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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诞生之初,同人文学作品便处于争议之中,作为原作的衍生,这类文学作品具有天然的依附性,却也不乏作者独具的匠心。在著作权法上,同人文学作品因其"独创性"表达受到保护的同时,也相应地因其对原作品元素的借用而受到规制。同人文学作品本身不构成著作权法的例外,其对原作品元素的公开引用仍然有可能构成著作权意义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