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在《意见》的附件中,列出了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的十条标准,该标准要求,到2017年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2)试点地区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