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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政府很重视对外贸易中的“互市”,为其顺利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唐代“互市”法律作为中国古代对外贸易法律的一部分已经较为完善,其对于互市组织、互市场所、互市形式、互市程序、禁止互市的商品等都有明确规定。唐代互市贸易法律具有明显的国家干预色彩,主要是互市贸易管理法律,其构成以成文法为主,另有一部分贸易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