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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犯罪问题不容忽视。国外大都有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特殊规定。对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我国具有悠长的历史,但现行刑事立法并没有相应体现。从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正当性根据、刑罚本质属性来看,都应该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从宽'应该体现在实体性保障与程序性保障上;另一方面对于主观恶性较深或人身危险性较大的老年犯罪人,应该'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