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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数据背景下,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化技术等高新技术跨越式发展,各行业都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追寻新的发展之路。政府性会计制度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更加要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不断进行调整,以期在创新中不断寻求发展,在发展中探索改革的路径。本文首先分析了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性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继而对具体的改革策略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大数据背景下政府的财政工作提供更好的指导。
大数据背景下,各个行业的发展都有了一定的变化,其中也包括政府的相关工作。大数据、云会计都能够为政府部门提升相应的预算便会水平,促进预算流程的不断优化发展,推动政府部门建立相应的预算管理数据中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际和国内政府会计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行预算会计体系逐渐产生和显露诸多问题和局限性,阻碍了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因此,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亟待进行更进一步的改革。
政府性会计制度是一种公共制度,这种制度的改革和变迁能够鲜明地体现出利益的再分配,制度的变革是利益分配机制的具体体现。政府会计是用于公共部门财政管理工作中的,要对财政的交易和事项进行具体的记录,政府会计主体是是政府的公共部门,对象则是以财政资金为主的政府公共资源,政府会计制度是对政府公共部门财政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所以政府性会计制度的改革对于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再分配等多个方面都有较大的影响。社会公众对于公共部门所产生的财务信息有一定的需求,再加上国有资产管理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信息的需求和财政改革对政府性会计信息的需求共同推动了政府性会计制度的改革。政府作为公益性活动的推动者和国家财政的管理者,是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策动者,其所进行的改革会对国家社会等多个层面都产生较大的影响。
一、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性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适应政府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大数据背景下我国政府的相关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有了一定的改革,財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也有了更多的问题需要考虑,基于这样的背景,构建一体化政府性会计制度是现实需要。因为只有对预算会计的分类有了清楚地认识,才能够进一步了解各类会计核算的最终目标,最后根据这一目标充分考虑会计核算的相关特点并加以规范,从而更好地满足各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收付实现制度的局限性也越发突出,加上大数据背景下,相关的信息能够在互联网等媒介上进行,所以对于一些大型的采购项目或者已经发生但并未完成交易资金缺乏严格的管控,很多预算资金的结余不符合实际,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管控,政府的隐形负债情况和财政危机现象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适应政府财政体制的改革就必须要对会计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
(二)适应政府公共职能转变的需要
政府公共职能的转变有了一个新的要求,政府要将相关的财政收入通过相应的途径服务于人民,用人民的资金来管理国家政府的公共事务,这些公共事务包括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债务的管理和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等,然而公共事务必须要在会计制度下的会计信息统计下才能够得以实现。在大数据背景下,这些信息的统计和管理相对来说更加的便捷,然而,我国当前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实际上只包括了财政收支会计,没有涵盖到其他层面,因此核算的内容也仅包括财政收支活动,很多的会计要素并没有包括在里面,尤其是一些国有资产和长期负债信息的核算和管理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较多的不足。政府会计所要核算的内容不能够完全反映出政府的财政情况,所以对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所出现的不适应性更加的明显,改革迫在眉睫。
(三)满足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需要
政府的财务报告中必须要将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以及相关的现金流量都作出一定的统计,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了解并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政府的财政报告不仅需要对预算收支进行反映,还要对政府的财务情况有清晰地显示,与此同时还要对相关的政策所产生的财务相应进行体现,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有渠道对政府的财务情况作了解,保证财政的公开性和公平性。在大数据背揭露预算会计信息,忽略了政府性会计制度所涉及到的其他重要内容,完全不能满足政府进行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这也是改革的必要性之一。
二、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性会计制度的改革策略
(一)界定政府的会计主体,制定政府的会计准则
在大数据背景下我国依旧没有改变传统的不区分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的制度,根据当前我国预算会计的特点,现行的预算会计还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政府会计,只能算是反映预算资金流传过程中的预算执行会计。尤其是和不少发达国家的政府性会计相比,仍旧存在不少差距,总而言之我国还没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性会计制。基于这样的情况,要转变预算执行性会计的根本性质就必要要进行深层次的改革,而不仅是表面上改一下名字。在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的政府会计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然而还需要不断完善,所以要以科学界定的政府性会计主体为中心,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的政府性会计制度。
(二)引进权责发生制,改革政府会计核算的基础
纵观整个世界,政府性会计的领域中能够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的国家还很少,我国在这一制度上的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因此现如今还处于发展转型的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有效的政府性会计制度,所以我国的政府性会计要引入相应的权责发生制还要一定的时间。采用这种制度时初级阶段主要是运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就是坚持原则性收付实现制度,对于某些特定的业务更加注重权责发生制的方法执行;中期则主要是随着政府性会计体系的不断完善而逐步扩大制度的管理范围,最终实现完整统一的权责发生制。
政府性会计制度所规定的的业务核算基础也要进行改革。首先是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要对固定的资产购置成本开展资本化,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和持续性精益管的假设进行分期确认,对固定的资产成本进行划分,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对一些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有准确地记录,及时处理一些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其次是对社会保障进行会计核算,对于政府部门的财政总预算,要严格按照要求,把社会保障需求本期应该要分摊的经济责任列入到年度支出预算当中;最后是长期负债的会计核算,对于政府的负债情况要通过大数据背景下的互联网手段及时获取,对于政府直接借入的债务和提供担保的债务等都要严格进行核算。
(三)扩大会计核算的内容,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在大数据背景下,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已经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密切关注,政府作为社会管理机构,同时又是一个经济实体,承担着为人民群众服务同时管理人民群众所交付的财务的管理者角色,然而现行的会计制度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也不能完整的反映政府部门的财务情况。所以,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就要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政府会计的核算内容,建立完整有效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断增加长期资产和负债的核算内容,提供相应的信息,对政府的绩效作出准确分析和有效评价,反映政府的财务情况。(作者单位为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大数据背景下,各个行业的发展都有了一定的变化,其中也包括政府的相关工作。大数据、云会计都能够为政府部门提升相应的预算便会水平,促进预算流程的不断优化发展,推动政府部门建立相应的预算管理数据中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际和国内政府会计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行预算会计体系逐渐产生和显露诸多问题和局限性,阻碍了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因此,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亟待进行更进一步的改革。
政府性会计制度是一种公共制度,这种制度的改革和变迁能够鲜明地体现出利益的再分配,制度的变革是利益分配机制的具体体现。政府会计是用于公共部门财政管理工作中的,要对财政的交易和事项进行具体的记录,政府会计主体是是政府的公共部门,对象则是以财政资金为主的政府公共资源,政府会计制度是对政府公共部门财政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所以政府性会计制度的改革对于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再分配等多个方面都有较大的影响。社会公众对于公共部门所产生的财务信息有一定的需求,再加上国有资产管理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信息的需求和财政改革对政府性会计信息的需求共同推动了政府性会计制度的改革。政府作为公益性活动的推动者和国家财政的管理者,是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策动者,其所进行的改革会对国家社会等多个层面都产生较大的影响。
一、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性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适应政府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大数据背景下我国政府的相关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有了一定的改革,財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也有了更多的问题需要考虑,基于这样的背景,构建一体化政府性会计制度是现实需要。因为只有对预算会计的分类有了清楚地认识,才能够进一步了解各类会计核算的最终目标,最后根据这一目标充分考虑会计核算的相关特点并加以规范,从而更好地满足各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收付实现制度的局限性也越发突出,加上大数据背景下,相关的信息能够在互联网等媒介上进行,所以对于一些大型的采购项目或者已经发生但并未完成交易资金缺乏严格的管控,很多预算资金的结余不符合实际,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管控,政府的隐形负债情况和财政危机现象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适应政府财政体制的改革就必须要对会计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
(二)适应政府公共职能转变的需要
政府公共职能的转变有了一个新的要求,政府要将相关的财政收入通过相应的途径服务于人民,用人民的资金来管理国家政府的公共事务,这些公共事务包括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债务的管理和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等,然而公共事务必须要在会计制度下的会计信息统计下才能够得以实现。在大数据背景下,这些信息的统计和管理相对来说更加的便捷,然而,我国当前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实际上只包括了财政收支会计,没有涵盖到其他层面,因此核算的内容也仅包括财政收支活动,很多的会计要素并没有包括在里面,尤其是一些国有资产和长期负债信息的核算和管理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较多的不足。政府会计所要核算的内容不能够完全反映出政府的财政情况,所以对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所出现的不适应性更加的明显,改革迫在眉睫。
(三)满足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需要
政府的财务报告中必须要将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以及相关的现金流量都作出一定的统计,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了解并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政府的财政报告不仅需要对预算收支进行反映,还要对政府的财务情况有清晰地显示,与此同时还要对相关的政策所产生的财务相应进行体现,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有渠道对政府的财务情况作了解,保证财政的公开性和公平性。在大数据背揭露预算会计信息,忽略了政府性会计制度所涉及到的其他重要内容,完全不能满足政府进行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这也是改革的必要性之一。
二、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性会计制度的改革策略
(一)界定政府的会计主体,制定政府的会计准则
在大数据背景下我国依旧没有改变传统的不区分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的制度,根据当前我国预算会计的特点,现行的预算会计还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政府会计,只能算是反映预算资金流传过程中的预算执行会计。尤其是和不少发达国家的政府性会计相比,仍旧存在不少差距,总而言之我国还没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性会计制。基于这样的情况,要转变预算执行性会计的根本性质就必要要进行深层次的改革,而不仅是表面上改一下名字。在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的政府会计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然而还需要不断完善,所以要以科学界定的政府性会计主体为中心,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的政府性会计制度。
(二)引进权责发生制,改革政府会计核算的基础
纵观整个世界,政府性会计的领域中能够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的国家还很少,我国在这一制度上的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因此现如今还处于发展转型的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有效的政府性会计制度,所以我国的政府性会计要引入相应的权责发生制还要一定的时间。采用这种制度时初级阶段主要是运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就是坚持原则性收付实现制度,对于某些特定的业务更加注重权责发生制的方法执行;中期则主要是随着政府性会计体系的不断完善而逐步扩大制度的管理范围,最终实现完整统一的权责发生制。
政府性会计制度所规定的的业务核算基础也要进行改革。首先是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要对固定的资产购置成本开展资本化,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和持续性精益管的假设进行分期确认,对固定的资产成本进行划分,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对一些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有准确地记录,及时处理一些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其次是对社会保障进行会计核算,对于政府部门的财政总预算,要严格按照要求,把社会保障需求本期应该要分摊的经济责任列入到年度支出预算当中;最后是长期负债的会计核算,对于政府的负债情况要通过大数据背景下的互联网手段及时获取,对于政府直接借入的债务和提供担保的债务等都要严格进行核算。
(三)扩大会计核算的内容,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在大数据背景下,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已经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密切关注,政府作为社会管理机构,同时又是一个经济实体,承担着为人民群众服务同时管理人民群众所交付的财务的管理者角色,然而现行的会计制度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也不能完整的反映政府部门的财务情况。所以,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就要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政府会计的核算内容,建立完整有效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断增加长期资产和负债的核算内容,提供相应的信息,对政府的绩效作出准确分析和有效评价,反映政府的财务情况。(作者单位为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