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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质量评价中存在着人才培养权重偏小,科学研究过度量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地位尚不明确等问题,主要是由教学评价的难以测定性、科研评价的可操作性、社会服务评价标准的模糊性所致。在实践中,实行“突出特色,分类评价与指导”的评价方法,制定“三位一体”的教师评价标准体系和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妥善处理科研评价中质与量的关系,明确高校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在评价体系中的地位,成为解决高等学校质量评价中现存问题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