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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简要介绍西方著名语言学家叶斯柏森对英语词类划分的阐释,尝试挖掘其中的内涵与启示,进而思考汉语的词类划分标准。
关键词:叶斯柏森 英语语法 汉语 词类
一、引言
丹麦语言学家奥托·叶斯柏森(Otto Jesperson)是西方语言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位代表人物,对普通语言学和语法学做出了杰出贡献。他主要从事英语语法、语言学理论和语言哲学等方面的研究,主要著作有《英语语法精义》《语法哲学》《分析句法》《基于历史原则的现代英语语法》等等。这些著作对后来的英语语言学研究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拉波夫评价叶斯柏森“叶斯帕森是其著作在当代被最用心去阅读,最注意去引用的语言学家”。(胡明扬,1988)
事实上,叶斯柏森的很多英语语法体系和理论已经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对中国语言学家陆志韦、吕叔湘、王力等的汉语语法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关汉语语法的著作如《中国文法要略》《中国现代语法》和《中国语法理论》都采用了叶斯柏森在《语法哲学》中独创的语法体系“三品说”。
叶斯柏森的另外一本著作《英语语法精义》对英语语法做了非常系统和有见地的阐释和归纳。其中,对于英语词类划分的见解,如果能被借鉴在汉语上,唤起对汉语词类划分的思考,也应该是有意义的事情。
二、叶斯柏森对英语词类划分的阐释
在《英语语法精义》中,叶氏表明了对英语词类划分的理解和看法。他认为:“想要判定某个词的词类,考察该词的形态是不够的。我们不该独立对待该词的形态。事实上,判定词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该词在特定句子中间和其他词之间的关系”。首先,他确定了英语语言的特质——形态。英语属于印欧语系,有着丰富的形态变化。例如,名词有单复数形式,动词有时和体的变化,形容词有级的变化等等。英语的形态变化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词性,所以英语可以借助形态变化来划分词类。
同时,他又强调了在句子结构中,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判定词类的决定因素。因为特定的词类对应着特定的句子成分。比如出现在主语位置上的词类,要么本身就是名词,要么就是其他词类已经被名词化。
这样看来,英语词类划分的标准似乎是不确定的,形态变化可以决定其词类,句子结构也可以判定其词类。其实不然,叶斯柏森明确说:“这并不意味着英语词类标准界限模糊,因为在特定的上下文组合中某个形式总是确定地属于特定的词类”。但仍然存在一个问题,难道要判定一个英语词的词类,脱离了它的上下文,脱离了它的组合形式就难以确定?
事实上,在叶氏使用“词类演变”一词的时候就隐含承认了这样的大前提:某个词语首先属于某种特定的词类,要不然所谓的“演变”也就无从谈起。
在英语中可以纯粹按形态划分词类,这对于那些靠后缀形成的词汇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另外一些没有后缀的词汇而言,要想予以归类,碰到的问题和纯粹依据语法功能分类是一样的。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英语词的形态和语法功能是密不可分的。
三、对汉语词类划分的启示
上文叶斯柏森对英语词类划分的阐释,仍然让人觉得意犹未尽。根本原因在于,我们面对的是两个系统——独立的词和出现在语句中的词。我们总想用一种简单的方法把两个系统联系起来。换言之,我们想把词类划分运用到句子成分分析中去。但是出现在语句中的词,也需要将其分类。而要把两个系统联系起来,需要有两套分类,进而才能寻找这两套分类之间的联系。事实上,给出现在语句中的词分类,我们用的是句子成分;给独立的词分类,则采用词类的概念。句子成分和词类属于两套系统,除非这两套系统的标准是统一的,或确实有着很多共通的地方。如果两套分类的标准是一样的,就没有建立两套术语的必要了。可见,划分词类应该是独立于句子成份的,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谓按词语的语法功能分类一说。而按形态分类,对汉语显然不可能,因为汉语根本就没有“时、体、态、格”等各种曲折变化,且不说形态和语法功能密不可分。这样看来,如果要划分词类,只能根据意义。
但若是根据意义标准来划分词类,对汉语而言,又是难以把握的。比如“战争”和“战斗”、“智慧”和“聪明”,如果单从意义上来看,很难说出它们的区别。若把它们归为一类,则不符合汉语的实际使用情况。有些词,单从意义上,可以对其词类进行划分,比如数词。根据意义标准来划分词类也仅仅只能解决极少数词类而已。而对于绝大多数兼类词,比如“改变”“可能”“根本”“爱”等等,就无法对它们的词类进行划分和归类。
四、结语
根据叶斯柏森对英语词类划分标准的解释,无外乎三条:意义标准,形态改变以及在句中的组合关系或又称语法功能。对汉语而言,形态改变完全不适合,意义标准也很难适用,只能按照语法功能划分词类。但对于博大精深的汉语而言,语法功能是否就真的适用汉语词类划分?汉语语法或是句法,与词类这两套体系标准的统一,需要更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Jesperson,O.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M].New York:Henry
Holt and Company,1933.
[2]胡明扬.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8.
[3]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张高远.“叶斯柏森”课题——理论意义、学术价值、研究可
行性几预期成果[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9,(6).
(汪洋 四川广汉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外国语学院 618307)
关键词:叶斯柏森 英语语法 汉语 词类
一、引言
丹麦语言学家奥托·叶斯柏森(Otto Jesperson)是西方语言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位代表人物,对普通语言学和语法学做出了杰出贡献。他主要从事英语语法、语言学理论和语言哲学等方面的研究,主要著作有《英语语法精义》《语法哲学》《分析句法》《基于历史原则的现代英语语法》等等。这些著作对后来的英语语言学研究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拉波夫评价叶斯柏森“叶斯帕森是其著作在当代被最用心去阅读,最注意去引用的语言学家”。(胡明扬,1988)
事实上,叶斯柏森的很多英语语法体系和理论已经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对中国语言学家陆志韦、吕叔湘、王力等的汉语语法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关汉语语法的著作如《中国文法要略》《中国现代语法》和《中国语法理论》都采用了叶斯柏森在《语法哲学》中独创的语法体系“三品说”。
叶斯柏森的另外一本著作《英语语法精义》对英语语法做了非常系统和有见地的阐释和归纳。其中,对于英语词类划分的见解,如果能被借鉴在汉语上,唤起对汉语词类划分的思考,也应该是有意义的事情。
二、叶斯柏森对英语词类划分的阐释
在《英语语法精义》中,叶氏表明了对英语词类划分的理解和看法。他认为:“想要判定某个词的词类,考察该词的形态是不够的。我们不该独立对待该词的形态。事实上,判定词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该词在特定句子中间和其他词之间的关系”。首先,他确定了英语语言的特质——形态。英语属于印欧语系,有着丰富的形态变化。例如,名词有单复数形式,动词有时和体的变化,形容词有级的变化等等。英语的形态变化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词性,所以英语可以借助形态变化来划分词类。
同时,他又强调了在句子结构中,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判定词类的决定因素。因为特定的词类对应着特定的句子成分。比如出现在主语位置上的词类,要么本身就是名词,要么就是其他词类已经被名词化。
这样看来,英语词类划分的标准似乎是不确定的,形态变化可以决定其词类,句子结构也可以判定其词类。其实不然,叶斯柏森明确说:“这并不意味着英语词类标准界限模糊,因为在特定的上下文组合中某个形式总是确定地属于特定的词类”。但仍然存在一个问题,难道要判定一个英语词的词类,脱离了它的上下文,脱离了它的组合形式就难以确定?
事实上,在叶氏使用“词类演变”一词的时候就隐含承认了这样的大前提:某个词语首先属于某种特定的词类,要不然所谓的“演变”也就无从谈起。
在英语中可以纯粹按形态划分词类,这对于那些靠后缀形成的词汇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另外一些没有后缀的词汇而言,要想予以归类,碰到的问题和纯粹依据语法功能分类是一样的。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英语词的形态和语法功能是密不可分的。
三、对汉语词类划分的启示
上文叶斯柏森对英语词类划分的阐释,仍然让人觉得意犹未尽。根本原因在于,我们面对的是两个系统——独立的词和出现在语句中的词。我们总想用一种简单的方法把两个系统联系起来。换言之,我们想把词类划分运用到句子成分分析中去。但是出现在语句中的词,也需要将其分类。而要把两个系统联系起来,需要有两套分类,进而才能寻找这两套分类之间的联系。事实上,给出现在语句中的词分类,我们用的是句子成分;给独立的词分类,则采用词类的概念。句子成分和词类属于两套系统,除非这两套系统的标准是统一的,或确实有着很多共通的地方。如果两套分类的标准是一样的,就没有建立两套术语的必要了。可见,划分词类应该是独立于句子成份的,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谓按词语的语法功能分类一说。而按形态分类,对汉语显然不可能,因为汉语根本就没有“时、体、态、格”等各种曲折变化,且不说形态和语法功能密不可分。这样看来,如果要划分词类,只能根据意义。
但若是根据意义标准来划分词类,对汉语而言,又是难以把握的。比如“战争”和“战斗”、“智慧”和“聪明”,如果单从意义上来看,很难说出它们的区别。若把它们归为一类,则不符合汉语的实际使用情况。有些词,单从意义上,可以对其词类进行划分,比如数词。根据意义标准来划分词类也仅仅只能解决极少数词类而已。而对于绝大多数兼类词,比如“改变”“可能”“根本”“爱”等等,就无法对它们的词类进行划分和归类。
四、结语
根据叶斯柏森对英语词类划分标准的解释,无外乎三条:意义标准,形态改变以及在句中的组合关系或又称语法功能。对汉语而言,形态改变完全不适合,意义标准也很难适用,只能按照语法功能划分词类。但对于博大精深的汉语而言,语法功能是否就真的适用汉语词类划分?汉语语法或是句法,与词类这两套体系标准的统一,需要更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Jesperson,O.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M].New York:Henry
Holt and Company,1933.
[2]胡明扬.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8.
[3]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张高远.“叶斯柏森”课题——理论意义、学术价值、研究可
行性几预期成果[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9,(6).
(汪洋 四川广汉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外国语学院 61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