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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河东区节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和专款专用,依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关于河东区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津东财企[2009]1号)文件规定,日前、区节能办牵头组织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对天津市帅超激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节能改造工程等3个2016年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专项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