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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2008]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全面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提高政府办公效率和质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8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电子公文传输及政务信息报送系统。为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是以市政府办公厅为枢纽,实现各区(县)、各部门间纵向和横向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