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是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与供销社在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领域的各自优势,稳步推进行社业务合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中国农业银行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签署的合作协议,现就新形势下做好金融服务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