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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对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意义重大。但在执法实践中,正确界定政府信息,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方式,科学甄别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排除范围,厘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相关法律的适用关系,以及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与"卷宗阅览权"、"隐私权"保护的关系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