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危害野生动物保护的行为时有发生,考察野生动物保护传统路径,发现集强威慑性和轻刑化为一体的刑事制裁手段和"名录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模式下的行政规制手段在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诸多不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具有的补充性、预防性和修复性价值与功能,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路径。从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种诉讼形态出发,对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预防性、修复性和赔偿性责任承担方式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重点关注侵害行为类型、重大风险界定以及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