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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将烧柴改革作为林区森林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在大力推广“以煤代木、以电代木、以气代木、节能改灶”等措施的基础上,依托林区丰富的林下生物附质,将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作为烧柴改革的重要工程,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就是利用林区藤条灌木、农作物秸秆、废弃菌袋等生物可燃物,进行能量转换,为林区生产生活提供可利用能源或能源产品的过程。伊春进行的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实践,主要包括三项工程。
一是生物质气化工程。这项工程在该市的乌马河林业局西岭林场和美溪林业局兰新经营所进行了试点建设,该项目是从山东大学百川同创实业有限公司引进的一项高科技绿色能源项目。乌马河林业局西岭林场的生物质气化工程项目于2009年建设,同年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年产生物质燃气7.5万立方米,为西岭林场480户居民提供生活炊事所需的燃料。该项目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生物质气化技术,使林区木材剩余物和秸杆、林下干草、树叶等各种可燃生物质在缺氧状态下,加热反应进行能量转换,在原料进行预处理后,经输送机送入气化炉中进行热解气化反应转换成可燃气体(一氧化碳、氢气、甲烷),在净化系统中除去燃气所含灰尘和焦油等杂质,冷却到常温由风机加压送至贮气柜,经燃气输配系统送至用户用于炊事。该燃气站每运行一次,生产的燃气可供该场现有480户居民使用近3天,每月每户平均使用的燃气费用为28.1元。按西岭林场居民每年每户炊事用烧材平均5立方米计算,每年该场居民炊事用燃料消耗木材约2400立方米,按现行市场木材售价800元/立方米折半测算(居民烧柴一般为伐区剩余物,只能做削片材),折合资金96万元,每月每户平均烧材费用167元,是使用生物质燃气费用的6倍。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项目的实施,改变了林区传统的直接燃烧木材的生活习惯,在提高林场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大量地节约了木材消耗,充分利用了废弃的生物质燃料,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也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美溪兰新经营所生物质气化项目于2008年9月建设,能满足160户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气。
二是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该项目是伊春市利用林区藤条灌木和农作物秸杆等剩余物发电和供热,实行热、电联产,推动全市烧柴改革的项目,重点在双丰局、新青局和美溪林业局进行。目前,双丰局总投资2.65亿元,2台15兆瓦机组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并上报到省发改委等待上会审批。新青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总投资1.4亿元,正在谋划中。瑞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正在与美溪林业局磋商,拟在伊春中片申报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实现利用生物质发电和集中供热。同时,由唐山权达公司谋划的“炭、气、电联产项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市烧柴改革办公室拟以此项目为依托,争取全国“炭、气、电联产”试点。
三是生物质固体燃料工程。铁力局招商引资投资新上年产7万吨生物质固体燃料厂,每日单班生产80吨,固体燃料中的生物质含量为70%-10%之间,共计五个品种,发热量4700-5500大卡,价格从550元-850元每吨不等。长春宏日新能源公司在金山屯局投资的生物质压块燃料厂,该项目计划三期总投资1.37亿元,建一座总面积8万平方米的燃料厂和可满足70万平方米(相当使用2.5万吨标准煤)供热需求的生物质颗粒供热站,预计年产燃料12万吨,年处理利用农林废弃物36万吨,解决就业120人。燃料厂主要原材料为伐区剩余物、木耳袋废料、锯沫和秸杆等,综合应用了反烧法、悬浮燃烧等多种洁净燃烧技术,使生物质燃料燃烧完全,最大限度发挥热能。目前,该公司已投资2000余万元,新购2台10吨生物质取暖锅炉,储备原料5000余吨,主管线2000延长米已铺设完毕,入户管线4000延长米现已开始施工,近期即可为50000平方米棚改楼房进行供暖。
为推进林区烧柴改革,不断加大森林生态保护力度,伊春市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成立了烧柴改革办公室,强化对烧柴改革的组织领导。将传统以木举炊、烧柴取暖的生活方式,向节能降耗、资源利用、安全方便、清洁环保、方式多元、技术创新方向转变,推动林区烧柴革命。而且每年作出重点工作安排,有序推进。二是鼓励民间尝试,调动林区群众大胆进行烧柴改革创新。朗乡局居民创造的生物质半气化多用锅炉,经推广后,每年将全局废弃的污染森林环境的大量木耳袋吃干用净,实现了种植木耳、转化能源的链条式利用。同时,地源热泵项目也在新建的规划局办公楼中试验。三是大力引进高科技项目,先后与山东大学百川公司、黑龙江乾能科技公司、唐山市权达型煤科技公司、北京文新德龙科技公司、长春宏日新能源公司进行对接,共上高科技项目5个,为全市烧柴改革做了试验和示范。四是积极利用国家鼓励性政策。利用国家鼓励热电联产等节能项目的政策,积极谋划项目,立项争取。共谋划项目7个,申报项目2个。五是实施生态移民,减少资源的人为消耗。通过对山上林场所收编战线,资源整合,将深山中的林业职工和局址附近林场搬出大山,搬入山下局址和就近搬入中心林场,使长期住在森林中的林业职工生活方式彻底改变,既减少了“靠山吃山”,保护了林木资源,又有利于森林防火,还提高了林业职工的生活质量。
(责编:耿国彪)
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就是利用林区藤条灌木、农作物秸秆、废弃菌袋等生物可燃物,进行能量转换,为林区生产生活提供可利用能源或能源产品的过程。伊春进行的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实践,主要包括三项工程。
一是生物质气化工程。这项工程在该市的乌马河林业局西岭林场和美溪林业局兰新经营所进行了试点建设,该项目是从山东大学百川同创实业有限公司引进的一项高科技绿色能源项目。乌马河林业局西岭林场的生物质气化工程项目于2009年建设,同年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年产生物质燃气7.5万立方米,为西岭林场480户居民提供生活炊事所需的燃料。该项目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生物质气化技术,使林区木材剩余物和秸杆、林下干草、树叶等各种可燃生物质在缺氧状态下,加热反应进行能量转换,在原料进行预处理后,经输送机送入气化炉中进行热解气化反应转换成可燃气体(一氧化碳、氢气、甲烷),在净化系统中除去燃气所含灰尘和焦油等杂质,冷却到常温由风机加压送至贮气柜,经燃气输配系统送至用户用于炊事。该燃气站每运行一次,生产的燃气可供该场现有480户居民使用近3天,每月每户平均使用的燃气费用为28.1元。按西岭林场居民每年每户炊事用烧材平均5立方米计算,每年该场居民炊事用燃料消耗木材约2400立方米,按现行市场木材售价800元/立方米折半测算(居民烧柴一般为伐区剩余物,只能做削片材),折合资金96万元,每月每户平均烧材费用167元,是使用生物质燃气费用的6倍。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项目的实施,改变了林区传统的直接燃烧木材的生活习惯,在提高林场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大量地节约了木材消耗,充分利用了废弃的生物质燃料,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也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美溪兰新经营所生物质气化项目于2008年9月建设,能满足160户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气。
二是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该项目是伊春市利用林区藤条灌木和农作物秸杆等剩余物发电和供热,实行热、电联产,推动全市烧柴改革的项目,重点在双丰局、新青局和美溪林业局进行。目前,双丰局总投资2.65亿元,2台15兆瓦机组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并上报到省发改委等待上会审批。新青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总投资1.4亿元,正在谋划中。瑞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正在与美溪林业局磋商,拟在伊春中片申报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实现利用生物质发电和集中供热。同时,由唐山权达公司谋划的“炭、气、电联产项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市烧柴改革办公室拟以此项目为依托,争取全国“炭、气、电联产”试点。
三是生物质固体燃料工程。铁力局招商引资投资新上年产7万吨生物质固体燃料厂,每日单班生产80吨,固体燃料中的生物质含量为70%-10%之间,共计五个品种,发热量4700-5500大卡,价格从550元-850元每吨不等。长春宏日新能源公司在金山屯局投资的生物质压块燃料厂,该项目计划三期总投资1.37亿元,建一座总面积8万平方米的燃料厂和可满足70万平方米(相当使用2.5万吨标准煤)供热需求的生物质颗粒供热站,预计年产燃料12万吨,年处理利用农林废弃物36万吨,解决就业120人。燃料厂主要原材料为伐区剩余物、木耳袋废料、锯沫和秸杆等,综合应用了反烧法、悬浮燃烧等多种洁净燃烧技术,使生物质燃料燃烧完全,最大限度发挥热能。目前,该公司已投资2000余万元,新购2台10吨生物质取暖锅炉,储备原料5000余吨,主管线2000延长米已铺设完毕,入户管线4000延长米现已开始施工,近期即可为50000平方米棚改楼房进行供暖。
为推进林区烧柴改革,不断加大森林生态保护力度,伊春市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成立了烧柴改革办公室,强化对烧柴改革的组织领导。将传统以木举炊、烧柴取暖的生活方式,向节能降耗、资源利用、安全方便、清洁环保、方式多元、技术创新方向转变,推动林区烧柴革命。而且每年作出重点工作安排,有序推进。二是鼓励民间尝试,调动林区群众大胆进行烧柴改革创新。朗乡局居民创造的生物质半气化多用锅炉,经推广后,每年将全局废弃的污染森林环境的大量木耳袋吃干用净,实现了种植木耳、转化能源的链条式利用。同时,地源热泵项目也在新建的规划局办公楼中试验。三是大力引进高科技项目,先后与山东大学百川公司、黑龙江乾能科技公司、唐山市权达型煤科技公司、北京文新德龙科技公司、长春宏日新能源公司进行对接,共上高科技项目5个,为全市烧柴改革做了试验和示范。四是积极利用国家鼓励性政策。利用国家鼓励热电联产等节能项目的政策,积极谋划项目,立项争取。共谋划项目7个,申报项目2个。五是实施生态移民,减少资源的人为消耗。通过对山上林场所收编战线,资源整合,将深山中的林业职工和局址附近林场搬出大山,搬入山下局址和就近搬入中心林场,使长期住在森林中的林业职工生活方式彻底改变,既减少了“靠山吃山”,保护了林木资源,又有利于森林防火,还提高了林业职工的生活质量。
(责编:耿国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