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家族企业处在一个家文化传统最为悠久和深厚的国家,其基于感情逻辑的私人信任倾向十分明显,在基于利益逻辑的社会信任短缺的情况下,缔结了家族企业的优势。但是随着企业从“创业结构”向“发展结构”的转变,从信任的角度看,就是要实现从基于感情逻辑的私人信任向基于利益逻辑的社会信任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家族企业主应该配合一系列的现代管理制度,从内部承重体系的构建与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内外两方面来对社会信任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