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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疫病防控是中国卫生健康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不同时期影响卫生健康的主要因素和人民关切,从同疫病作斗争的卫生防疫到为全方位、全周期的全民健康保驾护航,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和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开辟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共卫生安全新的挑战,必须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关键词]新中国;卫生防疫;健康中国;疫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20)02-0109-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1]P370疫病防控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的卫生健康发展道路,始终把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推进疫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业建设,有力保障了人民健康,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全球卫生治理贡献了中国经验和中国力量。
一、从卫生防疫到全民健康的跨越式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到优先发展战略的位置上,针对不同时期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和人民关切,从同疫病作斗争的卫生防疫到为全方位、全周期的全民健康保驾护航,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和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开辟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
(一)新中國卫生防疫体制的创建(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旧中国留下的是一个人民缺医少药、疫病流行的严峻局面。广大人民生命健康受到各种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威胁,人口死亡率是25‰左右,婴儿死亡率是200‰左右,人口的平均寿命是35岁。全国中西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共有50多万人,医院2600所,病床8万张,村、镇的卫生医疗机构更是寥若晨星。[2]P2公共卫生资源更是薄弱,1949年仅有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和1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3]P466
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使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我国的卫生防疫事业开辟了崭新的道路。如何在经济发展水平低和医疗资源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尽快地摆脱“瘟神”的威胁,振奋精神,发展生产,成为亟待解决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央关于加强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的指示》,对全国防疫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4]P176。新中国迅速确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四大卫生工作方针
1950年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召开,确定了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三大方针,1952年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增加了“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这一重要方针。,坚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基层,在加强专业卫生机构建设的同时,开展群众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以消除各种致病因素,减少和防止疫病的发生。
为加强对疫病防控的统一管理,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时即设公共卫生局管理卫生防疫工作,1953年改称卫生防疫司。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1950年3月,卫生部成立中央防疫总队,各省组建防疫大队,各种传染病的专业防治队、所、站,民族卫生工作队等。1953年1月,政务院167次会议批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县(旗、区)建立卫生防疫站。为了进一步规范、组织疫病防治工作,卫生部先后颁布《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1954年)、《卫生防疫站工作试行条例》(1964年),明确各级卫生防疫站的任务是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传染病管理。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了省、地、县三级卫生防疫站,国境口岸建立了卫生检疫所(站),以后相继在交通、厂矿企业系统建立了卫生防疫站。为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又建立了各种专病领导小组和防治机构以及妇幼保健站、专科防治院(所)、卫生监督检疫机构、卫生宣传站等卫生机构。各级综合性医院设有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科,厂矿企业卫生室、城市街道卫生院、农村卫生院(室)等基层卫生组织,也承担为周围地区或基层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把预防保健作为主要的日常工作。至1952年年底,全国建立了各级卫生防疫站147个,有公共卫生医师523人,占全国医师总数的1.0%。到1965年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2499个,人员合计49074人,与1952年相比,机构增加16倍,医师(技师)增加11倍。[5]P10
1955年,卫生部颁布我国第一部《传染病管理办法》,把传染病划为两大类18种,并具体规定了上报制度和防治应对措施。此外,中央人民政府及卫生部对天花、鼠疫、结核病、疟疾、血吸虫等传染病和地方病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文件。这个时期,在医学院校中建立了卫生系和卫生专业,培养了一批卫生防疫专业人才,结合卫生防疫工作,开展了一些科学研究工作,解决了防治工作中的一些难题。
为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不断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我国推行计划免疫,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950年10月,卫生部颁发《种痘暂行办法》。1963年,卫生部颁布《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提出建立预防接种卡片,实行按指定对象和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的试点,到70年代逐渐推广。20世纪50年代,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在全国普遍开展以“反细菌战”和“除四害”为中心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60年代后期,以“两管五改” “两管”指管理粪便垃圾、管理饮用水源;“五改”指改良厕所、畜圈(包括禽窝)、水井(包括水池)、环境和炉灶。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大城乡的卫生面貌有了显著改善,清除了疫病发生的社会环境,普及了医疗卫生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治病防病的观念。
新中国成立后不到30年时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疫病防治与公共卫生体系,消灭或基本控制了长期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传染病和地方病,使我国卫生工作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有力地促进了人民健康水平的提升。自20世纪50年代起,逐步防治了血吸虫病和麻疹等,基本控制了鼠疫、霍乱、黑热病、麻风病等疾病的流行,基本消灭了性病。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通过接种牛痘消灭了天花,较世界卫生组织1980年宣布全球根除天花早了十几年。[6]P16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阿拉木图举办国际初级卫生保健大会,根据中国赤脚医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其他国家(地区)经验发表了《阿拉木图宣言》,倡导“2000年人人享有健康”。
(二)从卫生防疫向疾病防控转变(1978—201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给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改善健康卫生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中国卫生事业与公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针对当时社会事业投入不足、效率低下、水平不高等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从宏观层面提出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思路,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两为”方针,要求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要全面负责,加强预防保健机构的建设,给予必要的投入,对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要保证必需的资金。[7]P22052003年取得抗击“非典”疫情胜利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成,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预案体系逐步建立,同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共同筑成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两大支柱。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出现疫病机构功能、管理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中国卫生防疫系统开始将传统的、单纯应对传染病的理念转向慢性病领域(包括伤害和精神卫生领域)拓展。卫生部在1994年把卫生防疫司改为疾病控制司,增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处。2001年,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卫生防疫站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把卫生执法、监督功能整体划出,整合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集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从单一、分散的科研型、创收型的机构向公益型、服务型转变,逐步形成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卫生防疫的法制体系不断健全。1978年,卫生部在1955年《传染病管理办法》基础上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把急性传染病分为2类25种。同时,积极推行计划免疫,有效防治白喉、百日咳、麻疹和脊髓灰质炎等疾病发生、流行。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把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相继颁发实施了《国境卫生检疫法》(1987年)、《食品卫生法》(1995年)、《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食品安全法》(2009年)等卫生防疫法律,以及各种专病防治、免疫接种、公共场所、尘肺防治、学校卫生、放射防护等条例、管理条例,公共卫生安全和疾病防治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軌道。
1978年开始实施全面国家计划免疫,1982年卫生部颁发实施《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生物制品进行人群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2000年开始向全民免费提供,从当初的“四苗”防“六病”,扩大到14种疫苗预防15种传染病。免疫规划人群从儿童扩展到成人,预防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2007年,卫生部下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将免疫规划疫苗扩展为14种,免疫规划人群也从儿童扩展到成人。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国家免疫规划内容不断扩大,多数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2011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达到90%以上。这一时期,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1979年消灭了天花,2000年实现了无脊灰目标,2006年后连续13年实现白喉无报告病例,麻疹、乙脑和流脑发病率降幅达99%,摘掉了“乙肝大国”的帽子。2007年,经世卫组织审核,中国在全球83个丝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中率先消除了丝虫病。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麻风病、疟疾等重大及重点传染病患者获得免费药物治疗。2010年,我国提前5年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设定的结核病发病率较1990年下降一半的控制指标。
2003年“非典”危机以来,卫生应急水平全面提高。2003年,颁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把卫生应急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建立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卫生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国家医药储备制度日趋完善,建立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四级应急管理体制。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体系为基础,初步建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2004年,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运行,对39种法定传染病病例个案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时、在线监测。中国有效处置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开展四川汶川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顺利完成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逐步探索形成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构建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了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2009年,我国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道世界性难题。我国建立了全球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卫生投入不断增加,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持续降低,不断增强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能力,努力让群众“看得起病”。
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对健康有了更高要求,不但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还希望不得病、少得病。为了实现百姓对健康的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出发,明确了卫生健康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健康基础”的特殊地位,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共建共享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基本路径,要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个人的积极性相结合,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强化跨部门协作,深化军民融合发展,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用科学创新提升疫病防控能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治结合,从源头预防和控制疾病,筑牢保障人民健康第一道防线,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以较低成本取得较高健康绩效。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很长时期里,政府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和消除传染病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推动医防结合,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通过推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低成本的医疗技术,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保证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广大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无需支付高额费用就能享受到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广泛可及性和公平性大大改善了中国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
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新形势下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是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这一方针,是我国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发展,是中国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解决全球健康危机提供的中国方案。70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准确把握卫生健康发展的自身规律,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亟需的卫生健康问题入手。坚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不断解决新矛盾新问题,从健康知识普及和合理膳食,到全民健身和控烟,从心理健康和健康环境促进,到防控四类重大慢性病,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2020年3月2日,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强调,“纵观人类发展史,人类同疾病较量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科学技术,人类战胜大灾大疫离不开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16]。新中国成立以来,医学科技多个领域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强,在“高、精、尖”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为攻克鼠疫,我国于1954年组织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研究队开展调查研究。为更好地掌握血吸虫病的规律,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成立血吸虫病研究所。屠呦呦带领团队攻坚克难,研究发现了青蒿素,解决了抗疟治疗失效难题,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类健康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国始终坚持相信科学、依靠科学,以最专业和最科学的方式防控疫情,集全国优势科研力量,积极推动科研攻关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提高体系化对抗能力和水平。8天确定病原体,16天完成检测试剂盒优化,以科学和证据为基础多次更新诊疗方案,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设立发热门诊,进行网上远程诊疗,用“健康码”作为通行码等做法简便高效,协调多条技术路线同步推进疫苗研发,为全球疫情防控做出了典范性贡献,给世界增强了战胜疫情的信心。
在新发传染病毒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威胁下,要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加快推进人口健康、生物安全等领域科研力量布局,整合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药卫生、医疗设备等领域的国家重点科研体系,布局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投入,加强生命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储备能力。要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装备瓶颈,实现高端医疗装备自主可控。
(四)坚持统筹兼顾,依法治理,构建促进全民健康的防控体系
保障人民健康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以实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新中国初期,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世界卫生组织认可。2009年,我国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从无到有建立起来。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道世界性难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
法治建设与不断完善是疾病防控的有力保障。新中國成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条例、政策文件和正式的卫生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1955年,卫生部颁布我国第一部《传染病管理办法》。1978年,卫生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1989年9月,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正式施行。2003年“非典”疫情,促使我国建立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2004年、2013年先后两次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9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明确界定和实施宪法保障的公民健康权利的“蓝图”。食品安全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从管理办法、管理条例到正式的法律文件,对疫病防控的法律规范逐渐升级,为应对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 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要惠及全人群,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使全体人民享有所需要的、有质量的、可负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要覆盖全生命周期,针对生命不同阶段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全面维护人民健康。构建促进全民健康的防控体系,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发展规划中突出健康目标,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向健康倾斜,在财政投入上保障健康需求,把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
(五)拓展国际交流,团结合作,协调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公共卫生安全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战胜关乎世界人民安危的疫病,团结合作是最有力的武器。全球卫生治理成为全球治理中重要领域,以传染病治理尤为紧迫和突出。近30年来,全球约出现新发传染病40多种,并以每年新发1种的态势发展,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大,成为全球公共卫生的重点和难点领域。全球每年死亡人口中有四分之一来自传染病,而艾滋病等威胁长期存在,有些突发性传染病防不胜防。公共卫生不再只是一个健康问题,而且是任何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人类健康的决定因素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家庭的问题、一个国家抑或一个区域的问题,充满了未知数、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许多公共卫生问题及其影响因素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全球性挑战。
长期以来,我国在履行国际义务、参与全球健康治理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展示了我国国际人道主义和负责任大国形象。1963年中国政府向阿尔及利亚派遣第一支医疗队,揭开了中国医疗卫生对外援助的序幕。截至2018年底,中国先后向亚、非、拉、欧和大洋洲累计71个国家派遣医疗队队员26万人次,诊治患者2.8亿人次,累计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卫生人才8万人次,挽救了无数生命。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中国援外医务人员正在56个国家的100多个医疗点为当地民众提供无偿医疗服务。近年来,全球新发再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出现,中国第一时间向有关国家提供紧急医疗救助和公共卫生国际应急援助,帮助有关国家抗击埃博拉、黄热病、登革热、禽流感、霍乱拉沙热、鼠疫、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疫情。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共建“一带一路”,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打造合作共赢的全球伙伴关系,推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应对全球性挑战,同国际社会合力应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全球性挑战,共同维护全球和地区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世界各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发挥负责任大国的作用。中国正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进一步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健康相关领域国际标准、规范等的研究和谈判,完善我国参与国际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紧急援外工作机制,加强同“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国家卫生与健康领域的合作。国际社会必须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守望相助,加强在传染病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的科研合作,共享科研数据和信息,共同研究提出应对策略,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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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华社.习近平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看望慰问奋战在一线的医务工作者解放军指战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和居民群众时强调 毫不放松抓緊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坚决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N].人民日报,2020-03-11.
[13]毛泽东诗词集[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1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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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习近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J].求是,2020(6).
From Epidemic Prevention to National Health ——the Cause of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nd Public Health of the New China
WU Chao
(Institute of Contemporary China,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009,China)
Abstract:The people’s health is an important symbol of the prosperity of a nation and the strength of a country.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pidemics is o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and extensive works in the undertaking of health in China.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new China,the government has always adhered to the development philosophy of people centrism.Aiming at the main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people’s health and their concerns,the health system has developed from fighting against the epidemics to national health aimed at escorting the health of all the people,significantly improved the overall strength of public health and the ability to prevent and control diseases,and created a new road for the public health conforming to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In order to meet the growing health needs of the people at different levels and effectively respond to the complex and changing new challenges of public health security,we must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a healthy China,implement disease prevention and health promotion,and ensure the people’s full-cycle health in an all-round way.
Key words:new China;epidemic prevention;healthy China;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public health safety
(責任编辑:邱 明)
[收稿日期]2020-03-03
[作者简介]吴超(1973—),男,安徽凤台人,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史研究”(立项批准号:15BDJ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新中国;卫生防疫;健康中国;疫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20)02-0109-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1]P370疫病防控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的卫生健康发展道路,始终把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推进疫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业建设,有力保障了人民健康,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全球卫生治理贡献了中国经验和中国力量。
一、从卫生防疫到全民健康的跨越式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到优先发展战略的位置上,针对不同时期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和人民关切,从同疫病作斗争的卫生防疫到为全方位、全周期的全民健康保驾护航,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和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开辟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
(一)新中國卫生防疫体制的创建(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旧中国留下的是一个人民缺医少药、疫病流行的严峻局面。广大人民生命健康受到各种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威胁,人口死亡率是25‰左右,婴儿死亡率是200‰左右,人口的平均寿命是35岁。全国中西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共有50多万人,医院2600所,病床8万张,村、镇的卫生医疗机构更是寥若晨星。[2]P2公共卫生资源更是薄弱,1949年仅有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和1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3]P466
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使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我国的卫生防疫事业开辟了崭新的道路。如何在经济发展水平低和医疗资源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尽快地摆脱“瘟神”的威胁,振奋精神,发展生产,成为亟待解决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央关于加强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的指示》,对全国防疫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4]P176。新中国迅速确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四大卫生工作方针
1950年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召开,确定了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三大方针,1952年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增加了“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这一重要方针。,坚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基层,在加强专业卫生机构建设的同时,开展群众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以消除各种致病因素,减少和防止疫病的发生。
为加强对疫病防控的统一管理,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时即设公共卫生局管理卫生防疫工作,1953年改称卫生防疫司。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1950年3月,卫生部成立中央防疫总队,各省组建防疫大队,各种传染病的专业防治队、所、站,民族卫生工作队等。1953年1月,政务院167次会议批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县(旗、区)建立卫生防疫站。为了进一步规范、组织疫病防治工作,卫生部先后颁布《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1954年)、《卫生防疫站工作试行条例》(1964年),明确各级卫生防疫站的任务是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传染病管理。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了省、地、县三级卫生防疫站,国境口岸建立了卫生检疫所(站),以后相继在交通、厂矿企业系统建立了卫生防疫站。为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又建立了各种专病领导小组和防治机构以及妇幼保健站、专科防治院(所)、卫生监督检疫机构、卫生宣传站等卫生机构。各级综合性医院设有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科,厂矿企业卫生室、城市街道卫生院、农村卫生院(室)等基层卫生组织,也承担为周围地区或基层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把预防保健作为主要的日常工作。至1952年年底,全国建立了各级卫生防疫站147个,有公共卫生医师523人,占全国医师总数的1.0%。到1965年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2499个,人员合计49074人,与1952年相比,机构增加16倍,医师(技师)增加11倍。[5]P10
1955年,卫生部颁布我国第一部《传染病管理办法》,把传染病划为两大类18种,并具体规定了上报制度和防治应对措施。此外,中央人民政府及卫生部对天花、鼠疫、结核病、疟疾、血吸虫等传染病和地方病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文件。这个时期,在医学院校中建立了卫生系和卫生专业,培养了一批卫生防疫专业人才,结合卫生防疫工作,开展了一些科学研究工作,解决了防治工作中的一些难题。
为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不断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我国推行计划免疫,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950年10月,卫生部颁发《种痘暂行办法》。1963年,卫生部颁布《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提出建立预防接种卡片,实行按指定对象和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的试点,到70年代逐渐推广。20世纪50年代,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在全国普遍开展以“反细菌战”和“除四害”为中心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60年代后期,以“两管五改” “两管”指管理粪便垃圾、管理饮用水源;“五改”指改良厕所、畜圈(包括禽窝)、水井(包括水池)、环境和炉灶。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大城乡的卫生面貌有了显著改善,清除了疫病发生的社会环境,普及了医疗卫生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治病防病的观念。
新中国成立后不到30年时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疫病防治与公共卫生体系,消灭或基本控制了长期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传染病和地方病,使我国卫生工作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有力地促进了人民健康水平的提升。自20世纪50年代起,逐步防治了血吸虫病和麻疹等,基本控制了鼠疫、霍乱、黑热病、麻风病等疾病的流行,基本消灭了性病。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通过接种牛痘消灭了天花,较世界卫生组织1980年宣布全球根除天花早了十几年。[6]P16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阿拉木图举办国际初级卫生保健大会,根据中国赤脚医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其他国家(地区)经验发表了《阿拉木图宣言》,倡导“2000年人人享有健康”。
(二)从卫生防疫向疾病防控转变(1978—201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给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改善健康卫生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中国卫生事业与公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针对当时社会事业投入不足、效率低下、水平不高等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从宏观层面提出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思路,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两为”方针,要求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要全面负责,加强预防保健机构的建设,给予必要的投入,对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要保证必需的资金。[7]P22052003年取得抗击“非典”疫情胜利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成,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预案体系逐步建立,同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共同筑成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两大支柱。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出现疫病机构功能、管理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中国卫生防疫系统开始将传统的、单纯应对传染病的理念转向慢性病领域(包括伤害和精神卫生领域)拓展。卫生部在1994年把卫生防疫司改为疾病控制司,增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处。2001年,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卫生防疫站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把卫生执法、监督功能整体划出,整合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集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从单一、分散的科研型、创收型的机构向公益型、服务型转变,逐步形成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卫生防疫的法制体系不断健全。1978年,卫生部在1955年《传染病管理办法》基础上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把急性传染病分为2类25种。同时,积极推行计划免疫,有效防治白喉、百日咳、麻疹和脊髓灰质炎等疾病发生、流行。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把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相继颁发实施了《国境卫生检疫法》(1987年)、《食品卫生法》(1995年)、《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食品安全法》(2009年)等卫生防疫法律,以及各种专病防治、免疫接种、公共场所、尘肺防治、学校卫生、放射防护等条例、管理条例,公共卫生安全和疾病防治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軌道。
1978年开始实施全面国家计划免疫,1982年卫生部颁发实施《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生物制品进行人群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2000年开始向全民免费提供,从当初的“四苗”防“六病”,扩大到14种疫苗预防15种传染病。免疫规划人群从儿童扩展到成人,预防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2007年,卫生部下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将免疫规划疫苗扩展为14种,免疫规划人群也从儿童扩展到成人。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国家免疫规划内容不断扩大,多数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2011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达到90%以上。这一时期,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1979年消灭了天花,2000年实现了无脊灰目标,2006年后连续13年实现白喉无报告病例,麻疹、乙脑和流脑发病率降幅达99%,摘掉了“乙肝大国”的帽子。2007年,经世卫组织审核,中国在全球83个丝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中率先消除了丝虫病。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麻风病、疟疾等重大及重点传染病患者获得免费药物治疗。2010年,我国提前5年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设定的结核病发病率较1990年下降一半的控制指标。
2003年“非典”危机以来,卫生应急水平全面提高。2003年,颁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把卫生应急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建立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卫生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国家医药储备制度日趋完善,建立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四级应急管理体制。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体系为基础,初步建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2004年,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运行,对39种法定传染病病例个案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时、在线监测。中国有效处置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开展四川汶川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顺利完成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逐步探索形成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构建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了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2009年,我国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道世界性难题。我国建立了全球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卫生投入不断增加,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持续降低,不断增强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能力,努力让群众“看得起病”。
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对健康有了更高要求,不但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还希望不得病、少得病。为了实现百姓对健康的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出发,明确了卫生健康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健康基础”的特殊地位,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共建共享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基本路径,要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个人的积极性相结合,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强化跨部门协作,深化军民融合发展,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用科学创新提升疫病防控能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治结合,从源头预防和控制疾病,筑牢保障人民健康第一道防线,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以较低成本取得较高健康绩效。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很长时期里,政府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和消除传染病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推动医防结合,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通过推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低成本的医疗技术,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保证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广大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无需支付高额费用就能享受到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广泛可及性和公平性大大改善了中国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
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新形势下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是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这一方针,是我国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发展,是中国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解决全球健康危机提供的中国方案。70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准确把握卫生健康发展的自身规律,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亟需的卫生健康问题入手。坚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不断解决新矛盾新问题,从健康知识普及和合理膳食,到全民健身和控烟,从心理健康和健康环境促进,到防控四类重大慢性病,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2020年3月2日,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强调,“纵观人类发展史,人类同疾病较量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科学技术,人类战胜大灾大疫离不开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16]。新中国成立以来,医学科技多个领域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强,在“高、精、尖”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为攻克鼠疫,我国于1954年组织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研究队开展调查研究。为更好地掌握血吸虫病的规律,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成立血吸虫病研究所。屠呦呦带领团队攻坚克难,研究发现了青蒿素,解决了抗疟治疗失效难题,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类健康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国始终坚持相信科学、依靠科学,以最专业和最科学的方式防控疫情,集全国优势科研力量,积极推动科研攻关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提高体系化对抗能力和水平。8天确定病原体,16天完成检测试剂盒优化,以科学和证据为基础多次更新诊疗方案,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设立发热门诊,进行网上远程诊疗,用“健康码”作为通行码等做法简便高效,协调多条技术路线同步推进疫苗研发,为全球疫情防控做出了典范性贡献,给世界增强了战胜疫情的信心。
在新发传染病毒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威胁下,要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加快推进人口健康、生物安全等领域科研力量布局,整合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药卫生、医疗设备等领域的国家重点科研体系,布局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投入,加强生命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储备能力。要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装备瓶颈,实现高端医疗装备自主可控。
(四)坚持统筹兼顾,依法治理,构建促进全民健康的防控体系
保障人民健康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以实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新中国初期,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世界卫生组织认可。2009年,我国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从无到有建立起来。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道世界性难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
法治建设与不断完善是疾病防控的有力保障。新中國成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条例、政策文件和正式的卫生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1955年,卫生部颁布我国第一部《传染病管理办法》。1978年,卫生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1989年9月,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正式施行。2003年“非典”疫情,促使我国建立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2004年、2013年先后两次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9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明确界定和实施宪法保障的公民健康权利的“蓝图”。食品安全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从管理办法、管理条例到正式的法律文件,对疫病防控的法律规范逐渐升级,为应对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 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要惠及全人群,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使全体人民享有所需要的、有质量的、可负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要覆盖全生命周期,针对生命不同阶段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全面维护人民健康。构建促进全民健康的防控体系,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发展规划中突出健康目标,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向健康倾斜,在财政投入上保障健康需求,把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
(五)拓展国际交流,团结合作,协调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公共卫生安全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战胜关乎世界人民安危的疫病,团结合作是最有力的武器。全球卫生治理成为全球治理中重要领域,以传染病治理尤为紧迫和突出。近30年来,全球约出现新发传染病40多种,并以每年新发1种的态势发展,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大,成为全球公共卫生的重点和难点领域。全球每年死亡人口中有四分之一来自传染病,而艾滋病等威胁长期存在,有些突发性传染病防不胜防。公共卫生不再只是一个健康问题,而且是任何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人类健康的决定因素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家庭的问题、一个国家抑或一个区域的问题,充满了未知数、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许多公共卫生问题及其影响因素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全球性挑战。
长期以来,我国在履行国际义务、参与全球健康治理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展示了我国国际人道主义和负责任大国形象。1963年中国政府向阿尔及利亚派遣第一支医疗队,揭开了中国医疗卫生对外援助的序幕。截至2018年底,中国先后向亚、非、拉、欧和大洋洲累计71个国家派遣医疗队队员26万人次,诊治患者2.8亿人次,累计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卫生人才8万人次,挽救了无数生命。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中国援外医务人员正在56个国家的100多个医疗点为当地民众提供无偿医疗服务。近年来,全球新发再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出现,中国第一时间向有关国家提供紧急医疗救助和公共卫生国际应急援助,帮助有关国家抗击埃博拉、黄热病、登革热、禽流感、霍乱拉沙热、鼠疫、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疫情。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共建“一带一路”,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打造合作共赢的全球伙伴关系,推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应对全球性挑战,同国际社会合力应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全球性挑战,共同维护全球和地区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世界各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发挥负责任大国的作用。中国正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进一步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健康相关领域国际标准、规范等的研究和谈判,完善我国参与国际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紧急援外工作机制,加强同“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国家卫生与健康领域的合作。国际社会必须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守望相助,加强在传染病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的科研合作,共享科研数据和信息,共同研究提出应对策略,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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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华社.习近平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看望慰问奋战在一线的医务工作者解放军指战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和居民群众时强调 毫不放松抓緊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坚决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N].人民日报,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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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Epidemic Prevention to National Health ——the Cause of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nd Public Health of the New China
WU Chao
(Institute of Contemporary China,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009,China)
Abstract:The people’s health is an important symbol of the prosperity of a nation and the strength of a country.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pidemics is o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and extensive works in the undertaking of health in China.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new China,the government has always adhered to the development philosophy of people centrism.Aiming at the main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people’s health and their concerns,the health system has developed from fighting against the epidemics to national health aimed at escorting the health of all the people,significantly improved the overall strength of public health and the ability to prevent and control diseases,and created a new road for the public health conforming to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In order to meet the growing health needs of the people at different levels and effectively respond to the complex and changing new challenges of public health security,we must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a healthy China,implement disease prevention and health promotion,and ensure the people’s full-cycle health in an all-round way.
Key words:new China;epidemic prevention;healthy China;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public health safety
(責任编辑:邱 明)
[收稿日期]2020-03-03
[作者简介]吴超(1973—),男,安徽凤台人,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史研究”(立项批准号:15BDJ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