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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紫阳民歌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本文通过对紫阳民歌的保护本质分析,探讨对紫阳民歌采取动态和静态保护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紫阳民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7-0101-02
紫阳民歌被称为汉水流域文化的活化石,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2006年,入选首批国家非文化遗产名录(民间音乐类:72项,陕西省:3项,紫阳民歌:Ⅱ—18)。本文认为对于紫阳民歌保护应正确认识民歌发展的动态性和发展性,并根据民歌特性,探讨对其采取抢救式保护、文化空间保护、社区保护等动态和静态保护结合的措施,以期使紫阳民歌这块民族瑰宝绽放光芒。
一、紫阳民歌保护价值
1.紫阳民歌保护价值
紫阳民歌传唱至今,大致可以分为号子、山歌、小调、社火歌曲、风俗歌曲、宗教歌曲、紫阳曲子等原生态民歌和新民歌。这些民歌是紫阳人民生活习俗的真实写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1)历史价值。据资料考证,我国古代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周南”和“召南”部分25首歌谣的流传地主要包括紫阳在内的汉水上游。多民族所带来的文化融合和地域特色,使得紫阳民歌不仅有秦楚文化的积淀,也有巴蜀文化的烙印,具有宝贵的历史价值。
(2)民俗研究价值。民歌是民风民俗的重要载体。在紫阳民歌中反映出丰富的民俗文化内容。如谈情说爱要唱情歌、盘歌,婚丧嫁娶要唱孝歌、迎亲歌等。对于研究紫阳当地居民地域性的文化心理积淀,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文学价值。紫阳民歌歌词借喻巧妙,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如:
八爱姐,好罗裙,罗裙四下吊铜铃,走路好像风送云。
九爱姐,好绸裤,刚刚打齐螺丝骨,越看越像何仙姑。
(4)方言研究价值。紫阳民歌所用方言似川、似楚,韵味独具。如:风儿凉习习,吹动姐绿衣,吹动了姐的香袋、荷包、绿耍穗。[注1]大量方言的运用使紫阳民歌对研究地方文化多样性有重要研究价值。
此外,紫阳民歌在音乐、宗教等方面也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2.紫阳民歌保护阶段
20世纪50年代,紫阳民歌走进研究者视野;60年代,创新的紫阳民歌剧这一新剧种,被列入《中国戏曲曲艺词典》;文革时期,紫阳民歌被视为黄色歌曲一度遭禁;1975年7月,陕西省群众音乐交流会在紫阳召开,紫阳成为全省民间艺术的典范;80年代初,紫阳文艺工作者整理民歌曲目总数已达5028首,包含社火歌曲、风俗歌曲等不同歌种;90年代,由于西方文化的冲击等诸多原因,紫阳民歌的传承面临“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2006年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再次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纵观紫阳民歌发展的波折道路,如何使紫阳民歌的历史文化价值绽放光芒?如何使传统的紫阳民歌在现代人生活方式改变、传承空间转变的现实中保存和发展,是值得人深思的问题。
二、紫阳民歌动、静态保护思考
笔者认为在上述问题中,首先要明确对于民歌这一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进行“保护”的本质是什么,即我们要保护什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公约》中明确指出,所谓“保护”,就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这里不仅确定了保护的具体内容,而且揭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生命力”,而且特别强调要确保其“生命力”的动态延续。其次,在理解保护的本质后,应正确对待保护和传承的关系。文化是运动的,并且是生生不息的。任何一种民族文化都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文化需要在保护和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不断的创新和发展。传统文化如果不加以创新和变革,也就没有生命力,也就无法与当代社会相适应,并将逐步失去功能。
紫阳民歌也是如此。紫阳民歌从《诗经》中“周南”和“召南”部分25首歌谣在汉水流域的流传开始,发展到今天数千首民歌,本身就是一种动态的发展创新过程,也正是不断的创新才保证了民歌生命力的延续。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颂、记录当代人的生活是时代赋予当代音乐人不容置疑的任务。紫阳新民歌创作的成功和在当代群众中的广泛流传就是例证。因此,在进行紫阳民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首先应充分认识到民歌的动态性、发展性。不应在民歌是否是原生态、原汁原味等问题上做无谓的纠缠,而应该在保护工作中将民歌的保护和创新分开对待,采用动态和静态两种不同的方法。
三、紫阳民歌保护措施探索
针对紫阳民歌的特性,笔者认为尝试采取以下三种保护措施:
1.抢救式保护
这种保护方法主要针对散落在民间的、经艺人口传下来的原生态民歌,尤其是反映民众生活习俗的民歌。如集体劳动时演唱的打“锣鼓草”,行路时唱的“报路歌”等。由于产生和传承这些民歌的载体——民众的生活习俗已经消失,因此,针对这类传统民歌应采用静态的保护方式,以保证民歌的原生态。
对民歌进行普查、认定、建立有声资料库是一种有效的静态保护方式。目前,紫阳民歌中除编入《紫阳民歌集成》中的5028首歌曲外,在民间仍散落着大量未被收录的歌曲。如民歌中常见的表现男女情爱的情歌,因被视为色情歌曲一度遭禁,没有系统的进行收集整理。因此,对紫阳民歌进行系统的普查、认定,建立有声资料资料库等工作亟待进行。
在具体的普查、整理工作中,针对民歌的保护特殊性,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以保证音像资料的质量和完整。同时,应格式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文本,以确保普查工作的严谨和准确性。
2.文化空间保护
民歌演唱活动是一典型的文化空间活动,因此保护好民歌的演唱空间,使之流传下去,只记录歌词、录音、录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保护民歌演唱活动最基本的生态环境。
如何在特定的文化空间有效地进行民歌保护呢?建立博物馆是一种有效的方式。紫阳民歌的保护工作也可以借鉴博物馆的形式。紫阳历来有在茶山采春茶、唱民歌的风俗,已成为特有的民歌传承活动的文化空间。紫阳政府可以就地在茶山建立露天民歌博物馆。民歌博物馆即可通过组织活的民间文化展演将民歌演唱活动最基本的生态环境动态的保护下来,还可以静态展示与民歌演唱相关的乐器、服饰、道具以及民歌歌曲抄本、刻本等。同时,博物馆还可以担负起挖掘、搜集、整理原生态民歌,培养传承人的保护工作,达到通过文化空间来保护和传承紫阳民歌。
3.社区活态保护
社区是进行一定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非物质文化以社区为发源地或者传承集中地,二者关系紧密。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标准的文件中规定“缔约国在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时,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参与有关的管理。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在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也同样强调了社区对于非物质文化的重要性。如对代表作的具体评审标准第二条即是“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产生、传承于社区,反应了社区民众的期望和认同感,而且受到社区民众的保护,在今后的保护中,更要最大限度地确保社区群众的参与。
紫阳民歌在保护工作中也可借鉴社区保护的形式。一方面,通过社区的载体空间,强化社区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使群众参与到紫阳民歌保护和发展中来;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建立县、镇、乡、单位、家庭、个人等逐级保护机制,引导和协调社区的民歌保护工作,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政府+群众”路线。
注 释
1 耍穗:一种线织或丝织的长须状的穗子,装饰品。穗,方言读[xi],音如“席”。
参考文献
1 刘 嵘.原生态民族音乐与当代音乐发展研讨会侧记[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6(3)
2 陈 蕊.从紫阳民歌看安康地区贫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与对策[D].西安外国语大学,200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J].国办发[2005]18号
4 陕西非物质文化数据库. http://www.snwh.gov.cn/feiwuzhi
【关键词】紫阳民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7-0101-02
紫阳民歌被称为汉水流域文化的活化石,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2006年,入选首批国家非文化遗产名录(民间音乐类:72项,陕西省:3项,紫阳民歌:Ⅱ—18)。本文认为对于紫阳民歌保护应正确认识民歌发展的动态性和发展性,并根据民歌特性,探讨对其采取抢救式保护、文化空间保护、社区保护等动态和静态保护结合的措施,以期使紫阳民歌这块民族瑰宝绽放光芒。
一、紫阳民歌保护价值
1.紫阳民歌保护价值
紫阳民歌传唱至今,大致可以分为号子、山歌、小调、社火歌曲、风俗歌曲、宗教歌曲、紫阳曲子等原生态民歌和新民歌。这些民歌是紫阳人民生活习俗的真实写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1)历史价值。据资料考证,我国古代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周南”和“召南”部分25首歌谣的流传地主要包括紫阳在内的汉水上游。多民族所带来的文化融合和地域特色,使得紫阳民歌不仅有秦楚文化的积淀,也有巴蜀文化的烙印,具有宝贵的历史价值。
(2)民俗研究价值。民歌是民风民俗的重要载体。在紫阳民歌中反映出丰富的民俗文化内容。如谈情说爱要唱情歌、盘歌,婚丧嫁娶要唱孝歌、迎亲歌等。对于研究紫阳当地居民地域性的文化心理积淀,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文学价值。紫阳民歌歌词借喻巧妙,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如:
八爱姐,好罗裙,罗裙四下吊铜铃,走路好像风送云。
九爱姐,好绸裤,刚刚打齐螺丝骨,越看越像何仙姑。
(4)方言研究价值。紫阳民歌所用方言似川、似楚,韵味独具。如:风儿凉习习,吹动姐绿衣,吹动了姐的香袋、荷包、绿耍穗。[注1]大量方言的运用使紫阳民歌对研究地方文化多样性有重要研究价值。
此外,紫阳民歌在音乐、宗教等方面也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2.紫阳民歌保护阶段
20世纪50年代,紫阳民歌走进研究者视野;60年代,创新的紫阳民歌剧这一新剧种,被列入《中国戏曲曲艺词典》;文革时期,紫阳民歌被视为黄色歌曲一度遭禁;1975年7月,陕西省群众音乐交流会在紫阳召开,紫阳成为全省民间艺术的典范;80年代初,紫阳文艺工作者整理民歌曲目总数已达5028首,包含社火歌曲、风俗歌曲等不同歌种;90年代,由于西方文化的冲击等诸多原因,紫阳民歌的传承面临“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2006年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再次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纵观紫阳民歌发展的波折道路,如何使紫阳民歌的历史文化价值绽放光芒?如何使传统的紫阳民歌在现代人生活方式改变、传承空间转变的现实中保存和发展,是值得人深思的问题。
二、紫阳民歌动、静态保护思考
笔者认为在上述问题中,首先要明确对于民歌这一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进行“保护”的本质是什么,即我们要保护什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公约》中明确指出,所谓“保护”,就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这里不仅确定了保护的具体内容,而且揭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生命力”,而且特别强调要确保其“生命力”的动态延续。其次,在理解保护的本质后,应正确对待保护和传承的关系。文化是运动的,并且是生生不息的。任何一种民族文化都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文化需要在保护和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不断的创新和发展。传统文化如果不加以创新和变革,也就没有生命力,也就无法与当代社会相适应,并将逐步失去功能。
紫阳民歌也是如此。紫阳民歌从《诗经》中“周南”和“召南”部分25首歌谣在汉水流域的流传开始,发展到今天数千首民歌,本身就是一种动态的发展创新过程,也正是不断的创新才保证了民歌生命力的延续。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颂、记录当代人的生活是时代赋予当代音乐人不容置疑的任务。紫阳新民歌创作的成功和在当代群众中的广泛流传就是例证。因此,在进行紫阳民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首先应充分认识到民歌的动态性、发展性。不应在民歌是否是原生态、原汁原味等问题上做无谓的纠缠,而应该在保护工作中将民歌的保护和创新分开对待,采用动态和静态两种不同的方法。
三、紫阳民歌保护措施探索
针对紫阳民歌的特性,笔者认为尝试采取以下三种保护措施:
1.抢救式保护
这种保护方法主要针对散落在民间的、经艺人口传下来的原生态民歌,尤其是反映民众生活习俗的民歌。如集体劳动时演唱的打“锣鼓草”,行路时唱的“报路歌”等。由于产生和传承这些民歌的载体——民众的生活习俗已经消失,因此,针对这类传统民歌应采用静态的保护方式,以保证民歌的原生态。
对民歌进行普查、认定、建立有声资料库是一种有效的静态保护方式。目前,紫阳民歌中除编入《紫阳民歌集成》中的5028首歌曲外,在民间仍散落着大量未被收录的歌曲。如民歌中常见的表现男女情爱的情歌,因被视为色情歌曲一度遭禁,没有系统的进行收集整理。因此,对紫阳民歌进行系统的普查、认定,建立有声资料资料库等工作亟待进行。
在具体的普查、整理工作中,针对民歌的保护特殊性,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以保证音像资料的质量和完整。同时,应格式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文本,以确保普查工作的严谨和准确性。
2.文化空间保护
民歌演唱活动是一典型的文化空间活动,因此保护好民歌的演唱空间,使之流传下去,只记录歌词、录音、录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保护民歌演唱活动最基本的生态环境。
如何在特定的文化空间有效地进行民歌保护呢?建立博物馆是一种有效的方式。紫阳民歌的保护工作也可以借鉴博物馆的形式。紫阳历来有在茶山采春茶、唱民歌的风俗,已成为特有的民歌传承活动的文化空间。紫阳政府可以就地在茶山建立露天民歌博物馆。民歌博物馆即可通过组织活的民间文化展演将民歌演唱活动最基本的生态环境动态的保护下来,还可以静态展示与民歌演唱相关的乐器、服饰、道具以及民歌歌曲抄本、刻本等。同时,博物馆还可以担负起挖掘、搜集、整理原生态民歌,培养传承人的保护工作,达到通过文化空间来保护和传承紫阳民歌。
3.社区活态保护
社区是进行一定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非物质文化以社区为发源地或者传承集中地,二者关系紧密。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标准的文件中规定“缔约国在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时,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参与有关的管理。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在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也同样强调了社区对于非物质文化的重要性。如对代表作的具体评审标准第二条即是“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产生、传承于社区,反应了社区民众的期望和认同感,而且受到社区民众的保护,在今后的保护中,更要最大限度地确保社区群众的参与。
紫阳民歌在保护工作中也可借鉴社区保护的形式。一方面,通过社区的载体空间,强化社区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使群众参与到紫阳民歌保护和发展中来;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建立县、镇、乡、单位、家庭、个人等逐级保护机制,引导和协调社区的民歌保护工作,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政府+群众”路线。
注 释
1 耍穗:一种线织或丝织的长须状的穗子,装饰品。穗,方言读[xi],音如“席”。
参考文献
1 刘 嵘.原生态民族音乐与当代音乐发展研讨会侧记[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6(3)
2 陈 蕊.从紫阳民歌看安康地区贫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与对策[D].西安外国语大学,200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J].国办发[2005]18号
4 陕西非物质文化数据库. http://www.snwh.gov.cn/feiwuz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