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法学者就削减死刑达成共识后 ,应当以削减死刑的理念指导刑法解释 ,抓住所有机会与空间 ,尽一切可能得出削减死刑的解释结论 ;应当向老百姓宣传死刑的弊害 ,使老百姓不继续处于死刑的迷信与狂热之中 ;应当向决策者证实死刑的弊害 ,并提出相应替代措施 ,使决策者不继续相信死刑是维护治安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