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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最後一天,按照慣例,溫家寶總理參加了他任內最後一次兩會記者招待會。但與上任初期表現出來的意氣風發相比,這次他略顯疲倦,話語頗為凝重。在長達3個小時的答記者問中(除去翻譯的時間,實際為一個半小時左右),他就經濟、政治、社會、民生、外交等諸多問題闡述了自己的看法,用他自己在結束時的話說,他沒有敷衍記者的問題。由此可見他很重視此次記者會,準備得很充分,甚至有人誇張地將其稱為溫總理的告別演說。
在這場記者會上令人印象深刻的當首推他在“王立軍事件”上的表態,強調將依法依規處理“王立軍事件”,直言不諱地批評重慶市委市政府在“王立軍事件”中難辭其咎,並暗示重慶市現任主要負責人所搞的一套不對路,違背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所奉行的方針政策和路線。
其次是他借記者的提問,重申改革的主張,表達自己堅定改革的意志,特別是強調不進行政治改革,不僅經濟體制改革難以為繼,而且有可能導致文革重演,他還特別申訴在改革問題上所承受的巨大壓力,包括外界的負面評價,比如只尚空談,不見行動的指責等。
三是他在任期即將結束之際,以在任官員的身份,言辭懇切地對本屆政府所做工作進行了自我批評,並鄭重道歉。
四是強調共產黨所領導的國家改革、建設和發展事業,需要人民的信任、支援和幫助,尤其是改革,需要人民的覺醒、人民的支持、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精神,對人民的強調,正說明它認識到,贏得民心的重要,反過來也說明,執政黨對失去人民支持的擔憂在加劇。
第五個方面,他在列舉任內最後一年將要做的重點工作時,並未與他在政府工作報告裏所提到的那些改革舉措進行對應,換言之,政府工作報告裏所提到的改革的具體實施措施大部分可能無法兌現,這也正好符合我在另一篇文章裏所作的預期。延伸來看,他在記者會上就改革的方向、思路、步驟和措施所作的承諾,與以往並無不同,而只不過是在重複以前那些說過但未有效落實的話。
同時,從他話裏所隱含的情緒和意涵,大家都能感到,在執政團隊裏,和他一樣主張進行包括政改在內的全面改革的不佔主流,位置邊緣,因此縱有萬千理想,也難以付諸實踐,致使“許多工作沒有做完,許多事情沒有辦好”。他以感性的方式向大家透露了目前改革派的處境以及來自方方面面的阻力,表達了他的憂慮。
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一個事實,就是本屆政府在改革上之所以缺乏重大進展,以至讓總理屢次開空頭支票卻無法實現,是因為執政團隊以及以執政團隊為核心組成的既得利益集團對改革的無所用心乃至百般阻撓,而他們在改革上的消極無為,無非源於兩個因素:改革將觸動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導致利益的再分配,他們佔據的優勢資源或將喪失;執政團隊將改革視為畏途,害怕改革將使既得利益集團內部發生分裂和社會混亂,從而動搖穩定壓倒一切的既定方針。
有關後者,中共元老後代在兩會期間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就是改革不能以社會混亂為代價,中國亂不得。
“怕亂”思維在時隔15年後再次大幅度修訂刑事訴訟法,並在社會存在大量爭議的情況下,依靠在人大掌握的絕對多數席位,強行通過刑訴法修正案,特別是有可能縱容警方濫用職權、秘密拘捕氾濫、侵犯公民私權的73條上,也鮮明地體現出來。一個依靠製造恐怖,對公民產生威懾,以維持社會穩定的政權,將變得無比脆弱。在噤若寒蟬的情勢下,任何風吹草動,都會打消權力者主動順應歷史大勢,推動社會變革的意願。
這說明,權力者一方面希望和歷史發展的節奏同步,根據社會發展的內在需求和人民需要,致力於推動改革進程,消除社會問題,創造良好的執政條件和環境,提高人民滿意度和支持率,確保長治久安,另一方面也對改革充滿不確定感和恐懼感,尤其擔憂改革失控,導致蘇東劇變式的結果,或者導致既得利益集團的強烈反彈,碉堡首先從內部攻破,從而造成政權危機,因此遲疑不決,首鼠兩端,改革不斷延宕,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社會輿論和社會危機的雙重強大壓力下,終究無法自圓其說,疲于應付,就像溫總理在此次記者會上所表現的那樣。
以上問題的根源在於,長期以來在執政團隊周圍培育而成的既得利益集團在從中央、省乃至市、縣等之間多個層面以及擁有不同的政治觀點的政治派別之間都形成了不同的利益格局和利益糾葛,同時,由於他們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權力的壟斷,導致貧富、等級分化、政治腐敗,社會不公平、不平等、不和諧現象加劇,尤其是破壞了公民們通過正常的積極的個人奮鬥獲取人生成功的有效管道,讓普通人缺少機會,喪失希望,因此,無論是從利益集團內部來看,還是從整個社會來看,各種矛盾已經多方集聚,各種危險因素已經顯著增加,蘊含著社會動盪的火種和危險。
在此情況下,中國亟需具有政治勇氣和智慧、戰略思維和視野、實幹精神和作風的政治家,打破目前的政治僵化局面,引入新思想、新思路、新戰略、新措施,制定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推動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各領域的全面改革,保障民生、民權,促進全社會協調發展。
大凡改革者必須具有非凡的勇氣,擁有國際視野,善於從人類發展的優秀成果中汲取豐富的營養,以人類創造的先進文明和制度為榜樣,才能敢為人先,勇於創新,繼往開來,開闢一個事業發展的嶄新天地;同時必須具有過人的智慧,善於以豐富的社會經驗為基礎,從蕪雜中分析出條理來,才能多謀善斷,凝聚共識,促進妥協,集合各方力量共襄盛舉。
改革首先需要共識,而共識源於妥協。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妥協是政治的生命。缺乏妥協的藝術,或者缺少妥協的勇氣,就搞不了政治,就幹不成事,就無法啟動改革。改革是最節約社會成本的變革手段,不進行改革,將使一部分人變得更加犬儒化,淪為權力的奴僕,最終促使權力者和普通人之間的界限更加分明,矛盾更加突出,也使病症更加惡化,並將使另一部分人對改革失去希望,轉而支持採取革命的暴力手段推動社會變革。
而要形成改革的共識,特別是要啟動改革,就需要社會各層次、各方面、各領域的人士達成真正的妥協,求同存異,擴大利益交匯點,增加共同利益,將各自利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以利於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共同融入改革,推進改革。一個政治人物,如果把“絕不”掛在嘴上,就沒有領會政治的真正內涵,如果不有意識地促進妥協,而是激化各種衝突和矛盾,就既非明智,也無益處,對矛盾的攸關方來說,就是雙輸或者多輸的結果。
當代中國最需要四種類型的妥協。即歷史性質的妥協、經濟性質的妥協、政治性質的妥協以及社會性質的妥協。
所謂的歷史性質妥協,核心是以未來的眼光看今天的改革和發展。就是執政者從歷史到現實,都要著眼未來,從“絕不”的迷思中走出來,服從各國發展的共同經驗,服從人類社會發展的普遍規律,科學預測社會未來發展趨勢,與未來達成妥協,不能冥頑地堅持歷史,固守成規,不思變革。歷史總是發展的,總要根據不同時代的不同條件和要求,主動進行自我改變,以適應新的現實,從而保證自身的生命力。
所謂的經濟性質妥協,核心是肯定和保護私有制在中國的發展。就是執政者以市場經濟和自由貿易為嚮導,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突破自身理論局限,支援將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正視私有化對經濟發展的決定性作用,正視新崛起的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保護私有經濟發展的成果,將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逐步納入立法進程中。在此基礎上,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機制,向中等和中等以下收入群體傾斜,向弱勢群體傾斜,消除經濟不平等、貧富分化,擴大經濟發展的受益面,尤其是著重培育一個中產階層促進共同富裕,提高全民的生活水準。
所謂的政治性質妥協,核心是保障公民自由和人權。就是改革現有政治體制,落實“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根本要求,實行憲政民主,逐步推行直接選舉,擴大公民的民主選舉權利;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思想自由、政治自由、言論自由和人身自由,讓權於民,擴大公民的自由選擇權利;建設法治國家,維護法律權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將法律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手段,消除人治的土壤;建立和完善權力制衡機制,逐步實現行政、司法、立法權的相對獨立,建立獨立的反腐敗機構,加強反腐監督;限制政府權力,建設小政府,發揮政府在國防、外交、宏觀政策調節等關鍵領域的基礎性作用,並逐步擴大地方自治;加快新聞自由立法,放開輿論監督,擴大公民監督權力的管道。
所謂的社會性質妥協,核心是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就是讓權於社會。在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公民的自願、自覺、自為、自律和自治為基礎,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媒介功能和在公共領域的協調、組織作用,促進的公民社會發展。國家的作用,就是逐步為社會提供保障其自由組織、自由安排和自由運行的條件,盡可能輕徭薄賦,健全社會分配制度;盡可能減少對社會、對公民個體的干擾和干預;盡可能促進社會資源按照自身需要優化配置;盡可能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讓每個人自由、公平地享受發展的成果和相關的社會福利。
權力者作為當政的一方,一般來說處於強勢的地位,即使處境危險,也因為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道理,比起一般的民眾來說,總是優越的一方,因此在妥協問題上,更直接的、更多的是要求權力者主動向民眾進行妥協。妥協的基礎是社會發展的程度和民眾的需求,而權力者前瞻性的眼光以及真正為民的胸懷也至關重要。
而對於普通民眾來說,在權力者主動妥協,並積極進行各方面改革的情況下,也要充分認識到改革是革命的替代品,既然已經啟動改革,而且在民眾的監督下,改革持續地推進,就應當抱以耐心,給予充分的配合,以使改革取得最佳、最完滿的效果。
畢竟,革命的破壞性結果,是權力者難以承受的結果,而對於民眾來說,可能將面臨身家性命和財產損失的直接代價。
在這場記者會上令人印象深刻的當首推他在“王立軍事件”上的表態,強調將依法依規處理“王立軍事件”,直言不諱地批評重慶市委市政府在“王立軍事件”中難辭其咎,並暗示重慶市現任主要負責人所搞的一套不對路,違背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所奉行的方針政策和路線。
其次是他借記者的提問,重申改革的主張,表達自己堅定改革的意志,特別是強調不進行政治改革,不僅經濟體制改革難以為繼,而且有可能導致文革重演,他還特別申訴在改革問題上所承受的巨大壓力,包括外界的負面評價,比如只尚空談,不見行動的指責等。
三是他在任期即將結束之際,以在任官員的身份,言辭懇切地對本屆政府所做工作進行了自我批評,並鄭重道歉。
四是強調共產黨所領導的國家改革、建設和發展事業,需要人民的信任、支援和幫助,尤其是改革,需要人民的覺醒、人民的支持、人民的積極性和創造精神,對人民的強調,正說明它認識到,贏得民心的重要,反過來也說明,執政黨對失去人民支持的擔憂在加劇。
第五個方面,他在列舉任內最後一年將要做的重點工作時,並未與他在政府工作報告裏所提到的那些改革舉措進行對應,換言之,政府工作報告裏所提到的改革的具體實施措施大部分可能無法兌現,這也正好符合我在另一篇文章裏所作的預期。延伸來看,他在記者會上就改革的方向、思路、步驟和措施所作的承諾,與以往並無不同,而只不過是在重複以前那些說過但未有效落實的話。
同時,從他話裏所隱含的情緒和意涵,大家都能感到,在執政團隊裏,和他一樣主張進行包括政改在內的全面改革的不佔主流,位置邊緣,因此縱有萬千理想,也難以付諸實踐,致使“許多工作沒有做完,許多事情沒有辦好”。他以感性的方式向大家透露了目前改革派的處境以及來自方方面面的阻力,表達了他的憂慮。
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一個事實,就是本屆政府在改革上之所以缺乏重大進展,以至讓總理屢次開空頭支票卻無法實現,是因為執政團隊以及以執政團隊為核心組成的既得利益集團對改革的無所用心乃至百般阻撓,而他們在改革上的消極無為,無非源於兩個因素:改革將觸動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導致利益的再分配,他們佔據的優勢資源或將喪失;執政團隊將改革視為畏途,害怕改革將使既得利益集團內部發生分裂和社會混亂,從而動搖穩定壓倒一切的既定方針。
有關後者,中共元老後代在兩會期間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就是改革不能以社會混亂為代價,中國亂不得。
“怕亂”思維在時隔15年後再次大幅度修訂刑事訴訟法,並在社會存在大量爭議的情況下,依靠在人大掌握的絕對多數席位,強行通過刑訴法修正案,特別是有可能縱容警方濫用職權、秘密拘捕氾濫、侵犯公民私權的73條上,也鮮明地體現出來。一個依靠製造恐怖,對公民產生威懾,以維持社會穩定的政權,將變得無比脆弱。在噤若寒蟬的情勢下,任何風吹草動,都會打消權力者主動順應歷史大勢,推動社會變革的意願。
這說明,權力者一方面希望和歷史發展的節奏同步,根據社會發展的內在需求和人民需要,致力於推動改革進程,消除社會問題,創造良好的執政條件和環境,提高人民滿意度和支持率,確保長治久安,另一方面也對改革充滿不確定感和恐懼感,尤其擔憂改革失控,導致蘇東劇變式的結果,或者導致既得利益集團的強烈反彈,碉堡首先從內部攻破,從而造成政權危機,因此遲疑不決,首鼠兩端,改革不斷延宕,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社會輿論和社會危機的雙重強大壓力下,終究無法自圓其說,疲于應付,就像溫總理在此次記者會上所表現的那樣。
以上問題的根源在於,長期以來在執政團隊周圍培育而成的既得利益集團在從中央、省乃至市、縣等之間多個層面以及擁有不同的政治觀點的政治派別之間都形成了不同的利益格局和利益糾葛,同時,由於他們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權力的壟斷,導致貧富、等級分化、政治腐敗,社會不公平、不平等、不和諧現象加劇,尤其是破壞了公民們通過正常的積極的個人奮鬥獲取人生成功的有效管道,讓普通人缺少機會,喪失希望,因此,無論是從利益集團內部來看,還是從整個社會來看,各種矛盾已經多方集聚,各種危險因素已經顯著增加,蘊含著社會動盪的火種和危險。
在此情況下,中國亟需具有政治勇氣和智慧、戰略思維和視野、實幹精神和作風的政治家,打破目前的政治僵化局面,引入新思想、新思路、新戰略、新措施,制定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推動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各領域的全面改革,保障民生、民權,促進全社會協調發展。
大凡改革者必須具有非凡的勇氣,擁有國際視野,善於從人類發展的優秀成果中汲取豐富的營養,以人類創造的先進文明和制度為榜樣,才能敢為人先,勇於創新,繼往開來,開闢一個事業發展的嶄新天地;同時必須具有過人的智慧,善於以豐富的社會經驗為基礎,從蕪雜中分析出條理來,才能多謀善斷,凝聚共識,促進妥協,集合各方力量共襄盛舉。
改革首先需要共識,而共識源於妥協。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妥協是政治的生命。缺乏妥協的藝術,或者缺少妥協的勇氣,就搞不了政治,就幹不成事,就無法啟動改革。改革是最節約社會成本的變革手段,不進行改革,將使一部分人變得更加犬儒化,淪為權力的奴僕,最終促使權力者和普通人之間的界限更加分明,矛盾更加突出,也使病症更加惡化,並將使另一部分人對改革失去希望,轉而支持採取革命的暴力手段推動社會變革。
而要形成改革的共識,特別是要啟動改革,就需要社會各層次、各方面、各領域的人士達成真正的妥協,求同存異,擴大利益交匯點,增加共同利益,將各自利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以利於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共同融入改革,推進改革。一個政治人物,如果把“絕不”掛在嘴上,就沒有領會政治的真正內涵,如果不有意識地促進妥協,而是激化各種衝突和矛盾,就既非明智,也無益處,對矛盾的攸關方來說,就是雙輸或者多輸的結果。
當代中國最需要四種類型的妥協。即歷史性質的妥協、經濟性質的妥協、政治性質的妥協以及社會性質的妥協。
所謂的歷史性質妥協,核心是以未來的眼光看今天的改革和發展。就是執政者從歷史到現實,都要著眼未來,從“絕不”的迷思中走出來,服從各國發展的共同經驗,服從人類社會發展的普遍規律,科學預測社會未來發展趨勢,與未來達成妥協,不能冥頑地堅持歷史,固守成規,不思變革。歷史總是發展的,總要根據不同時代的不同條件和要求,主動進行自我改變,以適應新的現實,從而保證自身的生命力。
所謂的經濟性質妥協,核心是肯定和保護私有制在中國的發展。就是執政者以市場經濟和自由貿易為嚮導,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突破自身理論局限,支援將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正視私有化對經濟發展的決定性作用,正視新崛起的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保護私有經濟發展的成果,將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逐步納入立法進程中。在此基礎上,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機制,向中等和中等以下收入群體傾斜,向弱勢群體傾斜,消除經濟不平等、貧富分化,擴大經濟發展的受益面,尤其是著重培育一個中產階層促進共同富裕,提高全民的生活水準。
所謂的政治性質妥協,核心是保障公民自由和人權。就是改革現有政治體制,落實“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根本要求,實行憲政民主,逐步推行直接選舉,擴大公民的民主選舉權利;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思想自由、政治自由、言論自由和人身自由,讓權於民,擴大公民的自由選擇權利;建設法治國家,維護法律權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將法律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手段,消除人治的土壤;建立和完善權力制衡機制,逐步實現行政、司法、立法權的相對獨立,建立獨立的反腐敗機構,加強反腐監督;限制政府權力,建設小政府,發揮政府在國防、外交、宏觀政策調節等關鍵領域的基礎性作用,並逐步擴大地方自治;加快新聞自由立法,放開輿論監督,擴大公民監督權力的管道。
所謂的社會性質妥協,核心是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就是讓權於社會。在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公民的自願、自覺、自為、自律和自治為基礎,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媒介功能和在公共領域的協調、組織作用,促進的公民社會發展。國家的作用,就是逐步為社會提供保障其自由組織、自由安排和自由運行的條件,盡可能輕徭薄賦,健全社會分配制度;盡可能減少對社會、對公民個體的干擾和干預;盡可能促進社會資源按照自身需要優化配置;盡可能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讓每個人自由、公平地享受發展的成果和相關的社會福利。
權力者作為當政的一方,一般來說處於強勢的地位,即使處境危險,也因為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道理,比起一般的民眾來說,總是優越的一方,因此在妥協問題上,更直接的、更多的是要求權力者主動向民眾進行妥協。妥協的基礎是社會發展的程度和民眾的需求,而權力者前瞻性的眼光以及真正為民的胸懷也至關重要。
而對於普通民眾來說,在權力者主動妥協,並積極進行各方面改革的情況下,也要充分認識到改革是革命的替代品,既然已經啟動改革,而且在民眾的監督下,改革持續地推進,就應當抱以耐心,給予充分的配合,以使改革取得最佳、最完滿的效果。
畢竟,革命的破壞性結果,是權力者難以承受的結果,而對於民眾來說,可能將面臨身家性命和財產損失的直接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