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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既应当忠实于委托人,又被要求效忠于事实与法律,由此产生保密义务与真实义务的冲突。冲突根源于现代刑事诉讼两大价值取向,即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内在矛盾。对两大义务同时予以必要关注已成为绝大多数国家设立辩护制度所遵循的准则。我国法律也肯定了在负担基本真实义务的基础上,律师必须忠实于委托人这一诉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