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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态伦理教育资源的开掘是多方位的,其中本土文学作品的鉴赏与阅读应纳入生态伦理教育资源。新疆本土文学以其鲜明的生态文学特征引领学生在获得审美愉悦的同时,树立生态伦理观,并对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产生深层次的认知。
关键词:本土文学;生态伦理;教育资源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20-0130-03
如何改变日益恶化的生态家园,保护全人类的地球家园,成为21世纪人类研究的热点之一,并由此产生了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是一种生存的伦理,关注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道德。生态伦理是一场道德观念的革命,这场观念变革促使生态伦理教育被纳入青少年的德育教育中。所谓生态伦理教育,“即是运用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教育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改变人们不适当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道路,以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生态伦理教育的资源可以从多方面开掘。充分利用优秀的文学作品,尤其是立足和利用本土文学资源就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新疆本土文学内容丰富,凝练着多民族作家的创作智慧,其中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塔吉克族等民间文学、民间文化中就形成了稳固、自成体系的和谐生态文化观。另外,由于新疆独特的自然环境,又使作家注重表现自然地域风光、地域文化、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这些都与生态伦理发生关联,可以说,新疆本土文学体现了生态文学的特征。
一、新疆本土文学的生态思想表现
本土文学因其鲜明的地域性特点和文化的共通性,很能引起当地学生的共鸣。新疆本土文学中的民族作家大多受地域文化和宗教文化的影响,有很强的生态和谐意识。伊斯兰教文化认为,真主所创造的宇宙是有规律的、有秩序的,是和谐的。自然万物使宇宙气象万千,和谐美妙(《古兰经》44:38,50:6,54:38—40,60:5)。这些具体的道德规范将道德伦理扩展至动植物界。这种文化意识同样对生活在新疆的汉族作家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了新疆作家整体的生态伦理思想。具体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1.平等的生命伦理观。新疆作家把感性的生命体验与独特的自然风貌、地域文化结合起来,勾画出了边地感性、平等、相融、自然的生命和谐图。
汉族作家刘亮程是一个有着自觉的大生命意识的作家,在他眼里,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的《一个人的村庄》中,写到了人畜共居的村庄,在这个叫作黄沙梁的小小的村庄里,刘亮程揣摩着各种动植物:驴、小虫、狗、树、老马、盘旋上空的鹰,当然还有人,他们都各得其所,平等相安。“大不必因为你是人就趾高气扬,是狗就垂头丧气”“人出生时牲口也出世,傍晚人回家牲口也归圈。弯曲的黄土路上,不是人跟着牲口走便是牲口跟着人走”,进而刘亮程又从哲学高度思考人与动植物的生命相依相存,互相映射。动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而人的灵魂中,其实还有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它们从未像狗一样咬脱锁链,跳出人的心宅肺院”。[1]人从动物身上看清自己。独特的生命观改变了叙述者的心态,也促使叙述者从哲学角度思考生命形态、生命本质。
这种自觉的生命平等意识在民族作家身上表现得更加突出。因为在他们的生活、生命中,动物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伙伴、朋友、帮手,生命中的一部分。
哈萨克族作家夏依波拉·斯玛胡勒的散文《牧区风情》,就是一篇表现牧人对动物生命关怀的美文。初春时节,一个老牧人在路上遇见一匹快要产崽的母马,母马瘦得站都站不起来,老牧人充满焦虑地从怀中解下粮囊,只给自己留了一顿口粮,其余全部平摊到母马面前,祈祷它能活下来顺利产羔。几天后,“我们”返回时,欣喜地看见母马恢复了体力,一匹小马驹正偎依着它,旁边不知又是谁在雪地上堆放着食物。这就是关爱生命的“牧区风情”。
哈萨克族作家女作家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在散文集《永生羊》中,用牧羊女的视角,以北塔山童年生活经历为素材,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奇异的动物世界,从散文的标题就可略见一斑:《灵异山羊》、《北塔山上一只鸡》、《黑牛与红牛》、《狗有爱情吗》、《不死猫》等,其中的悲悯情怀,人与动物的情感交流与平等共处都令人动容。
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的另一本散文集《草原火母》中有一篇《生命树》,作者挖掘了哈萨克族人与人的相守、相融、相亲、平等。“我们都是这棵母亲树上长出的小叶子。我们彼此相邻,我们相濡以沫,我们心有灵犀。我们息息相通”[2]。
生命不可替代的神圣感,让作家对生命怀有一份敬畏,由对人的生命的敬畏推而广之到对动物生命的敬畏。这种对生命的敬畏感经过文化传承,演化为整个民族对生命的关爱,自觉遵守的生态道德准则。
2.和谐的生态伦理观。新疆地域辽阔,有绿洲、草原,更多的是沙漠和戈壁,各民族对生存环境的保护意识都比较强,同自然环境的依存关系也很明显。作家们把本民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关爱写进作品。
胡杨、红柳都以顽强的生命力屹立于沙漠边缘,它们成为诗人们讴歌、抒情的审美对象。
维吾尔女诗人图拉罕在《胡杨、土地及其他》中,高声赞美胡杨守护大地的神圣与坚韧,“我们听不到岁月的风声和命运的咆哮/也听不见乌鸦在风中最后的悲鸣/只有你啊,大地的守护神/是蹉跎岁月中一切生灵命运的见证”[3];维吾尔族诗人吉利力·赫利力在《我站在一颗泪珠上(外一首)》的《胡杨的故事》中写道:“我是野生丛林的知心朋友/掩护羚羊躲避猎人的追捕”、“我这里的歌曲已经褪色/我这里的土地没有裂缝/我遮盖了千根万茎的眼睛/啊,驼队马帮呦/你对我怎样评价?”[4]
维吾尔族女诗人的吐尔逊娜依·玉赛音的《红柳抒怀》直接以红柳入题。其余的如柳树、葡萄树、花卉等植物,以及水、村庄、大地都是诗人礼赞、寄托梦想的抒情对象。
这种生态伦理意识在生活于同一地域的汉族作家作品中也比比皆是。在刘亮程的意识里,人类和其他生命、环境相互关联,一荣共荣,一损俱损,动物、植物、昆虫与人构成一个整体,万物共享自然。在和谐的自然中,人与自然平等地进行着心与心的交流,“也许我们周围的许多东西,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关键时刻挽留住我们。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它替匆忙的我们在土中扎根,在空中驻足,在风中浅唱”[5]植物因了人类的喝彩,生命更精彩。同样,在恶劣的沙漠边缘,人类因为植物的顽强和坚韧获得了生活的信心和力量。 从生态伦理的角度看,在沙漠边缘生存的人与周遍环境相互依存、唇亡齿寒,一伤俱伤,一荣俱荣。环境与人之间有着水乳交融、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
二、本土文学生态教育的独特性
将生态伦理纳入学校德育,已成为教育家的共识。那么,如何才能摆脱生硬的说教,使其内化成为一种生态的思维,而不只是一种单纯的表层掌握呢?潜移默化式影响、愉悦性接受、心灵交融是理想的途径。本土文学资源就具有这些优势。
一是通过鲜活的故事和人物的遭遇,让学生明白如何对待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明白是非善恶,明白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如何建构向善、向美的生态观。如哈萨克族女作家阿维斯汗的《被惩罚的猎人》中,“我”为了日益膨胀的欲望,丧心病狂地捕杀猎物。小说通过“我”昏迷中的内心挣扎,用幻觉闪回的方式回忆了自己残忍捕杀野兔、雪鸡、鹿、狐狸、狼的经历。最终受到严厉的惩罚,被自己设的夹子夹住,冻僵野外导致截肢,才大梦初醒,痛定思痛。“万万没想到,这副夹住过多少猎物的铁夹子竟然夹住了我的腿,夹伤了我的腿,夹断了我的腿,那场黑夜里的大风雪……好像是专为门给我安排似的,使我成了今天这般尴尬劲,这副狼狈相”。[6]生态道德就是这样通过赞誉或谴责,肯定或否定,形成一种生态伦理的传承,规约着族群的行为准则。
二是传统的德育主要是观念型的,以理性化为主;而文学中的德育教育则是感情型的,以感性化为主,靠心灵去体验。引导学生用心灵感受动物、植物、昆虫的生命律动。如刘亮程笔下的感性化文字:“这样想时突然发现这只甲壳虫朝天蹬腿的动作有点僵滞,像在很痛苦地抽搐。它是否快要死了。我躺在它旁边,它就在我头边上。我侧过身,用一根小木根拨了它一下,它正过身来。”[7]这种在心灵中行走、跳动的文字,阅读时读者会戒除浮躁之气,打开自己的心灵世界,感知自然界的生命,感知自然生命共处蓝天下的平等、温情。
三是有助于加强区域文化生态建设,发挥文化“化”人的作用。文学作品作为文化建设中的生力军,其作用越来越凸显。新疆本土作家作品表现出的文化生态意识,让学生在欣赏文学作品时,既获得审美愉悦,又潜移默化地产生生态道德认识、道德判断。这样,文学作品就发挥了文化教化人的作用。阅读这些文学作品,让学生升华对自然与人类关系的深层认知。尤其在新疆这样一个自然环境制约人类发展,自然与人类紧密相连的不发达地区,自然成为人类生命的一部分,是人类的精神家园。文化生态建设的意义也非同小可。
四是借生态文学资源强化和传承青少年日常生活生态化。保护动物、爱护植物、守卫绿洲,节约水资源,阻止沙漠化进程,这些青少年耳熟能详的环保教育,必须要化为实践才有意义。生态文学教育资源的开掘可以引导学生把环保理念变为自觉、自愿的日常行为,并逐步内化在族群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心态中,最终诉诸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自觉社会实践。
参考文献:
[1][5][7]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48-49,29,62-63.
[2]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草原火母[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69.
[3]图拉罕胡杨.土地及其他[J].民族文学,2004,(1):66.
[4]吉利力·赫利力.我站在一颗泪珠上(外一首)[A].新疆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诗歌卷)[M].北京:作家出版社,1999:130.
[6]阿维斯汗.遥远的地平线[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181.
关键词:本土文学;生态伦理;教育资源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20-0130-03
如何改变日益恶化的生态家园,保护全人类的地球家园,成为21世纪人类研究的热点之一,并由此产生了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是一种生存的伦理,关注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道德。生态伦理是一场道德观念的革命,这场观念变革促使生态伦理教育被纳入青少年的德育教育中。所谓生态伦理教育,“即是运用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教育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改变人们不适当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道路,以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生态伦理教育的资源可以从多方面开掘。充分利用优秀的文学作品,尤其是立足和利用本土文学资源就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新疆本土文学内容丰富,凝练着多民族作家的创作智慧,其中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塔吉克族等民间文学、民间文化中就形成了稳固、自成体系的和谐生态文化观。另外,由于新疆独特的自然环境,又使作家注重表现自然地域风光、地域文化、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这些都与生态伦理发生关联,可以说,新疆本土文学体现了生态文学的特征。
一、新疆本土文学的生态思想表现
本土文学因其鲜明的地域性特点和文化的共通性,很能引起当地学生的共鸣。新疆本土文学中的民族作家大多受地域文化和宗教文化的影响,有很强的生态和谐意识。伊斯兰教文化认为,真主所创造的宇宙是有规律的、有秩序的,是和谐的。自然万物使宇宙气象万千,和谐美妙(《古兰经》44:38,50:6,54:38—40,60:5)。这些具体的道德规范将道德伦理扩展至动植物界。这种文化意识同样对生活在新疆的汉族作家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了新疆作家整体的生态伦理思想。具体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1.平等的生命伦理观。新疆作家把感性的生命体验与独特的自然风貌、地域文化结合起来,勾画出了边地感性、平等、相融、自然的生命和谐图。
汉族作家刘亮程是一个有着自觉的大生命意识的作家,在他眼里,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的《一个人的村庄》中,写到了人畜共居的村庄,在这个叫作黄沙梁的小小的村庄里,刘亮程揣摩着各种动植物:驴、小虫、狗、树、老马、盘旋上空的鹰,当然还有人,他们都各得其所,平等相安。“大不必因为你是人就趾高气扬,是狗就垂头丧气”“人出生时牲口也出世,傍晚人回家牲口也归圈。弯曲的黄土路上,不是人跟着牲口走便是牲口跟着人走”,进而刘亮程又从哲学高度思考人与动植物的生命相依相存,互相映射。动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而人的灵魂中,其实还有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它们从未像狗一样咬脱锁链,跳出人的心宅肺院”。[1]人从动物身上看清自己。独特的生命观改变了叙述者的心态,也促使叙述者从哲学角度思考生命形态、生命本质。
这种自觉的生命平等意识在民族作家身上表现得更加突出。因为在他们的生活、生命中,动物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伙伴、朋友、帮手,生命中的一部分。
哈萨克族作家夏依波拉·斯玛胡勒的散文《牧区风情》,就是一篇表现牧人对动物生命关怀的美文。初春时节,一个老牧人在路上遇见一匹快要产崽的母马,母马瘦得站都站不起来,老牧人充满焦虑地从怀中解下粮囊,只给自己留了一顿口粮,其余全部平摊到母马面前,祈祷它能活下来顺利产羔。几天后,“我们”返回时,欣喜地看见母马恢复了体力,一匹小马驹正偎依着它,旁边不知又是谁在雪地上堆放着食物。这就是关爱生命的“牧区风情”。
哈萨克族作家女作家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在散文集《永生羊》中,用牧羊女的视角,以北塔山童年生活经历为素材,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奇异的动物世界,从散文的标题就可略见一斑:《灵异山羊》、《北塔山上一只鸡》、《黑牛与红牛》、《狗有爱情吗》、《不死猫》等,其中的悲悯情怀,人与动物的情感交流与平等共处都令人动容。
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的另一本散文集《草原火母》中有一篇《生命树》,作者挖掘了哈萨克族人与人的相守、相融、相亲、平等。“我们都是这棵母亲树上长出的小叶子。我们彼此相邻,我们相濡以沫,我们心有灵犀。我们息息相通”[2]。
生命不可替代的神圣感,让作家对生命怀有一份敬畏,由对人的生命的敬畏推而广之到对动物生命的敬畏。这种对生命的敬畏感经过文化传承,演化为整个民族对生命的关爱,自觉遵守的生态道德准则。
2.和谐的生态伦理观。新疆地域辽阔,有绿洲、草原,更多的是沙漠和戈壁,各民族对生存环境的保护意识都比较强,同自然环境的依存关系也很明显。作家们把本民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关爱写进作品。
胡杨、红柳都以顽强的生命力屹立于沙漠边缘,它们成为诗人们讴歌、抒情的审美对象。
维吾尔女诗人图拉罕在《胡杨、土地及其他》中,高声赞美胡杨守护大地的神圣与坚韧,“我们听不到岁月的风声和命运的咆哮/也听不见乌鸦在风中最后的悲鸣/只有你啊,大地的守护神/是蹉跎岁月中一切生灵命运的见证”[3];维吾尔族诗人吉利力·赫利力在《我站在一颗泪珠上(外一首)》的《胡杨的故事》中写道:“我是野生丛林的知心朋友/掩护羚羊躲避猎人的追捕”、“我这里的歌曲已经褪色/我这里的土地没有裂缝/我遮盖了千根万茎的眼睛/啊,驼队马帮呦/你对我怎样评价?”[4]
维吾尔族女诗人的吐尔逊娜依·玉赛音的《红柳抒怀》直接以红柳入题。其余的如柳树、葡萄树、花卉等植物,以及水、村庄、大地都是诗人礼赞、寄托梦想的抒情对象。
这种生态伦理意识在生活于同一地域的汉族作家作品中也比比皆是。在刘亮程的意识里,人类和其他生命、环境相互关联,一荣共荣,一损俱损,动物、植物、昆虫与人构成一个整体,万物共享自然。在和谐的自然中,人与自然平等地进行着心与心的交流,“也许我们周围的许多东西,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关键时刻挽留住我们。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它替匆忙的我们在土中扎根,在空中驻足,在风中浅唱”[5]植物因了人类的喝彩,生命更精彩。同样,在恶劣的沙漠边缘,人类因为植物的顽强和坚韧获得了生活的信心和力量。 从生态伦理的角度看,在沙漠边缘生存的人与周遍环境相互依存、唇亡齿寒,一伤俱伤,一荣俱荣。环境与人之间有着水乳交融、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
二、本土文学生态教育的独特性
将生态伦理纳入学校德育,已成为教育家的共识。那么,如何才能摆脱生硬的说教,使其内化成为一种生态的思维,而不只是一种单纯的表层掌握呢?潜移默化式影响、愉悦性接受、心灵交融是理想的途径。本土文学资源就具有这些优势。
一是通过鲜活的故事和人物的遭遇,让学生明白如何对待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明白是非善恶,明白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如何建构向善、向美的生态观。如哈萨克族女作家阿维斯汗的《被惩罚的猎人》中,“我”为了日益膨胀的欲望,丧心病狂地捕杀猎物。小说通过“我”昏迷中的内心挣扎,用幻觉闪回的方式回忆了自己残忍捕杀野兔、雪鸡、鹿、狐狸、狼的经历。最终受到严厉的惩罚,被自己设的夹子夹住,冻僵野外导致截肢,才大梦初醒,痛定思痛。“万万没想到,这副夹住过多少猎物的铁夹子竟然夹住了我的腿,夹伤了我的腿,夹断了我的腿,那场黑夜里的大风雪……好像是专为门给我安排似的,使我成了今天这般尴尬劲,这副狼狈相”。[6]生态道德就是这样通过赞誉或谴责,肯定或否定,形成一种生态伦理的传承,规约着族群的行为准则。
二是传统的德育主要是观念型的,以理性化为主;而文学中的德育教育则是感情型的,以感性化为主,靠心灵去体验。引导学生用心灵感受动物、植物、昆虫的生命律动。如刘亮程笔下的感性化文字:“这样想时突然发现这只甲壳虫朝天蹬腿的动作有点僵滞,像在很痛苦地抽搐。它是否快要死了。我躺在它旁边,它就在我头边上。我侧过身,用一根小木根拨了它一下,它正过身来。”[7]这种在心灵中行走、跳动的文字,阅读时读者会戒除浮躁之气,打开自己的心灵世界,感知自然界的生命,感知自然生命共处蓝天下的平等、温情。
三是有助于加强区域文化生态建设,发挥文化“化”人的作用。文学作品作为文化建设中的生力军,其作用越来越凸显。新疆本土作家作品表现出的文化生态意识,让学生在欣赏文学作品时,既获得审美愉悦,又潜移默化地产生生态道德认识、道德判断。这样,文学作品就发挥了文化教化人的作用。阅读这些文学作品,让学生升华对自然与人类关系的深层认知。尤其在新疆这样一个自然环境制约人类发展,自然与人类紧密相连的不发达地区,自然成为人类生命的一部分,是人类的精神家园。文化生态建设的意义也非同小可。
四是借生态文学资源强化和传承青少年日常生活生态化。保护动物、爱护植物、守卫绿洲,节约水资源,阻止沙漠化进程,这些青少年耳熟能详的环保教育,必须要化为实践才有意义。生态文学教育资源的开掘可以引导学生把环保理念变为自觉、自愿的日常行为,并逐步内化在族群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心态中,最终诉诸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自觉社会实践。
参考文献:
[1][5][7]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48-49,29,62-63.
[2]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草原火母[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69.
[3]图拉罕胡杨.土地及其他[J].民族文学,2004,(1):66.
[4]吉利力·赫利力.我站在一颗泪珠上(外一首)[A].新疆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诗歌卷)[M].北京:作家出版社,1999:130.
[6]阿维斯汗.遥远的地平线[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