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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社区计划生育的管理方式。穆棱市早在1999年就进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穆棱市在具体推行中以人为本,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要义,尊重和保护群众的生育权、知情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获得权以及民主参与权。同时,对于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穆棱市勇于实践,适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