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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图景下,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逐渐凸显,在满足公共服务需求、形塑良好的社区治理格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有效性和合法性的视角观之,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一方面需要实现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价值理性,满足合法性的需求,追求公共性、公共利益和参与的公共价值,这也是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目标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则需要兼顾参与效率、参与能力和参与效果,这是实现工具理性的必然途径。从动态发展的角度来看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绩效,合法性和有效性相互缠绕,甚至可能发生或多或少的增减,如合法性的获取会降低乃至牺牲部分的有效性,而有效性的增强可能会削弱合法性的影响。但是为了实现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目标的达成,需要从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两个层面维度,寻找两者的平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