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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不久前农业部召开了兽药监管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认真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把畜产品质量安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监管措施落实。重点是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兽药使用者规范、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兽药使用记录制度,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