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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供职的检察院今年4月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的破坏军婚案件,案件的处理也受到了部队、地方等有关部门的关注。其实这个案件案情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2岁,初中文化,系一名个体司机,他在10年前就与现役军人A的妻子B认识并有来往,姜也知道B是军人家属,2001年10月23日晚,B打电话让姜到自己住处谈话散心,结果当晚二人便发生了性关系,姜留宿B家,次日起床后B给姜购买了牙刷和毛巾等用品供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