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通信业务收入是通信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形成利润的来源,对通信企业来说通信业务收入真实性至关重要。近年来虚增收入、粉饰业绩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计费系统结构复杂,数据量极大,基础数据保存期短,涉及环节多、原始备份数据恢复处理困难等原因,对通信企业收入真实性的核实一直是审计的难点。笔者在工作中深入了解业务流程,探索业务规律,就通信企业虚增收入的审计方法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对虚假收入从业务端的来源,到财务侧的列账进行全面关注,重点对过渡性会计科目“系统科目-虚拟收付款-虚拟收付款对冲”(6131)、营业款结算、短期欠费进行审核确认,防范财务报表及业绩真实性风险。
【关键词】通信业务收入;虚增;审计方法研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同时规定,“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通信企业收入是指本企业在提供通信和信息服务、销售通信商品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即营业收入。通信企业只有在通信和信息服务已经提供,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相关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金额确定,才能确认本期应实现的收入。为开拓市场给予客户任何形式的通信服务费赠送,应视同商业折扣,按照实际可获取的现金流确认收入,各种通信服务费赠送,因为没有实际现金流入,不能确认收入;客户使用本企业通信服务超过信用条件停拆机的,自停拆机次月发生的通信服务费不能确认收入;不能有成本换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无实际现金流收入等事项的发生。
一、虚假收入的业务来源
近年来,虚增收入、粉饰业绩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通信企业虚假收入的业务来源主要为:虚假高套餐移动用户;虚假宽带用户; 虚假网元出租用户; 虚假电路出租用户; 正常用户赠费不做账前减免; 批量叠加流量包不做账前减免; 高套餐用户优惠不做账前减免等。做假方式为主要由市场和计费人员在BSS系统里进行批量授理或批量操作。计费系统结构复杂,数据量极大,基础数据保存期短,涉及环节多、原始备份数据恢复处理困难等原因,对通信公司话费收入真实性的核实一直是审计的难点。
二、虚假收入从业务侧到财务列账方法
1. “有现金流”方式
虚列成本费用支付出现金,再通过营业循环入企业,虚增收入的同时虚增成本费用;将房租收入、工程赔款、保险赔款、清库费用等收到的现金抵交营业款。
2.没有现金流的方式
通过虚拟收款用“系统科目-虚拟收付款-虚拟收付款对冲”会计科目过渡,挂到应付账款借方,使应付账款余额不实;还有部分列支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成本费用、冲减预收账款等;直接列在营业款结算或应收代办单位营业款的借方,暂不做账务处理;部分形成短期欠费,进而形成坏账损失。如图1:
三、虚假收入造成的影响
一是企业直接的税务支出损失。
二是财务信息不实,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损益、资产、债权债务等。
三是企业的业绩指标不实,业绩失真,不能正确评价KPI、CAPEX等指标; 员工和企业的业绩观、价值观受到冲击。
四、虚假收入的核查方法
1.无现金流虚假收入
无现金流虚假收入没有资金、成本及其他支撑,直接形成企业潜亏,需以后年度消化,加之数额较大,严重影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风险很高。如主要利用虚拟交款及营业款结算挂账方式。
(1)虚拟交款:对过渡性质的会计科目“系统科目-虚拟收付款-虚拟收付款对冲”明细账进行逐笔确认,追查至对应科目及对应业务,并对虚拟交款的渠道、营业厅或个人进行核实,進而追查业务端的具体做假方式,并确定责任。
(2)营业款结算挂账:对营业款结算和代办单位营业款借方挂账,按明细进行追查,查清账期、具体渠道并进行核实,进而追查业务端的做假方式,并确定责任。
(3)短期欠费:主要通过分析欠费明细,根据欠费用户类型、套餐、开通时间、停机时间、缴费时间、消费情况,最大欠费月、最小欠费用等特征以及具体业务授理单和合同判断是否虚假用户,并根据渠道信息、操作工号等追查相关责任。
按照通信行业规定:“正常情况下零信用度后付费用户欠费会立即停机,有信用度的用户,若欠费第一个月没有超过信用度,第二个月还可以继续使用并出账,但在第二个月的25日进行后付费用户停机。”“各类业务、各类用户欠费停机后,均暂不计收、不计欠,费用回收后再进行计收;销户时,抵扣完相关费用后,若预存款仍有余额,则全部转为主营业务收入。” 连续欠费期间不可能超过2个月,欠费期间在2个月以上的用户欠费均应冲减收入冲减欠费。
2.有现金流虚假收入
(1)核查佣金、广告费、宣传费、运维成本等合同及执行的真实性;并对相关款项支付进行分析核查。
(2)核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并对相关款项支付进行核查。
(3)对房租、清库费用、工程赔款、保险赔款等其他业务收入的列支科目及资金使用进行核查。
(4)对营业前端营业款来源进行核查,确定是否用户的实际交费。
3.对业务源头的核查
前面两项核查方法,均和业务或财务账相关。理论上对业务源头的控制才是根本,但由于我们的渠道、产品、用户数量多、业务复杂、业务系统互不兼容等原因,加之信息化审计手段有限,我们不但要面对海量数据库还要面对不同系统数据共享问题,审计难度较大。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调取计费统数据、或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工具,分析数据特征,进一步确定是否虚假,如:批量对三无用户现金缴费、批量对极低用户现金缴费、批量受理大套餐用户、批量叠加流量包、批量扩大信用额度、批量空滚套餐用户、批量更改用户在网属性、对大带宽出租电路用户使用流量分析、对用户话单异常一致进行分析。关注测试卡、公免卡的审批、使用的规范性;关注集客特殊优惠政策,防止滥用集客优惠政策;关注积分增加及兑换、增值业务发展及结算的规范性,防止企业利益流失;对短期欠费表进行分析,监督督促分公司及时收回可回收欠费。利用大数据方法打破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以用户ID号码为共同字段进行数据链接分析,对单用户价值为负数的用户、佣金倒挂用户、消费异常用户进行分析;对异常渠道及异常用户发展渠道进行关注。
五、收入真实性审计形式
目前,主要借助信息化手段、互联网技术等,采取远程审计方式,在省级公司计费系统、ERP系统、经分系统、集团在线监控系统等系统中调取相关数据、明细账、报表等进行分析性审计,对存在的问题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沟通确认,如需现场取证,则根据数据分析的证据指向去现场验证,以提高审计效率。
加强收入真实性审计监督,防范财务报表真实性及业绩造假风险,不但要有正确的审计方法,从业务源头进行防范和控制,更要长此以往,常态化监督检查,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虚增收入及业绩不实的风险。
参考文献:
[1] 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
[2]中华人民工人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
【关键词】通信业务收入;虚增;审计方法研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同时规定,“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通信企业收入是指本企业在提供通信和信息服务、销售通信商品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即营业收入。通信企业只有在通信和信息服务已经提供,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相关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金额确定,才能确认本期应实现的收入。为开拓市场给予客户任何形式的通信服务费赠送,应视同商业折扣,按照实际可获取的现金流确认收入,各种通信服务费赠送,因为没有实际现金流入,不能确认收入;客户使用本企业通信服务超过信用条件停拆机的,自停拆机次月发生的通信服务费不能确认收入;不能有成本换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无实际现金流收入等事项的发生。
一、虚假收入的业务来源
近年来,虚增收入、粉饰业绩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通信企业虚假收入的业务来源主要为:虚假高套餐移动用户;虚假宽带用户; 虚假网元出租用户; 虚假电路出租用户; 正常用户赠费不做账前减免; 批量叠加流量包不做账前减免; 高套餐用户优惠不做账前减免等。做假方式为主要由市场和计费人员在BSS系统里进行批量授理或批量操作。计费系统结构复杂,数据量极大,基础数据保存期短,涉及环节多、原始备份数据恢复处理困难等原因,对通信公司话费收入真实性的核实一直是审计的难点。
二、虚假收入从业务侧到财务列账方法
1. “有现金流”方式
虚列成本费用支付出现金,再通过营业循环入企业,虚增收入的同时虚增成本费用;将房租收入、工程赔款、保险赔款、清库费用等收到的现金抵交营业款。
2.没有现金流的方式
通过虚拟收款用“系统科目-虚拟收付款-虚拟收付款对冲”会计科目过渡,挂到应付账款借方,使应付账款余额不实;还有部分列支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成本费用、冲减预收账款等;直接列在营业款结算或应收代办单位营业款的借方,暂不做账务处理;部分形成短期欠费,进而形成坏账损失。如图1:
三、虚假收入造成的影响
一是企业直接的税务支出损失。
二是财务信息不实,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损益、资产、债权债务等。
三是企业的业绩指标不实,业绩失真,不能正确评价KPI、CAPEX等指标; 员工和企业的业绩观、价值观受到冲击。
四、虚假收入的核查方法
1.无现金流虚假收入
无现金流虚假收入没有资金、成本及其他支撑,直接形成企业潜亏,需以后年度消化,加之数额较大,严重影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风险很高。如主要利用虚拟交款及营业款结算挂账方式。
(1)虚拟交款:对过渡性质的会计科目“系统科目-虚拟收付款-虚拟收付款对冲”明细账进行逐笔确认,追查至对应科目及对应业务,并对虚拟交款的渠道、营业厅或个人进行核实,進而追查业务端的具体做假方式,并确定责任。
(2)营业款结算挂账:对营业款结算和代办单位营业款借方挂账,按明细进行追查,查清账期、具体渠道并进行核实,进而追查业务端的做假方式,并确定责任。
(3)短期欠费:主要通过分析欠费明细,根据欠费用户类型、套餐、开通时间、停机时间、缴费时间、消费情况,最大欠费月、最小欠费用等特征以及具体业务授理单和合同判断是否虚假用户,并根据渠道信息、操作工号等追查相关责任。
按照通信行业规定:“正常情况下零信用度后付费用户欠费会立即停机,有信用度的用户,若欠费第一个月没有超过信用度,第二个月还可以继续使用并出账,但在第二个月的25日进行后付费用户停机。”“各类业务、各类用户欠费停机后,均暂不计收、不计欠,费用回收后再进行计收;销户时,抵扣完相关费用后,若预存款仍有余额,则全部转为主营业务收入。” 连续欠费期间不可能超过2个月,欠费期间在2个月以上的用户欠费均应冲减收入冲减欠费。
2.有现金流虚假收入
(1)核查佣金、广告费、宣传费、运维成本等合同及执行的真实性;并对相关款项支付进行分析核查。
(2)核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并对相关款项支付进行核查。
(3)对房租、清库费用、工程赔款、保险赔款等其他业务收入的列支科目及资金使用进行核查。
(4)对营业前端营业款来源进行核查,确定是否用户的实际交费。
3.对业务源头的核查
前面两项核查方法,均和业务或财务账相关。理论上对业务源头的控制才是根本,但由于我们的渠道、产品、用户数量多、业务复杂、业务系统互不兼容等原因,加之信息化审计手段有限,我们不但要面对海量数据库还要面对不同系统数据共享问题,审计难度较大。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调取计费统数据、或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工具,分析数据特征,进一步确定是否虚假,如:批量对三无用户现金缴费、批量对极低用户现金缴费、批量受理大套餐用户、批量叠加流量包、批量扩大信用额度、批量空滚套餐用户、批量更改用户在网属性、对大带宽出租电路用户使用流量分析、对用户话单异常一致进行分析。关注测试卡、公免卡的审批、使用的规范性;关注集客特殊优惠政策,防止滥用集客优惠政策;关注积分增加及兑换、增值业务发展及结算的规范性,防止企业利益流失;对短期欠费表进行分析,监督督促分公司及时收回可回收欠费。利用大数据方法打破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以用户ID号码为共同字段进行数据链接分析,对单用户价值为负数的用户、佣金倒挂用户、消费异常用户进行分析;对异常渠道及异常用户发展渠道进行关注。
五、收入真实性审计形式
目前,主要借助信息化手段、互联网技术等,采取远程审计方式,在省级公司计费系统、ERP系统、经分系统、集团在线监控系统等系统中调取相关数据、明细账、报表等进行分析性审计,对存在的问题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沟通确认,如需现场取证,则根据数据分析的证据指向去现场验证,以提高审计效率。
加强收入真实性审计监督,防范财务报表真实性及业绩造假风险,不但要有正确的审计方法,从业务源头进行防范和控制,更要长此以往,常态化监督检查,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虚增收入及业绩不实的风险。
参考文献:
[1] 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
[2]中华人民工人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