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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允价值会计从一开始就伴随着不同的声音。本文在分析近期国际上有关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基础上,得出公允价值的确定是这场论争的核心问题,并总结了这场论争对坚持完善公允价值会计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论争;公允价值确定;启示
所谓公允价值会计,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公允价值会计从一开始就伴随着不同的声音,支持者多来自于以投资者为代表的SEC、FASB 等会计界,而以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金融界为代表的企业界对公允价值会计持谨慎乃至反对态度,认为公允价值会计不仅缺乏可靠性,而且将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产生巨大波动,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决策短期化。此次世界发生的金融危机更使公允价值会计成为经济界与政界争论的焦点。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几个主要的经济体都暂停或者修改了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主要原因是其中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政府急需遏制不断下滑的经济信心指数。从结果看,反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人们是“胜利者”,一些支持这项准则的人士与机构迫于现实压力,也放弃了原有的政策主张。本文在简要回顾这场争论的基础上,对这场论争的实质与焦点及给我们得启示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国际公允价值会计的论争
公允价值会计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美国储蓄和房屋贷款危机。80年代,美国2000多家金融机构因从事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财务困境,但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上的财务报告在这些金融机构陷入财务危机之前,往往还显示“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健康”的财务状况。历史成本计量使大量参与金融工具交易的企业、机构的财务报表的信息失去透明性、相关性。以美国为代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迅速反应,FASB于1984 首次将公允价值运用于金融工具会计并发布了FAS80(远期合同会计)。1990年9月,当时的SEC主席R ichard C B reeden
在美国参议院作证时指出了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并首次提出应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FASB从1990年12月至2006年9月发布的55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约占75%(夏成才,2007),200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SFAB第157号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
在美国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机中,一些银行家、金融人士、国会议员将矛头指向美国会计准则。面对金融危机中飞流直下的金融资产价格,他们认为第157号会计准则要求金融产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使市场陷入金融工具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对加重金融危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在2008年10月初美国参众两院通过的7000亿美元紧急经济救援法(Emergency Economic Stabilization Act, EESA)中,允许SEC 暂停存在争议的公允价值计量权利。随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欧盟议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日本等相继作出了修改或暂停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建议或决定。
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人士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性,即经济繁荣,市场高涨时,容易造成相关金融产品的高估,从而公允价值会计成为金融泡沫的发生器;反之,经济衰退,市场低迷时,容易造成相关金融产品低估,从而公允价值会计成为金融危机的助推器。二是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估值风险。主要是指责当金融工具缺乏活跃交易市场时,由于流动性极低,不存在市场交易价格和类似市场价格,需要借助各种模型来估计其公允价值,模型选择具有随意性,而不同模型所设置变量(利率、风险系数、相关性、信用基差)又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因而相关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缺乏客观性与可靠性。
以准则制定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为首的一派则认为,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公允价值才是最能体现公司财务状况的计量方法,尤其适用于金融衍生产品。他们反驳说,在这场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不仅没有火上浇油,反而使危机更快地得到暴露,让投资者尽快看到真相。取消公允价值计量,是历史的倒退,无异于掩耳盗铃。他们反对全盘否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考虑的是应该如何完善公允价值计量,以更好地体现特殊情况下的金融产品的价值。
二、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实质:公允价值的确定
理论上公允价值的确定, FASB第157号公告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中,因某项资产将收到的价格或转让某项负债将支付的价格”,这个定义明确使用了“退出价格”(exit price)确定公允价值,而一般意义上购置资产支付的交易价格或承担负债收到的交易价格则是一种进入价格(entry price),很多情况下两者存在差异。《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SA39)明确规定使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通常是指已持有资产在市场中的出价、已承担负债在市场中的要价,其要求是与退出价格的内涵相一致。退出价格能够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或流出的客观、以市场为基础的预期。
实务上公允价值的确定,根据美国SFAS157号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估值的相关规定,大多按优先顺序划分为三个层次:市价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即存在活跃市场时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市价法);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参考类似项目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类似项目法);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时,则采用估计技术对项目的公允价值做出估计(估价技术法)。
从上述国际有关公允价值会计的争论中可以看出,支持公允价值会计的一方显然认为会计核算项目的公允价值具有可靠依据或能够被合理估计,因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相关有用的经济决策信息,可以达到防范、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反对的一方理由是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性和估值风险。顺周期性针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产品,当市场高涨和低迷时,市场价格不能代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即除非市场处于正常状态,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是无效的。估值风险针对缺乏活跃市场的项目,说明估价技术法一般也是无效的。因此,反对一方提出的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性和估值风险的实质就是认为会计核算项目的公允价值一般不具有可靠的依据,也不能被合理地估计。综上所述,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焦点与实质是核算项目公允价值的确定问题。支持和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分歧的核心是会计核算项目的公允价值是否具有可靠依据或被合理估计。
三、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启示
事不辩不明,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
1.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即经济社会主体通过利用会计信息在他们之间进行财富的非公平转移而带来的社会后果,换言之,会计报告会影响管理者和其他人的决策,而不仅是反映这些决策的结果。会计作为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进行经济决策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理应提供具有相关有用、及时可靠地经济信息。在资产价格随机波动的市场经济下,公允价值计量显然比历史成本计量能够提供更相关有用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允价值会计不能废弃,只能坚持和完善。
2.市场价格并不一定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要求市场交易主体是独立的、具有熟悉交易的广泛知识,并能够合法和有经济能力自愿地进行交易。当市场处于高涨和恐慌的非理性状态时,交易主体失去了理性,缺乏应有的知识,或被迫交易。因此,市场价格并不一定是公允价值。
3.合理确定核算项目公允价值是公允价值会计存在与发展的关键。政府应保证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使市场交易尽量处于正常状态,为公允价值会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应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允价值的估计技术,使市场处于非理性状态或项目缺乏活跃市场时,能够合理估计相关项目的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1]李红霞,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的国际进展及其在中国应用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8(10).
[2]徐 虹,林钟高,金融危机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探讨[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9(2).
[3]刘翼鹏 李成文:金融工具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基于当前华尔街金融危机的新思考[J],《商业会计》,2009(7).
[4]安建民:次贷危机引发的公允价值会计论争[J],《当代经济》,2009(4)(上).
关键词:论争;公允价值确定;启示
所谓公允价值会计,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公允价值会计从一开始就伴随着不同的声音,支持者多来自于以投资者为代表的SEC、FASB 等会计界,而以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金融界为代表的企业界对公允价值会计持谨慎乃至反对态度,认为公允价值会计不仅缺乏可靠性,而且将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产生巨大波动,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决策短期化。此次世界发生的金融危机更使公允价值会计成为经济界与政界争论的焦点。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几个主要的经济体都暂停或者修改了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主要原因是其中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政府急需遏制不断下滑的经济信心指数。从结果看,反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人们是“胜利者”,一些支持这项准则的人士与机构迫于现实压力,也放弃了原有的政策主张。本文在简要回顾这场争论的基础上,对这场论争的实质与焦点及给我们得启示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国际公允价值会计的论争
公允价值会计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美国储蓄和房屋贷款危机。80年代,美国2000多家金融机构因从事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财务困境,但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上的财务报告在这些金融机构陷入财务危机之前,往往还显示“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健康”的财务状况。历史成本计量使大量参与金融工具交易的企业、机构的财务报表的信息失去透明性、相关性。以美国为代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迅速反应,FASB于1984 首次将公允价值运用于金融工具会计并发布了FAS80(远期合同会计)。1990年9月,当时的SEC主席R ichard C B reeden
在美国参议院作证时指出了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并首次提出应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FASB从1990年12月至2006年9月发布的55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约占75%(夏成才,2007),200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SFAB第157号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
在美国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机中,一些银行家、金融人士、国会议员将矛头指向美国会计准则。面对金融危机中飞流直下的金融资产价格,他们认为第157号会计准则要求金融产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使市场陷入金融工具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对加重金融危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在2008年10月初美国参众两院通过的7000亿美元紧急经济救援法(Emergency Economic Stabilization Act, EESA)中,允许SEC 暂停存在争议的公允价值计量权利。随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欧盟议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日本等相继作出了修改或暂停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建议或决定。
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人士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性,即经济繁荣,市场高涨时,容易造成相关金融产品的高估,从而公允价值会计成为金融泡沫的发生器;反之,经济衰退,市场低迷时,容易造成相关金融产品低估,从而公允价值会计成为金融危机的助推器。二是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估值风险。主要是指责当金融工具缺乏活跃交易市场时,由于流动性极低,不存在市场交易价格和类似市场价格,需要借助各种模型来估计其公允价值,模型选择具有随意性,而不同模型所设置变量(利率、风险系数、相关性、信用基差)又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因而相关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缺乏客观性与可靠性。
以准则制定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为首的一派则认为,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公允价值才是最能体现公司财务状况的计量方法,尤其适用于金融衍生产品。他们反驳说,在这场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不仅没有火上浇油,反而使危机更快地得到暴露,让投资者尽快看到真相。取消公允价值计量,是历史的倒退,无异于掩耳盗铃。他们反对全盘否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考虑的是应该如何完善公允价值计量,以更好地体现特殊情况下的金融产品的价值。
二、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实质:公允价值的确定
理论上公允价值的确定, FASB第157号公告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中,因某项资产将收到的价格或转让某项负债将支付的价格”,这个定义明确使用了“退出价格”(exit price)确定公允价值,而一般意义上购置资产支付的交易价格或承担负债收到的交易价格则是一种进入价格(entry price),很多情况下两者存在差异。《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SA39)明确规定使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通常是指已持有资产在市场中的出价、已承担负债在市场中的要价,其要求是与退出价格的内涵相一致。退出价格能够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或流出的客观、以市场为基础的预期。
实务上公允价值的确定,根据美国SFAS157号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估值的相关规定,大多按优先顺序划分为三个层次:市价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即存在活跃市场时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市价法);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参考类似项目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类似项目法);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时,则采用估计技术对项目的公允价值做出估计(估价技术法)。
从上述国际有关公允价值会计的争论中可以看出,支持公允价值会计的一方显然认为会计核算项目的公允价值具有可靠依据或能够被合理估计,因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相关有用的经济决策信息,可以达到防范、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反对的一方理由是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性和估值风险。顺周期性针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产品,当市场高涨和低迷时,市场价格不能代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即除非市场处于正常状态,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是无效的。估值风险针对缺乏活跃市场的项目,说明估价技术法一般也是无效的。因此,反对一方提出的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性和估值风险的实质就是认为会计核算项目的公允价值一般不具有可靠的依据,也不能被合理地估计。综上所述,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焦点与实质是核算项目公允价值的确定问题。支持和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分歧的核心是会计核算项目的公允价值是否具有可靠依据或被合理估计。
三、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启示
事不辩不明,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
1.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即经济社会主体通过利用会计信息在他们之间进行财富的非公平转移而带来的社会后果,换言之,会计报告会影响管理者和其他人的决策,而不仅是反映这些决策的结果。会计作为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进行经济决策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理应提供具有相关有用、及时可靠地经济信息。在资产价格随机波动的市场经济下,公允价值计量显然比历史成本计量能够提供更相关有用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允价值会计不能废弃,只能坚持和完善。
2.市场价格并不一定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要求市场交易主体是独立的、具有熟悉交易的广泛知识,并能够合法和有经济能力自愿地进行交易。当市场处于高涨和恐慌的非理性状态时,交易主体失去了理性,缺乏应有的知识,或被迫交易。因此,市场价格并不一定是公允价值。
3.合理确定核算项目公允价值是公允价值会计存在与发展的关键。政府应保证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使市场交易尽量处于正常状态,为公允价值会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应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允价值的估计技术,使市场处于非理性状态或项目缺乏活跃市场时,能够合理估计相关项目的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1]李红霞,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的国际进展及其在中国应用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8(10).
[2]徐 虹,林钟高,金融危机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探讨[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9(2).
[3]刘翼鹏 李成文:金融工具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基于当前华尔街金融危机的新思考[J],《商业会计》,2009(7).
[4]安建民:次贷危机引发的公允价值会计论争[J],《当代经济》,2009(4)(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