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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之治理或处理面临着三重困惑:司法之惑、社会之惑、政府之惑。所困惑的是,任尔全力以赴、欠薪照旧发生。以围堵、遏制为理念的全面治理是以处理欠薪事件为起点的公力干预机制,其主要制度有欠薪预警、给付担保、违约惩戒。然而缺失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落实劳动基准、保障农民工之权益等措施的情况下,全面治理注定会欠缺疏导之思维。这恰是不提根治欠薪的原因所在,也说明全面治理理念与措施仍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