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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农村发展论丛》杂志中,披露了好几起农民群众对公安派出所在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有的参与非警务活动;有的为乡、村干部从事农民无法承担或拒绝承担的不合理收费行为撑腰;有的甚至不经深入调查研究即对当事农民作出治安处理。这反映出我们的少数公安派出所在涉及农民问题的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就此,我谈些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