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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道路标志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批过程中,由于领域的特殊性,存在大量关于道路标志图形的产品权利要求,因此,对于判断这类产品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方案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一直是难点。文章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具体分析,针对此类权利要求的判断提出个人观点,并总结归纳针对此类权利要求的基本审查思路,旨在为类似案件的客观正确审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