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应列明没收财产的数量

来源 :天津检察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wj10858085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没收财产刑作为一种剥夺犯罪人合法财产的附加刑,对惩戒犯罪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现行刑事判决书中并没有列明没收财产的数量.使该刑罚的执行及监督面临困境,本为试从其弊端入手,对刑事判决书中列明没收财产的数量的具体做法给出建议。
其他文献
提高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是检委会工作的核心内容。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在于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抓住“学习制度化、审议规范化≮评价全程化”三个关键环节,推动检委会
搜查在侦查破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发现犯罪真相和惩罚犯罪必不可少的手段。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公民的人身.又可以是公民的住宅或其他场所,因此将直接影响到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被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参与人,他不仅对及时、正确查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及时追究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了一定期限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将其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假释的规定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不仅使我认识到规范执法行为的重大意义,同时,也使我更进一步体会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性。那么,检察建议作为一种监督
随着法院执行案件数量的增加,发生在民事行政执行领域的问题愈加突出。“执行难”、“执行乱”已经成为了长期困扰司法工作的“痼疾”。执行是一种法律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约
第一,该法条规定的“罪”是指罪名还是犯罪行为不明确。就该法条本身的规定而言,罪字看似是指罪名,因为对于犯罪行为的表述,尚未有在行为后加罪字的表述习惯。但是,由于《刑法》第
北辰区检察院党组立足检察职能,注重资源的整合利用,与区纪检委、组织部共同搭建北辰区职务犯罪预防大格局。自2012年3月至今,采用“立体互动”教育形式,“听、看、参、评、警”
2007年,我很幸运通过了司法考试。经历了所有参考人同样的忐忑等待之后,我看到自己的成绩438分。这是个出乎我意料的数字,以致如今自己唯一的感受仍是幸运。如果没有市检察院组
近年来,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拓宽监督思路,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2008年以来,大港院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