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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6日至4月5日,我参加了国家计委组织的市场价格秩序考察团赴美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先后访问了美国邦联贸易委员会、商务部、司法部反垄断局以及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马里兰州蒙哥马利县等有关部门和地区,对美国现有的价格执法机构、价格执法依据、价格执法程序和美国的消费者组织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和考察,回国后经过思考感到有以下四个方面得到了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