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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相对人重要的权利救济途径及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度,在实践操作中,遇到了内部监督困境与权利救济途径不畅等适用瓶颈。为此,有必要从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突出行政复议独立的法律地位等方面,对行政复议进行路径重构。在此基础上,从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复议程序等方面,对行政复议制度提出了具体建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