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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概念研究法对设计与美育的关系,设计与美育在实践性、精神性、逻辑性三个方面的同构,以及设计在美育中的两大独特优势的分析,得出设计是美育的重要载体,并在美育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关键词:设计 美育 同构 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代中国在物质文明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早已上升到国家政策的层面上来。这使美育在时代浪潮中脱颖而出,并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八位老教授的回信中强调:“美术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塑造美好心灵具有重要作用。你们提出加强美育工作,很有必要。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1]在这个指示的带动下,以美育塑造美好心灵、提升综合素质得到了广泛共识和强烈呼吁。然而,在相关艺术领域如火如荼地开展美育实践时,设计参与美育的声音却并没有那么响亮。
一、设计与美育无关吗
清代著名文学家、小说家曹雪芹在其经典著作《红楼梦》第三回中描绘王熙凤出场的情景时,除细致刻画了她先声夺人的性格外,还着重描绘了她的穿着打扮:
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chī)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褃(kèn)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2 ]
启功先生认为:“我们现在的画家最感困难的是画《红楼梦》人物图。某个人物的服装,在书中写的花团锦簇,及至动起笔来,又茫然无措手了。”[3]“如果对这种装束作认真的考证,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谁也说不出它具体是什么样子,但就艺术效果方面却无妨,‘使读者觉得眼前有一个珠围翠绕的青年贵妇的发髻’。”[4]其实,每个人都是设计师,王熙凤也不例外。她此番精巧的打扮必定是花费了不少心思的。在生活中,很多热爱生活的人,尤其是女孩,出门前都要对着镜子仔细检查服装是否与鞋子搭配、发式与服装是否协调、丝巾或领带的颜色是否与肤色和谐……从着装礼仪上来看,得体的着装打扮被视作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从审美意识上来分析,这其实是一场个人审美观的展示,个体可以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被关注与欣赏获得审美自信,进而进一步提升审美意识。然而,这种行为无论被称作服装设计还是形象设计,都受设计者审美感知力的支配,或者说都是审美感知力的外化表现。这种审美感知力并非一日生成,而培养它的一个持久而有效的途径就是美育。
除了围绕“穿”展开的服装设计或形象设计之外,生活中围绕“吃”“住”“行”展开的设计也比比皆是。当下,人们对各类商品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其设计。因为实用性与审美性兼具的设计产品不仅可以满足个人生活需求,还可以提升个人生活品质,甚至是重塑个人生活方式。
虽然古代没有明确的美育概念,但美育行为却自古有之,而设计即为其不可或缺的载体。然而如今的实际情况却是,美术、音乐、舞蹈与影视等艺术领域都对美育做出了积极响应,不断推出以美育为目标的新课程、新资源、新理念,而设计领域却缺少掷地有声的回音。难道设计与美育无关吗?肯定不是的。古往今来,与设计密切相关的活动都在培养人的审美感知力方面功莫大焉。也许,当今设计还沉浸于实用性与审美性问题的解决中,在忙于解决一个又一个需求的难题中疏忽了自身对美育作用的思考。
二、设计与美育的同构
然而,设计并不会因为缺乏有力的声音而缺席美育,因为人自出生之际便踏上了设计美育之旅。审美感知力也在人第一眼看世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积累了。房屋的装修、厨具的颜色、玩具的样式、茶具的材质、图书的封面、瓷器的纹样……这些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设计元素都是美育的有效载体,而且是无可取代的,一直伴随着人的成长而存在。
1.实践性的同构
中国近代教育家蔡元培(1868—1940)大力提倡在近代教育中发展美育。他的美育思想集中体现于《以美育代宗教》《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以美育代宗教说——在北京神州学会演说词(一九一七年四月八日)》《美育》《美育与人生》等一系列文章中。其核心观点是“以美育代宗教”:
宗教上所被认为尚有价值的,止有美育的原素了。庄严伟大的建筑,优美的雕刻和绘画,奥秘的音乐,雄深或婉挚的文学,无论其属于何教,而异教的或反对一切宗教的人,绝不能抹杀其美的价值,是宗教上不朽的一点,止有美。然则保留宗教,以当美育,可行么?我说不可。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因为宗教中美育的原素虽不朽,而既认为宗教的一部分,则往往引起审美者的联想,使彼受其智育德育诸部分的影响,而不能为纯粹的美感,故不能以宗教充美育,而止能以美育代宗教。[5]
总而言之,蔡元培先生认为,以美育来解决中国人的精神信仰问题是最为合适的。客观来讲,蔡元培先生更注重以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待美育的社会功用,而较少关注美育在个体人性陶养上的作用。在这一点上,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命题是马克思从实践出发得出的历史结论。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6]马克思强调这种满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几千年来必须时时刻刻进行的历史活动,是历史存續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是由人类生存的实践性本质决定的。在这一点上,美育与此同构。这是因为美育不能简单地停留在精神层面,它只有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才能真正落实,并迸发出鲜活的生命力。 宏观来讲,设计是将观念物质化的一种行为。因此,设计也同样强调物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设计需要借助各种具体的材质、材料来实现目的;其次,设计自古以来就是以最后生成的实践作品来“说话”的;最后,设计的第一性是实用性。由此可见,设计与美育在物质性上是同构的。
2.精神性的同构
对于人类的精神性需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在这句描述中,马克思明确提出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命题,并指出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全人类自由发展的前提。这个理论对当今美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实现个人自由发展的道路上,美育可以为其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西方最早提出美育概念的是德国古典美学家弗里德里希 席勒(Friedrich Schiller,1759—1805)。他在1793年至1794年写给丹麦王子克里斯谦的27封信后经整理出版,名为《美育书简》。这本书第一次提到“审美教育”这个概念,它的汉语译文为“美育”。“理性的自由”是席勒美育思想的核心,如他在《美育书简》第二封信中写道:“艺术必须摆脱现实,并以加倍的勇气越出需要,因为艺术是自由的女儿,它只能从精神的必然性而不能从物质的欲求领受指示。”[8]“我们为了在经验中解决政治问题,就必须通过审美教育的途径,因为正是通过美,人们才可以达到自由。”[9]在此,席勒观点鲜明地指出了美育的目的是帮助人们达到精神的自由,这一观点与马克思的理论是相同的。
笔者认为,在美育的各个艺术载体中,设计是最接近美育本质的载体之一。设计由“理式”的影子开始,在从精神到物质的层面上,它是一步一步向下的,但在从物质到精神的层面上,它又是一步一步向上的。尤其近年来,设计已经逐渐从一味地解决实用性问题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如设计慢慢演化出表达人类精神状态的装置艺术。这进一步证明了设计在精神性上与美育是同构的。
3.逻辑性的同构
“西方美术史之父”乔尔乔 瓦萨里(Giorgio Vasari,1511—1574)认为:“设计是我们三项艺术,即建筑、雕塑和绘画的父亲,它源于才智;从许多事物中得到一个总的判断:一切事物的形式或理念,可以说,就它们的比例而言,是十分规则的。因此,设计不仅存在于人和动物方面,而且存在于植物、建筑、雕塑、绘画方面;设计即是整体与局部的比例关系,局部与局部对整体的关系。正是由于明确了这种关系,才产生了这样一个判断:事物在人的心灵中所有的形式通过人的双手制作而成形,就称为设计。人们可以这样说,设计只不过是人在理智上具有的,在心里所想象的,建立于理念之上的那个概念的视觉表现和分类。”[10]显然,瓦萨里把设计过程看成了两个部分:一是理念上形而上学的思考,二是把这种思考经由双手表现出来。如果理念上形而上学的思考是对美本身的探索,那么把美的理念转换为现实美就是对美的“自我培育”,这让设计与美育的同构成为现实:它们都完成了从精神到物质与从物质到精神的闭环。与当下把“设计学”划分到“艺术学”下面大不相同,原本同构的设计与美育被划分为两个不同的板块。因而,当下设计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人的物质与精神需求,而美育则是通过培养人的审美感知力帮助人们更加诗意和人性化地生活。
1913年2月,在教育部主管美术教育工作的鲁迅(1881—1936)发表了《拟播布美术意见书》,对蔡元培的美育方针做了进一步细化。他在“美术之类别”中写道:“由前之言,可知美术云者,即用思理以美化天物之谓。苟合于此,则无间外状若何,咸得谓之美术。如雕塑、绘画、文章、建筑、音乐皆是也。”[11]鲁迅先生把“美”视为“道”,把具体方法视为“术”,如雕塑、绘画、文章、建筑和音乐皆为美术的“术”。从“美感之教育”到“美术”,鲁迅把蔡元培的美育思想进一步发展。蔡元培把美育视为获得理性的科学精神的工具,而鲁迅则把美术提升到了接近于“道”的认知本体的高度。但是在关于本质的思考上,鲁迅的观点与瓦萨里其实是相通的。
瓦萨里认为,设计高于建筑、雕塑和绘画。这种“大设计”的观念与我国当前将“设计学”与“美术学”下设于“艺术学”之下的学科分类思路几乎是相反的。瓦萨里是基于设计思维的本质进行思考的,而当今我国学科框架则是基于逻辑建立的。从美育的角度来讲,瓦萨里的思考更具参考意义,因为它具有更清晰的逻辑。
三、设计推进美育的独特优势
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设计在推进美育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这种优势源于设计对兼顾实用性与审美性、实践性与精神性的多重要求,也源于设计在当代生活中无孔不入的渗透力和对未来生活方式的塑造力。
1.设计的功能性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最初的筷子到今天的“天舟飞船”,再到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设计产品,如穿的衣服、吃的食物、住的房子、开的汽车等,都首先要满足人的功能性需求。筷子要能夹食物、飞船要能运货物、衣服要能穿、食品要能吃、房子要能住、汽车要能代步……设计功能性的强大主要体现在生产、生活全覆盖,这也是美育的其他艺术载体难以与之匹敌的重要原因之一。无论是商家巨贾还是平民百姓,对产品功能性的需求其实只有满足程度上的差别,而没有满足需求上的差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这里强调了新时代学校美育在教育体系内的全覆盖,而设计则是在日常生活中无孔不入。
這使得设计参与美育具有了天然的优势,就是它总是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对人展开浸润、熏陶,并伴随人一同成长,避免了被动而刻意的美育方式,这也是区别于学校美育的重要方面。
2.以设计的审美性培养人的审美感知力
审美具有对象性。宋代文学家苏东坡说:“清风明月,有心者得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有关注到对象,才会发生审美现象。也就是说,审美现象的发生根源在于人的审美感知力,而美育的浅表目标就是培养人的审美感知力。在这一点上,蔡元培先生1912年4月在施政纲领《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写道:“故教育家欲由现象世界而引以达到实体世界之观念,不可不用美感之教育。”[12]蔡元培在这里首先明确了美育是“美感之教育”,即美育是对美的感知力的教育;其次明确了美育在观念上是从表象到实体、从表象到本质认识事物的重要通道。
在当下功能性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审美性成为衡量设计需求的重要指标。当一件设计产品在功能性与审美性上达到和谐时,平民百姓会说“用着得劲,看着好看”,文化人会说“心手双畅”,设计师会说“功能与审美兼顾”。然而,在功能性基本达到的情况下,审美性显然是更高的要求。来自设计师的审美性会渗透到产品中,随着设计产品走进千家万户。每次用心凝视它,都是一次普罗大众审美感知力提升的机缘,都会使大众的心灵完成一次从物质到精神的升华。
美育只有从物质性到达精神性,并最终落实到生活中,才能完成其育人目標。美国华盛顿邮报评出“十大奢侈品”:(1)生命的觉悟;(2)一颗自由、喜悦与充满爱的心;(3)走遍天下的气魄;(4)回归自然,有与大自然连接的能力;(5)安稳而平和的睡眠;(6)享受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与时间;(7)彼此深爱的灵魂伴侣;(8)任何时候都真正懂你的人;(9)身体健康,内心富有;(10)能感染并点燃他人的希望。[13]这些人认为生活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竟无一与物质有关。换句话说,也许对物质的依赖越少,心灵也就越自由。
综上所述,设计在实践性、精神性、逻辑性三个方面与美育同构,并且在美育中的两大独特优势使设计成为美育的重要载体,它所提供的提升审美感知力的机会远远多于任何一个艺术门类。设计与美育的关系,概括来讲,就是设计滋养了美育,美育成就了设计。
(苏刚/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
注释:
[1]习近平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EB/OL].(2018-08-30)[2021-06-06]. http://www. xinhuanet.com/2018-08/30/c_1123355797.htm.
[2]〔清〕曹雪芹.红楼梦(上)[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23.
[3][4]侯刚.启功图传[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4:171.
[5]蔡元培.中国现代美学名家文丛蔡元培卷[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7:131.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2.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
[8]席勒.美育书简[M].徐恒醇,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84:37.
[9]同[8],第39页。
[10]G.Baldiun Blown(ed.).Vasari on Technique[M].New York:Dover Publications, 1960:205.
[11]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 拟播布美术意见书[EB/OL].(2015-05-03)[2021-06-06].https:// www.douban.com/group/topic/74880175/.
[12]尹定邦,邵宏.设计学概论[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4:02.
[13]美国华盛顿邮报最近评选出十大奢侈品[EB/OL].(2017-02-06)[2020-02-24].https://www. sohu.com/a/125564320_464025.
关键词:设计 美育 同构 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代中国在物质文明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早已上升到国家政策的层面上来。这使美育在时代浪潮中脱颖而出,并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八位老教授的回信中强调:“美术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塑造美好心灵具有重要作用。你们提出加强美育工作,很有必要。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1]在这个指示的带动下,以美育塑造美好心灵、提升综合素质得到了广泛共识和强烈呼吁。然而,在相关艺术领域如火如荼地开展美育实践时,设计参与美育的声音却并没有那么响亮。
一、设计与美育无关吗
清代著名文学家、小说家曹雪芹在其经典著作《红楼梦》第三回中描绘王熙凤出场的情景时,除细致刻画了她先声夺人的性格外,还着重描绘了她的穿着打扮:
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chī)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褃(kèn)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2 ]
启功先生认为:“我们现在的画家最感困难的是画《红楼梦》人物图。某个人物的服装,在书中写的花团锦簇,及至动起笔来,又茫然无措手了。”[3]“如果对这种装束作认真的考证,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谁也说不出它具体是什么样子,但就艺术效果方面却无妨,‘使读者觉得眼前有一个珠围翠绕的青年贵妇的发髻’。”[4]其实,每个人都是设计师,王熙凤也不例外。她此番精巧的打扮必定是花费了不少心思的。在生活中,很多热爱生活的人,尤其是女孩,出门前都要对着镜子仔细检查服装是否与鞋子搭配、发式与服装是否协调、丝巾或领带的颜色是否与肤色和谐……从着装礼仪上来看,得体的着装打扮被视作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从审美意识上来分析,这其实是一场个人审美观的展示,个体可以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被关注与欣赏获得审美自信,进而进一步提升审美意识。然而,这种行为无论被称作服装设计还是形象设计,都受设计者审美感知力的支配,或者说都是审美感知力的外化表现。这种审美感知力并非一日生成,而培养它的一个持久而有效的途径就是美育。
除了围绕“穿”展开的服装设计或形象设计之外,生活中围绕“吃”“住”“行”展开的设计也比比皆是。当下,人们对各类商品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其设计。因为实用性与审美性兼具的设计产品不仅可以满足个人生活需求,还可以提升个人生活品质,甚至是重塑个人生活方式。
虽然古代没有明确的美育概念,但美育行为却自古有之,而设计即为其不可或缺的载体。然而如今的实际情况却是,美术、音乐、舞蹈与影视等艺术领域都对美育做出了积极响应,不断推出以美育为目标的新课程、新资源、新理念,而设计领域却缺少掷地有声的回音。难道设计与美育无关吗?肯定不是的。古往今来,与设计密切相关的活动都在培养人的审美感知力方面功莫大焉。也许,当今设计还沉浸于实用性与审美性问题的解决中,在忙于解决一个又一个需求的难题中疏忽了自身对美育作用的思考。
二、设计与美育的同构
然而,设计并不会因为缺乏有力的声音而缺席美育,因为人自出生之际便踏上了设计美育之旅。审美感知力也在人第一眼看世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积累了。房屋的装修、厨具的颜色、玩具的样式、茶具的材质、图书的封面、瓷器的纹样……这些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设计元素都是美育的有效载体,而且是无可取代的,一直伴随着人的成长而存在。
1.实践性的同构
中国近代教育家蔡元培(1868—1940)大力提倡在近代教育中发展美育。他的美育思想集中体现于《以美育代宗教》《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以美育代宗教说——在北京神州学会演说词(一九一七年四月八日)》《美育》《美育与人生》等一系列文章中。其核心观点是“以美育代宗教”:
宗教上所被认为尚有价值的,止有美育的原素了。庄严伟大的建筑,优美的雕刻和绘画,奥秘的音乐,雄深或婉挚的文学,无论其属于何教,而异教的或反对一切宗教的人,绝不能抹杀其美的价值,是宗教上不朽的一点,止有美。然则保留宗教,以当美育,可行么?我说不可。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因为宗教中美育的原素虽不朽,而既认为宗教的一部分,则往往引起审美者的联想,使彼受其智育德育诸部分的影响,而不能为纯粹的美感,故不能以宗教充美育,而止能以美育代宗教。[5]
总而言之,蔡元培先生认为,以美育来解决中国人的精神信仰问题是最为合适的。客观来讲,蔡元培先生更注重以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待美育的社会功用,而较少关注美育在个体人性陶养上的作用。在这一点上,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命题是马克思从实践出发得出的历史结论。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6]马克思强调这种满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几千年来必须时时刻刻进行的历史活动,是历史存續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是由人类生存的实践性本质决定的。在这一点上,美育与此同构。这是因为美育不能简单地停留在精神层面,它只有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才能真正落实,并迸发出鲜活的生命力。 宏观来讲,设计是将观念物质化的一种行为。因此,设计也同样强调物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设计需要借助各种具体的材质、材料来实现目的;其次,设计自古以来就是以最后生成的实践作品来“说话”的;最后,设计的第一性是实用性。由此可见,设计与美育在物质性上是同构的。
2.精神性的同构
对于人类的精神性需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在这句描述中,马克思明确提出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命题,并指出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全人类自由发展的前提。这个理论对当今美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实现个人自由发展的道路上,美育可以为其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西方最早提出美育概念的是德国古典美学家弗里德里希 席勒(Friedrich Schiller,1759—1805)。他在1793年至1794年写给丹麦王子克里斯谦的27封信后经整理出版,名为《美育书简》。这本书第一次提到“审美教育”这个概念,它的汉语译文为“美育”。“理性的自由”是席勒美育思想的核心,如他在《美育书简》第二封信中写道:“艺术必须摆脱现实,并以加倍的勇气越出需要,因为艺术是自由的女儿,它只能从精神的必然性而不能从物质的欲求领受指示。”[8]“我们为了在经验中解决政治问题,就必须通过审美教育的途径,因为正是通过美,人们才可以达到自由。”[9]在此,席勒观点鲜明地指出了美育的目的是帮助人们达到精神的自由,这一观点与马克思的理论是相同的。
笔者认为,在美育的各个艺术载体中,设计是最接近美育本质的载体之一。设计由“理式”的影子开始,在从精神到物质的层面上,它是一步一步向下的,但在从物质到精神的层面上,它又是一步一步向上的。尤其近年来,设计已经逐渐从一味地解决实用性问题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如设计慢慢演化出表达人类精神状态的装置艺术。这进一步证明了设计在精神性上与美育是同构的。
3.逻辑性的同构
“西方美术史之父”乔尔乔 瓦萨里(Giorgio Vasari,1511—1574)认为:“设计是我们三项艺术,即建筑、雕塑和绘画的父亲,它源于才智;从许多事物中得到一个总的判断:一切事物的形式或理念,可以说,就它们的比例而言,是十分规则的。因此,设计不仅存在于人和动物方面,而且存在于植物、建筑、雕塑、绘画方面;设计即是整体与局部的比例关系,局部与局部对整体的关系。正是由于明确了这种关系,才产生了这样一个判断:事物在人的心灵中所有的形式通过人的双手制作而成形,就称为设计。人们可以这样说,设计只不过是人在理智上具有的,在心里所想象的,建立于理念之上的那个概念的视觉表现和分类。”[10]显然,瓦萨里把设计过程看成了两个部分:一是理念上形而上学的思考,二是把这种思考经由双手表现出来。如果理念上形而上学的思考是对美本身的探索,那么把美的理念转换为现实美就是对美的“自我培育”,这让设计与美育的同构成为现实:它们都完成了从精神到物质与从物质到精神的闭环。与当下把“设计学”划分到“艺术学”下面大不相同,原本同构的设计与美育被划分为两个不同的板块。因而,当下设计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人的物质与精神需求,而美育则是通过培养人的审美感知力帮助人们更加诗意和人性化地生活。
1913年2月,在教育部主管美术教育工作的鲁迅(1881—1936)发表了《拟播布美术意见书》,对蔡元培的美育方针做了进一步细化。他在“美术之类别”中写道:“由前之言,可知美术云者,即用思理以美化天物之谓。苟合于此,则无间外状若何,咸得谓之美术。如雕塑、绘画、文章、建筑、音乐皆是也。”[11]鲁迅先生把“美”视为“道”,把具体方法视为“术”,如雕塑、绘画、文章、建筑和音乐皆为美术的“术”。从“美感之教育”到“美术”,鲁迅把蔡元培的美育思想进一步发展。蔡元培把美育视为获得理性的科学精神的工具,而鲁迅则把美术提升到了接近于“道”的认知本体的高度。但是在关于本质的思考上,鲁迅的观点与瓦萨里其实是相通的。
瓦萨里认为,设计高于建筑、雕塑和绘画。这种“大设计”的观念与我国当前将“设计学”与“美术学”下设于“艺术学”之下的学科分类思路几乎是相反的。瓦萨里是基于设计思维的本质进行思考的,而当今我国学科框架则是基于逻辑建立的。从美育的角度来讲,瓦萨里的思考更具参考意义,因为它具有更清晰的逻辑。
三、设计推进美育的独特优势
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设计在推进美育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这种优势源于设计对兼顾实用性与审美性、实践性与精神性的多重要求,也源于设计在当代生活中无孔不入的渗透力和对未来生活方式的塑造力。
1.设计的功能性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最初的筷子到今天的“天舟飞船”,再到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设计产品,如穿的衣服、吃的食物、住的房子、开的汽车等,都首先要满足人的功能性需求。筷子要能夹食物、飞船要能运货物、衣服要能穿、食品要能吃、房子要能住、汽车要能代步……设计功能性的强大主要体现在生产、生活全覆盖,这也是美育的其他艺术载体难以与之匹敌的重要原因之一。无论是商家巨贾还是平民百姓,对产品功能性的需求其实只有满足程度上的差别,而没有满足需求上的差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这里强调了新时代学校美育在教育体系内的全覆盖,而设计则是在日常生活中无孔不入。
這使得设计参与美育具有了天然的优势,就是它总是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对人展开浸润、熏陶,并伴随人一同成长,避免了被动而刻意的美育方式,这也是区别于学校美育的重要方面。
2.以设计的审美性培养人的审美感知力
审美具有对象性。宋代文学家苏东坡说:“清风明月,有心者得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有关注到对象,才会发生审美现象。也就是说,审美现象的发生根源在于人的审美感知力,而美育的浅表目标就是培养人的审美感知力。在这一点上,蔡元培先生1912年4月在施政纲领《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写道:“故教育家欲由现象世界而引以达到实体世界之观念,不可不用美感之教育。”[12]蔡元培在这里首先明确了美育是“美感之教育”,即美育是对美的感知力的教育;其次明确了美育在观念上是从表象到实体、从表象到本质认识事物的重要通道。
在当下功能性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审美性成为衡量设计需求的重要指标。当一件设计产品在功能性与审美性上达到和谐时,平民百姓会说“用着得劲,看着好看”,文化人会说“心手双畅”,设计师会说“功能与审美兼顾”。然而,在功能性基本达到的情况下,审美性显然是更高的要求。来自设计师的审美性会渗透到产品中,随着设计产品走进千家万户。每次用心凝视它,都是一次普罗大众审美感知力提升的机缘,都会使大众的心灵完成一次从物质到精神的升华。
美育只有从物质性到达精神性,并最终落实到生活中,才能完成其育人目標。美国华盛顿邮报评出“十大奢侈品”:(1)生命的觉悟;(2)一颗自由、喜悦与充满爱的心;(3)走遍天下的气魄;(4)回归自然,有与大自然连接的能力;(5)安稳而平和的睡眠;(6)享受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与时间;(7)彼此深爱的灵魂伴侣;(8)任何时候都真正懂你的人;(9)身体健康,内心富有;(10)能感染并点燃他人的希望。[13]这些人认为生活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竟无一与物质有关。换句话说,也许对物质的依赖越少,心灵也就越自由。
综上所述,设计在实践性、精神性、逻辑性三个方面与美育同构,并且在美育中的两大独特优势使设计成为美育的重要载体,它所提供的提升审美感知力的机会远远多于任何一个艺术门类。设计与美育的关系,概括来讲,就是设计滋养了美育,美育成就了设计。
(苏刚/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
注释:
[1]习近平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EB/OL].(2018-08-30)[2021-06-06]. http://www. xinhuanet.com/2018-08/30/c_1123355797.htm.
[2]〔清〕曹雪芹.红楼梦(上)[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23.
[3][4]侯刚.启功图传[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4:171.
[5]蔡元培.中国现代美学名家文丛蔡元培卷[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7:131.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2.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
[8]席勒.美育书简[M].徐恒醇,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84:37.
[9]同[8],第39页。
[10]G.Baldiun Blown(ed.).Vasari on Technique[M].New York:Dover Publications, 1960:205.
[11]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 拟播布美术意见书[EB/OL].(2015-05-03)[2021-06-06].https:// www.douban.com/group/topic/74880175/.
[12]尹定邦,邵宏.设计学概论[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4:02.
[13]美国华盛顿邮报最近评选出十大奢侈品[EB/OL].(2017-02-06)[2020-02-24].https://www. sohu.com/a/125564320_46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