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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职免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免责办法》)。《免责办法》围绕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明确无监管职责则无责任追究。《免责办法》主要有以下四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