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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0日,《生活导报》头版刊登了女演员李怡青的征婚广告,这是一件引人注目的事情。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报纸上发表了来自社会各界对这件事的种种反映,有针对李怡青本人的,也有针对《生活导报》的(按:相关资料见本刊第一期)。笔者认为,这件事确实具有谈论的价值。但是,跟以前大家的观点不太—样,本文是想从这个征婚广告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