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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心脏死亡器官捐赠(DCD)应用于腹部多器官移植的可行性及疗效.方法 2例乙型肝炎肝硬化、肝癌合并2型糖尿病患者接受保留自身胰腺的多器官(肝、胰和十二指肠)移植,供者为符合“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中的中国三类(C-Ⅲ类)标准的2例男性捐献者.采取多器官联合切取法完整切取供者的肝脏、胰腺、十二指肠和部分空肠,利用供者的髂外、髂内动脉将供者的腹腔干和肠系膜上动脉成型为一个出口,与受者的腹主动脉行端侧吻合.受者的胰腺不切除,其门静脉与移植物的门静脉后壁行端侧吻合,供者的十二指肠降部与受者的上段空肠行侧侧吻合.结果 2例的丙氨酸转氨酶、天冬氨酸转氨酶及胆红素总量等肝功能指标在术后2周达正常水平;术后7d血糖恢复正常;术后4d血淀粉酶和脂肪酶恢复正常;术后1~2周空腹血C-肽和胰岛素达正常范围.1例术后出现肠吻合口瘘,经穿刺引流,4周后痊愈.2例受者分别在术后8周和5周康复,肝功能及胰腺功能正常,未再使用胰岛素.结论 符合C-Ⅲ类DCD供者的器官可用于腹部多器官移植,术后移植物功能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