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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第一副总理奥穆尔别克·巴巴诺夫会见含酒精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代表时说,国家向这些企业征收的税款将增加1倍。他强调,2008年国家向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征收的税款为5.62亿索姆,这一数额可以翻一倍达到10亿索姆,但是为此必须解决一些问题,其中包括追究制售假酒者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加大对打击酒类走私和销售假酒者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