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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毽球是一项具有民族体育特点的运动项目,在我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几年来,毽球运动开展得越来越广泛,竞赛也越来越频繁,竞技水平在不断提高。从目前我国毽球运动的发展需要看,迫切需要培养一支高水平的裁判队伍。
[关键词]毽球 裁判 配合
一场正式的毽球比赛一般应有正裁判员、副裁判员、记录员和记分员各一人,司线员两人。他们之间既有明确的分工,也有默契的配合,在比赛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互相征求意见。
1.毽球裁判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毽球竞赛是推动群众性毽球运动的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起着组织和领导的作用,为此,裁判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良好的道德品质
公正是裁判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执行裁判工作的思想基础。只有作风正派、熟悉规则、精通业务才能准确地执行规则,做到不偏不倚,秉公执法。
(2)认真吹好每一声哨
裁判员要重视每一次判定,吹好每一声哨。为了尽快提高我国毽球运动的水平,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做出了很大努力,他们渴望在比赛中发挥水平,取得好的成绩,获得好的名次,因而希望裁判员执法公正准确。每名裁判员必须对此有深刻的理解,也只有这样,临场裁判员才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吹好每一声哨。
(3)掌握判罚尺度
裁判员在掌握判罚尺度时要适宜,在各种不同情况和不同类型的比赛中,要恰如其分、灵活地掌握一个平衡的尺度,在同一场比赛中,一定要做到双方一致,前后一致,不可时而过严,时而过松,延误判罚,随意改判,那样既造成判罚混乱,干扰竞赛工作,又影响裁判工作的声誉。所以,准确、一致的判罚尺度有利于双方的运动员充分发挥水平,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4)裁判员要经常研究毽球运动的新技术、新战术及其发展的趋势,不断地探讨和钻研规则,促进毽球运动的发展和技战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5)裁判员必须参加毽球运动的实践,体会各种动作,从中摸索出规律性的东西,使判罚更为准确。
(6)裁判员应有热爱毽球运动的事业心,热心裁判工作,正确对待分工,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团结一致,密切配合,以保证竞赛任务的胜利完成。
2.裁判员之间的配合
(1)正、副裁判员的配合
到达比赛场地后,正、副裁判员应共同检查场地,必要时要主动与场地负责人联系。与球队交涉有关事宜,可向双方领队、教练员或队长提出。每局比赛开始前,正裁判员应给予副裁判员充分的时间核对场上队员的位置。比赛中正裁判员应重点负责接发球、拦网、球从近侧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以外进入对方场区、触网及过中线等情况。
暂停和换人主要由副裁判员掌握,正裁判员应给予充分的时间使其行使职权。如换人延误比赛,副裁判员应及时向正裁判员报告,由正裁判员判罚。在暂停和换人时,副裁判员应向正裁判员报告某队请求暂停的次数和换人的人次。
副裁判员发现球触及该侧的标志杆或从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以外过网时,应及时鸣哨和做出手势,正裁判员要随时注意观察副裁判员的各种手势。
正裁判员鸣哨发球时或发球后,副裁判员不应再鸣哨允许某队请求暂停或换人。
(2)正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
比赛前,正裁判员应将两队选择发球权与场区的结果通知记录员。比赛中,如发现比分、队员位置、得分与换发球错误时,正裁判员应给予记录员充分的时间,以便查明。
(3)正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
在比赛中,对界外球的判断,在一般情况下,正裁判员应尊重司线员的判断。当球落在界线附近时,应先观察司线员的旗示,然后再做出判定。司线员对界内外半米左右的球必须做出旗示,如未看清楚则不应该做出旗示,必要时可向正裁判员说明情况。
对球触及身体出界的判断,要依靠和尊重司线员的判断。司线员应着重判断后排的球触身体出界的情况,对网前轻触身体出界不可轻易地做出判断。
对球触標志杆或从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以外过网的判断,正裁判员与右侧的司线员负责近端标志杆,远端的标志杆由其与左侧的司线员负责。当发现球触障碍或发球队员踏及端线或超过发球区端线及其延长线时,司线员应主动示旗协助判断,还应注意司线员的旗示。
(4)副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
在比赛中,每局比赛开始前,副裁判员核对场上队员位置后,应等待记录员核对完毕。暂停时,副裁判员应向记录员了解某队暂停的次数,避免某队请求第三次暂停。换人时,副裁判员应注视和协助记录员进行登记,尤其是多人次替换、双方要求替换和其他特殊情况时应交代清楚。当记录员发现发球次序错误等情况时,副裁判员应协助记录员查明情况并予更正。
(5)副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
副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应由他与他右侧的司线员共同负责。一侧的边线附近的界内外环,在可能的情况下,可协助司线员判断。
称职的毽球裁判不但要准确、果断、公正的完成自己的裁判任务,还要和全体裁判员紧密合作,圆满完成全场比赛的裁判工作。
[关键词]毽球 裁判 配合
一场正式的毽球比赛一般应有正裁判员、副裁判员、记录员和记分员各一人,司线员两人。他们之间既有明确的分工,也有默契的配合,在比赛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互相征求意见。
1.毽球裁判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毽球竞赛是推动群众性毽球运动的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起着组织和领导的作用,为此,裁判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良好的道德品质
公正是裁判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执行裁判工作的思想基础。只有作风正派、熟悉规则、精通业务才能准确地执行规则,做到不偏不倚,秉公执法。
(2)认真吹好每一声哨
裁判员要重视每一次判定,吹好每一声哨。为了尽快提高我国毽球运动的水平,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做出了很大努力,他们渴望在比赛中发挥水平,取得好的成绩,获得好的名次,因而希望裁判员执法公正准确。每名裁判员必须对此有深刻的理解,也只有这样,临场裁判员才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吹好每一声哨。
(3)掌握判罚尺度
裁判员在掌握判罚尺度时要适宜,在各种不同情况和不同类型的比赛中,要恰如其分、灵活地掌握一个平衡的尺度,在同一场比赛中,一定要做到双方一致,前后一致,不可时而过严,时而过松,延误判罚,随意改判,那样既造成判罚混乱,干扰竞赛工作,又影响裁判工作的声誉。所以,准确、一致的判罚尺度有利于双方的运动员充分发挥水平,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4)裁判员要经常研究毽球运动的新技术、新战术及其发展的趋势,不断地探讨和钻研规则,促进毽球运动的发展和技战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5)裁判员必须参加毽球运动的实践,体会各种动作,从中摸索出规律性的东西,使判罚更为准确。
(6)裁判员应有热爱毽球运动的事业心,热心裁判工作,正确对待分工,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团结一致,密切配合,以保证竞赛任务的胜利完成。
2.裁判员之间的配合
(1)正、副裁判员的配合
到达比赛场地后,正、副裁判员应共同检查场地,必要时要主动与场地负责人联系。与球队交涉有关事宜,可向双方领队、教练员或队长提出。每局比赛开始前,正裁判员应给予副裁判员充分的时间核对场上队员的位置。比赛中正裁判员应重点负责接发球、拦网、球从近侧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以外进入对方场区、触网及过中线等情况。
暂停和换人主要由副裁判员掌握,正裁判员应给予充分的时间使其行使职权。如换人延误比赛,副裁判员应及时向正裁判员报告,由正裁判员判罚。在暂停和换人时,副裁判员应向正裁判员报告某队请求暂停的次数和换人的人次。
副裁判员发现球触及该侧的标志杆或从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以外过网时,应及时鸣哨和做出手势,正裁判员要随时注意观察副裁判员的各种手势。
正裁判员鸣哨发球时或发球后,副裁判员不应再鸣哨允许某队请求暂停或换人。
(2)正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
比赛前,正裁判员应将两队选择发球权与场区的结果通知记录员。比赛中,如发现比分、队员位置、得分与换发球错误时,正裁判员应给予记录员充分的时间,以便查明。
(3)正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
在比赛中,对界外球的判断,在一般情况下,正裁判员应尊重司线员的判断。当球落在界线附近时,应先观察司线员的旗示,然后再做出判定。司线员对界内外半米左右的球必须做出旗示,如未看清楚则不应该做出旗示,必要时可向正裁判员说明情况。
对球触及身体出界的判断,要依靠和尊重司线员的判断。司线员应着重判断后排的球触身体出界的情况,对网前轻触身体出界不可轻易地做出判断。
对球触標志杆或从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以外过网的判断,正裁判员与右侧的司线员负责近端标志杆,远端的标志杆由其与左侧的司线员负责。当发现球触障碍或发球队员踏及端线或超过发球区端线及其延长线时,司线员应主动示旗协助判断,还应注意司线员的旗示。
(4)副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
在比赛中,每局比赛开始前,副裁判员核对场上队员位置后,应等待记录员核对完毕。暂停时,副裁判员应向记录员了解某队暂停的次数,避免某队请求第三次暂停。换人时,副裁判员应注视和协助记录员进行登记,尤其是多人次替换、双方要求替换和其他特殊情况时应交代清楚。当记录员发现发球次序错误等情况时,副裁判员应协助记录员查明情况并予更正。
(5)副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
副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应由他与他右侧的司线员共同负责。一侧的边线附近的界内外环,在可能的情况下,可协助司线员判断。
称职的毽球裁判不但要准确、果断、公正的完成自己的裁判任务,还要和全体裁判员紧密合作,圆满完成全场比赛的裁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