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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北京出租汽车历程1951年4月,在周恩来同志的关怀下,以政务院管理供给处汽车队为基础组建了首都汽车公司,主要为接待外宾、执行中央会议交通任务。1956年1月,首都汽车公司成立地方国营出租汽车总站,开始经营民用出租汽车业务。1973年7月1日,在首都汽车公司三场的基础上成立了北京市第二汽车公司,隶属交通局,主要担负民用出租任务。并且开发了大客车出租市场。成立之初有出租汽车240辆,职工990人,营业站点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