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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为资产市价持续下跌、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或资产损坏、长期闲置等;无形资产减值计提准备的条件是该无形资产被其他新技术代替,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该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可能不会恢复;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条件是工程长期停建并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在性能、技术上已经落后,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