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对乡村区域治理秩序的影响研究

来源 :开发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yx36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内容提要:通过实地观察和访谈,对建国后关中地区两个村庄之间关系的历史演变进行了考察。发现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制度作用下,乡村区域治理秩序不同,乡村区域公共产品和参与公益事业的水平也不同,借用象限来表达三者间的动态关系。以此为视角,文章认为在新农村建设时期,由于村庄利益博弈、基层政府理性不作为以及国家刚性制度的缺失,该地区并没有形成良好的乡村区域治理秩序。文章最后认为在新农村建设时期要形成良好的乡村区域治理秩序,政府制度供给责任不容推卸。
  关键词:制度变迁;村庄共同体;乡村区域治理;村庄合作
  中图分类号:F127.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5-0001-05
  
  引言
  
  大到国家,小到村庄,不同层次的主体,会产生包括合作、冲突与竞争等各种各样的互动关系,这些都是关乎社会秩序的普遍性问题。其中互动主体最理想的状态便是达成合作,即以各自的利益需求为导向,协商、沟通和交换,以达到共存和发展的目的。而合作总是需要一定的制度规范,并且要求合作的主体服从和遵循。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为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在跨区域的基础设施或发展项目投资中,不仅需要国家与农民之间的纵向合作关系,更需要作为主体的村庄之间的横向合作。而这样的合作表面上是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等经济层面的问题,实质上是关乎乡村政治秩序的普遍性问题。
  基于此,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国家治理制度是如何影响乡村区域治理秩序的?在税费改革后的新农村建设时期,形成良好的乡村区域治理秩序何以可能?笔者通过追踪调查和实地观察访谈的方法获取资料,以关中地区新农村建设中两村之间的道路修建进行个案分析。旨在探讨国家乡村治理制度变迁对村庄之间的关系影响,而村庄之间的关系嬗变又会影响到当前新农村建设事业的顺利进展。 
  
  1.事件背景与博弈过程
  
  笔者实地调查的案例发生于距西安市西北方向约100公里处关中地区Y县的郭村和南村之间。郭村坐北向南,以郭姓为主。南村则居其正南1公里处,以郑姓和田姓为主。两村世代以耕地相接壤,鸡犬之声近可相闻。主要经济来源都为青壮年劳力出外打工,种植小麦为主,两村人均收入约1 500元。因此从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民经济收入水平可以看出,二者都属于经济欠发达的落后地区,具有较强的同质性。
  2006年初,南村周边的村庄都已确定将原来的乡村道路修建为柏油路,到了2006年5月底已经完成(南村当时没有被Y县县政府确立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村)。为了能够解决郭村与南村道路修建问题,南村村主任利用个人关系争取到项目。在“跑项目”的过程中,南村干部花费了较多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而郭村没有任何形式的资助。根据Y县交通局于2006年4月9日制定的《南村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两个村庄之间的道路确定为“郭南路”,工程原定于2006年7月1日到8月1日竣工。
  在郭南路项目确立之后,Y县交通局重新规划路线,新路线使两村利益之争正式拉开帷幕。因为占整个郭南路全段的四分之一强的路线中有500米左右的公路在郭村地界之内,需要占用郭村的耕地,包括两亩多小麦和树苗,就此郭村强烈要求南村必须补偿土地和青苗损失费。南村则认为:“公路属于公益性的东西,郭村人将来也走,况且在郭村地界内理应不赔偿①。”对此,郭村的态度依然,郭村主任则认为:“当时我们郭村在修路的时候,本应承担一定责任的周村也没有出石料。南村虽然说得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我答应了,那我就成了卖国贼了②。”从2006年7月南村申请新路线起,一直到直到2006年12月份,两村在是否赔偿的问题上仍然没能达成一致。Y县交通局认为“先把路线确定之后,你们慢慢协调”。
  2007年春节期间,南村村干部继续在市公路局“跑项目”,以便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当确定在3月份动工的时候,面临时间的压力,南村答应了郭村的赔偿要求,但是其前提条件是“按照原来的地界,在谁地界内谁负责投劳力。”因为按照目前乡村道路修建“群众搭底子,政府铺面子”的思路,农民负责路基的成本,政府负担路面硬化等费用。但郭村未能答应。无奈之下,南村寻求镇政府出面协调,得到的答复是“你们自己看着办,该赔偿就赔偿,只要把路修了就行。”
  面临工程开工日期的逼近,南村最终以给郭村划拨三亩耕地,给郭村村民赔偿950元钱的青苗款为处理结果。到2007年3月初,郭南路工程正式开工,在工程期,郭村没有投劳,到六月初夏收时才仓促通车。如果从郭南路项目批准时算起一直到通车,长达14个月。其中,郭村与南村之间的利益协调时间就达10个多月之久。
  
  2.制度变迁与村庄记忆
  
  面对郭村人“没有成本投入,反而走路”的现实,南村人不禁打开了记忆的闸门,怀念起集体协作的时代③。建国之后,围绕原来古县城遗址形成三个行政村,现在的郭村曾命名为西邑,以郭姓为主;周村曾命名为东邑,以周姓为主;南村曾命名为南邑,以郑姓和田姓为主④。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制度影响下,三个村庄也都有着不同互动关系:
  1958年,根据上级指示在郭南两村所在地区形成了“甘井人民公社——三宜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行政级别⑤。三宜大队也改为三“谊”大队,意思是原来的三个行政村友好合作,共同进行大生产。1960年代初,在三谊大队的郭村和南村之间的农田,原来都是东西走向的深渠,每当下雨的时候,人称“三跑田”——跑水、跑肥、跑土。为此,在甘井公社的指令下,实行各个生产队全部投劳,齐心协力搞好农田基础建设。“文革”期间,水土保持工程、公路修建在三谊大队仍以集体化方式继续运作,每年夏末秋初进行一次,轮流在三个村进行。
  到了1978年,分田到户逐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981年三谊大队开始分地到户。1983年,人民公社开始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依赖于行政权力的高度集中并强力执行的运作机制也开始逐渐退出了乡村社会。三谊大队分解为三个行政村,又回归到集体化之前的三足鼎立格局。
  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郭村和南村共同党支部正式分开,这也标志着国家权力在两个村庄之间不再重叠,而是各自为治。在此期间,三个村经过乡政府协调,共同集资建成一所六年制的小学。除此之外,还有延留下来的“水保工程”和农田基建工程项目(这是指将农村的旧宅基地还作田地)。但已不是每年都进行,而是根据各村情况由乡镇政府决定在各个村子轮流进行,以便集中力量来解决单独一个村庄难以解决的问题。
  2006年税费改革结束和新农村建设开始。在农民负担减轻的同时,基层政府和村集体却没有了更多的收入对村庄基本设施建设投资。在西部贫困地区,导致基层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在财力有限的现实情况下,削弱了基本的公共服务能力[1]。而且义务工和积累工制度的取消使乡村干部丧失了原来控制农民的各种手段,农民和乡村干部之间因税费改革而几乎没有直接关系,以至于在新农村建设初期修建共同走的一条公路也没有了村庄之间的合作。
  
  3.村庄疏离诱因与后果分析
  
  在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研究中,以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施坚雅提出的“基层市场共同体”假设尤为著名。他认为,构成中国乡村社会基本结构单元的应该是以基层集镇为中心的市场。农民的交往行为、生活方式也将受市场共同体的影响[2]。而这种共同体构成了乡土社会里“差序格局”中的一部分。农民可以基于共同的生产结构、经济条件和宗教崇拜,形成各种超越于自然村落的宗教组织和生产经济组织。然而,基于常识,市场经济中心往往与政治中心相互重叠。党政机关的驻地会确立后,就会聚合起各种市场的萌芽性因素,政治性的力量常常对于市场结构中心的确立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这种主动与被动的关系体现更为明显。因此,在乡村社会出现了,基与前文通过对中共执政以后郭村与南村之间关系的历史演变与梳理,可以看出,两个村庄之间是一种因国家在乡村治理制度的变化,而产生了强权主导下的结合到弱权自治下的疏离过程。进入税费改革后的新农村建设时期,之所以出现上述不合作的现实困境,正是由于基层乡村治理制度变迁起到诱因作用,具体可从三个层次进行探讨:
  3.1 以村庄共同体为特征的利益单位分化
  一般认为,土改之前的村庄,国家权力没有能够真正进入,村落处于“自组织”状态。从土改开始,国家权力全面直接进入村庄,权力以制度的形成为手段达到顶峰,人民公社制度建立,村庄处于一个“被组织化”的状态[3]。除了国家为满足自身工业化目标的因素之外,农民的小农意识也为这种制度的建立创造了心理需求的空间。然而,随着工业化目标的逐渐实现,小农经济赖以生存的土地制度发生了转变。人民公社制度解体,村民自治制度最终取代了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集权式乡村动员体制”,它是对村民个人权利和保护制度的制度性承诺[4]。这极大改变了建国以来乡村组织状况和乡村治理制度。原来生产大队的解体,被多个行政村所取代。原有的国家权力主导乡村治理格局转变为单独行政村自己的内部事务。这样,原来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的利益主体就疏离为多个以行政村为单元的利益主体。
  案例中,郭、南和周村都是以血缘和地缘而形成的典型的传统村落。正如日本学者利用“满铁”调查资料研究认为,华北村落是具有高度集体认同感的内聚团体,是一个村落共同体[5]。在有限的聚集空间内,也就是一个社会单元。郭村和南村在道路修建过程中,无论是村民还是村干部,都立足于维护自我村庄的利益,极力避免自己的村庄付出劳力或费用。
  治理范围的缩小,行政层级的减少,使乡镇一级代表的国家权力能够直接与行政村一级(而不是原来的生产大队)形成“指导和协助”关系。其结果使原来“铁板一块”的生产大队结构瓦解,回归到原来的后集体化时代的疏离状态。这时,在国家自上而下的配置有限资源和众多村庄争取这些有限资源时候,他们会从本村庄的利益出发,漠视村庄之外的利益。南郭两村村支书和村主任作为小农中的一员和各自村庄利益代言人,以及周村在修路中的最先搭便车的行为,其认知范围和行动单位无论如何扩展都是以“私”的我为中心[6]。由以家庭为中心的初级群体关系扩展到村落的次级群体关系,在面临现实中需要支付修路费用、出劳力等利益选择时,他们理所当然的从“家”的利益范围出发,立足于村庄自身利益,强调各自地界范围内的利益,使整个谈判过程异常艰难。如此,村庄之外也不会自觉形成相互合作的秩序。
  3.2 基层政府理性不作为行为的存在
  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是在村党支部存在的前提下进行的。正是通过最基层党的权力系统,通过领导和协助村委会工作使国家权力进一步下沉到村的层次。基层政府官员是国家权力的代表,但是,国家权力的下沉和治理理念的转变并不代表着乡村政权的服务能力的增强。基层政府的服务能力指政府能够转变自身的角色,将其定位为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为乡村社会进行制度供给、公益事业建设和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可能性。诺斯指出:“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国家基础结构的创立旨在界定和实施一套产权,并指定统治者代理人的权利代表。”[7]无论如何,制度供给和践行都需要依赖政府官员即服务主体的行为选择。
  当两个甚至更多地村庄以村庄为利益单位进行博弈时,乡村治理秩序难以自觉生成时,便需要外部力量进行干预和介入。尤其是当需要基层政府作为博弈双方的裁判进行利益协调的制度供给,主持公平和维护秩序。“社会公正、合理的前提在于所有社会成员面前都有一个相对客观公正的标准——即制度,并赋予它权威[8]”。然而,基层政府没有为利益双方进行制度供给和进行协调,反而成为坐收渔翁之利的角色。南村主任说:“协调修路的时候也是各级政府换届选举的时候,许多政府官员忙于个人前程没有时间处理这事情。最后让乡镇干部出面,每次都要请吃饭喝酒,还是解决不了⑥。”而基层干部则认为:“我们只要把路修了,至于村庄之间的协调过程无所谓⑦。”“这样处理的方式不大公平,但作为政府我们主要是把路能否修成⑧。”其结果只能导致两个利益主体的“零和博弈”,甚至导致更大范围内的其他受益主体的利益损害。
  3.3 国家刚性的惩罚与激励机制的缺失
  建国之初,“国家——村庄”呈现出合作响应状态,农民参与劳动积极性高涨[9]。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国家强权主导和全面控制农村,可以借用工分激励和批斗、背毛泽东语录约束农民参与劳动。在“三提五统”和村民自治时期,国家各级政府可借助税费征收手段要求农民参与到水土保持、集资建学校公共工程中。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村义务工和积累工制度也被取消。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其自愿投劳,然而在南村、郭村召开村民会议或集体劳动时,农民即使坐在家门口晒太阳、打麻将也不愿参与。村干部也不能再以各种政策制度作为依据要求农民参与,即使有一事一议制度,也难以召集农民坐在一起讨论公共事务,基层政府也不能以指令的方式让农民参与集体道路修建事宜中。农民以“拖”与“赖”的态度应对村庄公共事务,并非是在义务工制度取消之后的反映,而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就以“磨洋工”的形式存在。但是那时却有着外在的强权控制制度存在,农民的消极应对公共事务还没有成为普遍事实。
  


  面对两个村庄因公共利益却基于自我利益单元进行博弈,基层政府没有成为协调利益之争的裁判,却在政绩追求下,一味关注结果,而忽视事件过程。国家又取消了最基本的让农民参与自己村庄建设的治理手段。因而最终呈现出多种力量博弈或内耗,乡村区域治理趋于无序的状态。在不同制度背景下,农民自身的合作能力、合作意识和协作精神都因缺乏相应的机制没有得到培养和实践。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资源整合和配置过程中便出现了许多重复性建设,即使属于一个行政村的几个自然村,在空间上相距很近,也会要求国家斥巨资打水井、铺路面等,进而影响了国家在农村其他方面的投资。
  
  4.结论与探讨
  
  笔者通过对关中地区村庄在建国之后的关系演变进行考察,其推论范围和意义不可能适用于整个非均衡发展的中国乡村社会。但我们仍然能够发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制度作用下,村庄之间关系不同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的水平也不同。建国初期,战争时期形成的动员体制承继下来并制度化,形成了下派工作队、行政体系建构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动员模式[10]。通过这一模式,行政机制得以全面迅速向乡土社会渗透。在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社会内部,靠“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强权主导模式,以及各种选择性激励机制或者惩罚性机制的存在,“使无数分散的小农依靠自己力量无法解决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得到解决,从而能够以较低的治理成本和高效的调动和整合资源,来满足农民的需求”[11]。而后,随着国家权力的收缩,由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土地承包到户、建立乡政府和村民自治等一系列的制度的实施,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发生了极大变化。而在作为欠发达地区同质性较强的乡村社会,传统的乡规民约和伦理道德正趋于弱化,现代化的契约、法制和合作秩序却未自觉生成。村庄之间的关系也逐渐呈现出疏离状态,丧失了原有的横向合作关系。 
  纵观不同时期的制度对乡村区域治理秩序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乡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笔者试图借用象限图表达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如图1,国家乡村治理制度(X轴)作为自变量,而乡村区域治理秩序(Y轴)只是因变量,Z轴代表X和Y轴共同作用后公共产品供给水平(质量与效率)。在第一象限,国家如果能以完善的激励机制作为诱导,形成良好的乡村区域治理秩序,乡村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才可能最高。而在乡村区域治理秩序难以生成并发挥作用下,国家只有通过调控制度的强度、刚度和密度才能达到提供公共产品的目的,而这时的乡村区域治理秩序只是一种被动的产物,如居于第二象限的人民公社时期。国家支持力度较弱,主要依靠乡村居民自己提供公共产品,这时的供给水平都比较低,如第四象限的村民自治税费征收时期。
  
  当前,乡村人际关系交往理性化,村庄之间相互疏离,不能自觉生成横向合作的秩序,尽管国家单向加大对“三农”投资力度,但是缺乏对农民个体和基层政府一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因此,税费改革后的新农村建设初期,属于第三象限,即公共产品供给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较高,农民的主体性还没有充分发挥。这一时期,随着国家“反哺”农村的力度加大,涉及多个村庄的区域设施建设和发展的公共项目增多,村庄之间的合作秩序难以自生,而基层政府却又未能给这种疏离状态的村庄提供相互协作的制度。乡村区域治理的无序导致农民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所淡薄,导致了乡村治理的社会成本与经济成本增大和效率降低。
  中国改革自农村改革始,而今农村改革又是中国改革难点之一。如果中国60多万个行政村都通水泥路、都挖水井,无论是财力还是资源都无法承受,而且影响到其他公共产品供给优先序。而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作为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形成以农民为主体的多方参与的农村管理体制,即达到国家制度的完善和良好的乡村治理秩序生成的第一象限。因此,笔者建议,国家作为制度供给和树立制度权威的主体,需要加强国家的主导性,形成村庄层面甚至更高层次的集体行动才能解决乡村区域内的公共产品供给问题。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村庄在生产结构调整方面的合作为起点;重新思考和完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民投劳制度,加大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和提高农民的合作能力;强化基层政府积极构建村庄之间在公益事业建设中的协商、合作机制的行政责任。国家通过外在的“强性”制度供给,诱导和培育乡村区域治理秩序,惟有如此才能与国家现代化建设方向相一致。
  
  注 释:
  ① 2007年2月,访南村主任郑某。
  ② 2007年2月,访郭村主任郭某。
  ③ 在文字资料匮乏的乡村作调查,记录口述史的方式或许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④《Y县县志》:隋朝末年,曾在郭村和南村之间设立县城命名为上邑县。
  ⑤ 南邑、西邑和东邑后来都改为“宜”字。
  ⑥ 2007年8月,访南村村主任。
  ⑦ 2007年9月,访甘井镇党委副书记。
  ⑧ 2007年9月,访Y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调研员。
  
  参考文献:
  [1] 王宾,赵阳.农村税费改革对中西部乡镇财力影响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6,(11):67~69.
  [2]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5~23.
  [3] 宿胜军.从“保护人”到“承包人”[A].见:杨善华,王思斌.社会转型:北京大学青年学者的探索[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11~126.
  [4] 于建嵘.岳村政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231~233.
  [5] 黄忠怀.20世纪中国村落研究综述[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110~116.
  [6] 贺雪峰.公私观念与农民行动的逻辑[J].广东社会科学,2006,(1):153~158.
  [7] 诺斯.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4:24~25.
  [8] 李松玉.制度权威研究:制度规范与社会秩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50~53.
  [9] 卢福营,张兆曙.国家与村庄互动中的村治变迁[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5):66~69.
  [10] 徐勇.“行政下乡”:动员、任务与命令——现代国家向乡土社会渗透的行政机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5):2~9.
  [11] 叶文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分析[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3):71~78.
  
  [作者简介]王思明(1961-),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人文学院院长,研究方向:中国社会史、农业史和科技史。
  田雄(1984-),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其他文献
内容提要:以陕西省凤翔县域村庄分析规划为基础,探讨西部地区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中需解决的主要内容。本文对村庄空间结构以及特征进行分析,针对特有的村庄空间及经济结构,提出县域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以及村庄空间布局模式,重新确立村庄体系结构。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村庄布局规划中农村空间结构重组的重点。  关键词:村庄布局;空间结构;中心村;重构  中图分类号:F1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
期刊
内容提要:我国的中小企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得到空前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但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尚未完善等诸多原因,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以英、法、德、意为代表的欧盟国家中小企业融资有很多成功经验,对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欧盟国家;中小企业;融资;借鉴  中图分类号:F27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
期刊
内容提要:四川灾后重建不能就工业论工业、就农业论农业,四川经济的发展与岷江水资源的保护息息相关。鉴于岷江上游水资源安全对成都平原的特殊意义,我们应充分利用这次灾后重建之机,把过去因习惯和利益的阻挠而难以推进的岷江上游水电建设调整、水资源保护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我们提出的对策措施包括:源头控制,系统规划;适时调整水电开发思路;实行最低流量生态管制;统筹管理流域水资源;建立技术性重大公共决策机制等。  
期刊
内容提要:环渤海经济圈是继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之后我国又一个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环渤海地区经济的腾飞。关键是京津能否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合作发展,辐射“三北”,对接东北亚,能否充分展现区域“龙头”的作用。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北京和天津双核心的带动并没有完全发挥。本文应用空间相互作用引力模型及其两个经验性推论、城市流强度等对京津产业雷同性和京津因相互竞争,产生的辐射干扰性进行了数据分析、原因
期刊
内容提要:以1995~2006年期间,全国30个省、区、市(不包括西藏自治区)的财政支农资金、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农村社会救济投入、农村自然灾害救济投入以及农村医疗点和农村用电量等数据,采用Panel Data模型,在分析地区农村公共产品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平均影响和各省、区、市地区效应的同时,重点研究了各地区不同农村公共产品投入对本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并进行了全国比较。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
期刊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浙江省温州服装产业集群的实地调研,结合定量分析,认为提高集群竞争力,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集群合作系统的构建与完善。  关键词:产业集群;竞争力;集体合作;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12008)06—0109—06
期刊
内容提要:如何实现散落的文化资源转变为有经济价值的文化资本,文章提出必须通过引入CIS战略,对文化资源进行系统的形象设计,创造城市差异化的“城市统一识别系统”,以求产生“城市注意力经济”。文章同时认为高效的文化资本运作需要利用文化营销以打造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动因”从而实现城市文化资本差异发展优势。  关键词:文化资源;文化资本;CIS战略;城市文化营销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
期刊
内容提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乃至世界上重要的特殊生态区。该区生态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区内社会稳定及流域经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国最大的生态移民工程—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项目的实施,如何选择三江源地区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是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实地调研,根据这一特殊贫困地区(藏区)生态移民的生存与发展要求,首次应用PRA方法,提出了目前适合当地的不同类型生态移民可供选择的后续产业发展项目
期刊
内容提要: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文化的开发与创新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南宁作为广西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首府,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其城市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颇具典型意义。认真研究南宁城市文化建设的得失,十分有利于我们深刻认识少数民族地区城市文化建设的规律,正确选择少数民族地区城市文化开发与创新的路径,更好地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民
期刊
内容提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充分有效的发挥金融服务民族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找准金融支持民族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以湖北省恩施州为例,多层面分析了金融服务民族经济面临的瓶颈及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金融服务;民族地区;实证调查  中图分类号:F1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5-0025-03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