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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金融体系结构中政府因素所占的权重不同,根本原因是各国在金融市场主导的市场交易成本和政府主导的金融体系组织成本的承担能力方面存在"比较优势"差异。金融制度的边界是由经济体在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间进行权衡取舍并最终达到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的过程中形成的,而随后的金融制度边界如何变化则要看相应的制度变量对交易成本(组织成本)施加了怎样的影响。因而,不同的金融制度选择间并无优劣之分,实际条件不同的经济体之间的制度也不可简单复制。这一逻辑推论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它提示我国在金融改革进程中应重新回归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轨道,摆脱一味强调收缩政府主导型金融制度边界的思维定式,理性看待政府的经济角色,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短期和长期中的经济职能,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适应经济发展规律的金融体制改革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