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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重新修订了《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