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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1月27日至12月6日,正在组建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分几路前往北京市、河北省、福建省、厦门市开展土地督察活动。此举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正式走到前台,开始实际督察工作。本次“试水”仅有短短10天时间,其重点是与地方政府沟通交流。在与现实的密切互动中,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框架和内涵变得越来越清晰,这必将为今后全面开展土地督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