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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5日.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浙科发高[2008]314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同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食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公司被认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