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在减税降负背景下,以增值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从立法体制层面进行分析。税收法定主义未切实入宪、横向授权内容宽泛且期限不明确等因素延缓增值税立法进程。基于此,本文主张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进行宪法约束、完善增值税授权立法内容及期限,以破除增值税立法体制障碍,最终形成以《宪法》为指导、以《税收基本法》为统帅、以《增值税法》为核心的增值税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