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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以来,金融控股公司成为众多国家与地区金融业突破分业规制、实现联合经营的重要途径与法律安排。我国台湾地区于2001年底颁布实施《金融控股公司法》,赋予金融机构跨业经营的法源基础,且实施三年有余。本文对该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内容与特色、实施效果等进行了分析评述。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规制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