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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煤炭行业监管体制中,府际基本利益的冲突与部门之间角色利益的冲突日益凸显,从根本上影响了行业监管的集中性、统一性与有效性。为了寻找各自的利益平衡点,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有针对性地确立权利、义务、利益相统一原则与权力、职责、利益相匹配原则,在此指导下,需要构建相应的立法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利益补偿机制等利益平衡机制,从而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理顺现行的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