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移动电话短信息作为证据的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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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动电话短信息作为证据所具有的特点移动电话用户可以依赖网络服务商提供的便利,通过互相编辑、发送短信消息或传输图像进行交易等民事活动。移动电话短信息主要有以下突出特点。第一,无形性。移动电话短信息用户必须借助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和终端生产商提供的服务平台方可进行短信息的传输与接收,系统通过把无形的二进制编码转换为一系列的电脉冲,来实现短信息的传递。在移动电话通信系统内部,短信信息被数字化了。 Firs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obile phone text messages as evidence The mobile phone users can rely on the convenience provided by the network service providers, through editing each other, send text messages or image transmission transactions and other civil activities. Mobile phone text messages mainly have the following salient features. First, intangibles. SMS users must rely on the network operators, service providers and terminal manufacturers to provide service platform for the transmission and reception of short messages, the system through the invisible binary code into a series of electrical pulses to short Information delivery. Inside the mobile phone communication system, the message is digit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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