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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株洲是国家“一五”、“二五”时期重点投资建设的老工业基地,2004年被列入全国“十大空气污染城市”,是南方唯一进入此黑名单的城市。近年来,特别是长株潭获批“两型”社会建设以来,株洲银行业大力推行绿色信贷,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株洲已跃升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城市”。当前正值“十二五”规划开局之际,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强调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湖南“两型”社会建设跨入新阶段。本文立足株洲银行业绿色信贷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践,借鉴国外银行业绿色信贷的良好做法,对比并深入剖析存在的差距,提出了构建绿色信贷机制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信贷;两型社会;机制
一、株洲银行业绿色信贷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践
(一)逐步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十一五”期间,株洲银行业积极支持“两型”社会建设,不断增加绿色信贷投入,至2010年末,银行业绿色信贷余额75.32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57.9亿元(见表),增幅332%,累计支持179家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同时,株洲银行业采取清收退出、转化替代等方式,累计压缩和退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67家,压缩和退出贷款16.17亿元。2010年末,株洲银行业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仅为0.85%,比2005年末下降2.3个百分点,比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低5.74个百分点。
(二)有效调整绿色信贷投放领域。株洲银行业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一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确定“红线”标准,实施严格的信贷准入与退出管理;另一方面把握国家政策鼓励节能环保、产业结构优化机遇,明确节能减排、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十一五”期间,株洲银行业共否决未取得环保达标批准文件的企业贷款申请25笔、金额2.53亿元。对于株洲市公布的30家重点治污企业,未新增1家企业贷款。同时,积极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技改转型,如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贷款5450万元支持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线升级改造,促使其从污染大户转型为环保节能型优质企业。
(三)不断创新绿色信贷服务方式。株洲银行业推出“融易达”、“展业通”等配套金融产品20余种,解决了47家节能环保型企业的融资难题。推出参股式融资、工业厂房按揭贷款、中小企业联保等担保方式,创新土地使用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模式。加强与环保部门、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沟通,确定重点扶持客户。如近年来各行推动开展节能减排项目推介会、银企洽谈会13次,促成融资17.5亿元。
通过银行信贷杠杆调控和政府、环保等部门联合制裁,株洲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明显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综合效益逐步显现。近年来,株洲不惜减少20亿GDP和2亿税收,关停和搬迁了210多家污染企业、落后生产线和“十五小企业”,对90家无碱回收装置的化学制浆企业和年产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全部停业整顿。至2010年末,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了21.5%,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在“十一五”期间累计下降了48.85%,提前两年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86.2%,比2007年提高12.21%;全市农用地集约经营率达到33%,居全省第一。
二、国外银行业绿色信贷的良好做法
(一)有广泛认同的行为准则。在联合国环境发展署、非政府组织及有全球影响力的银行等共同推动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金融机构逐渐形成了绿色信贷的国际惯例,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赤道原则”。据统计,至2009年末,包括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和德意志银行等主要银行在内,全球有69家金融机构采纳“赤道原则”,业务遍及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90%以上。为进一步明确银行对信贷资金使用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美国进一步制定了多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增强了对信贷行为的约束力。同时,部分国际大银行制订的信贷指引,进一步细化了绿色信贷的要求,实现了国际惯例的“落地”。
(二)多方优惠政策支持推动。部分国家从财政、税收、利率等方面对绿色信贷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支持。如对环保、节能项目,德国、波兰政府予以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较低的贷款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等。对于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德国政府给予持续l0年、贷款利率不到1%的优惠信贷政策,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以贴息补贴。美国亚利桑那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回收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销售税10%。
(三)环境风险评价机制较为完善。一是建立环境风险评级标准。英国巴克莱银行制定了涵盖所有融资条款和50多个行业,集社会和环境于一体的信贷指引,划分了环境风险等级,为银行评估和审核贷款提供了很好的支持。二是改造风险评估流程。日本瑞穗银行2006年建立了可持续发展部门,对项目融资审批流程实施改造。对社会和环境具有重大潜在不良影响的项目,可持续发展部门根据其“行业环境清单”开展彻底的环境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提交给信贷部门以供筛选。三是加强与专业部门合作或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德国要求申请节能环保贴息贷款的项目,必须先得到当地或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英国巴克莱银行通过吸引和留住年轻的专业人才,引进外部咨询公司或行业环保专家,建立了银行内部的环境风险评估人才储备库。
(四)绿色信贷服务领域纵深发展。美洲银行的服务领域不仅包括为致力于绿色服务的公司提供贷款,还包括支持能源消耗、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帮助消费者为环保组织提供捐赠,为节能家庭降低贷款利率等。波兰环保银行支持的领域包括:对水资源的保护,有效地使用燃料、能源,治理空气污染、垃圾处理,保护环境及自然资源设备的生产,为波兰绿色环保项目提供投资咨询业务等。目前,国际银行业典型绿色信贷产品主要有七大类。
三、构建绿色信贷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环境责任机制,提高绿色信贷约束力。建议由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国家环保部门制定绿色信贷指引,明确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污染等级认定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明确银行信贷资金参与环境治理所应承担的环境责任,由原来的软约束变为具有可操作性的硬约束,逐步增强信贷服务绿色经济的导向性。按照金融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引入“赤道原则”,引导金融支持构建节能产业体系,优化用能结构,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根据“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在信贷投向上,将行业分为积极增长型、选择性增长型、维持份额型和压缩类,严格实行“环保否决制”,严格执行对企业的环境评估审查和项目准入,把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作为市场准入的强制性门槛和约束条件。
(二)完善激励扶持机制,提供金融支持政策环境。一是建立节能减排担保基金。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专门的担保基金,为节能减排企业融资提供政策性财政基金担保。二是实行财税政策倾斜。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贴息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入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对节能减排贡献成效显著和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的金融机构实行低税、免税、财政贴息等政策;对于节能减排的大型公益性项目,建立中央、地方两级财政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价格、税收、财政补贴等的调节作用。三是建立金融债权保全机制。对于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企业,建议政府部门组织研究金融债权清偿实施方案,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四是建议地方政府出台包括财税、土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建立协同防控机制,形成绿色经济支持合力。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探索建立由政府部门牵头,发改委、环保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银行等多方参与的信息沟通制度,定期通报环保政策法规、企业执行环保政策、企业节能降耗、环境执法查处、银行支持等情况,及时发布当地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导目录。建议逐步将企业节能环保审批、认证、排放和环境违法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时更新日常环保执法和年度环保审核报告等信息。二是建立环境风险管控体系。银行要建立贷前环境风险审查、贷中风险跟踪测评和贷后风险评价管控制度,动态监测、识别和控制贷款企业环境风险,及时调整信贷策略。银监部门要加强风险提示,并将银行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情况与机构管理、业务审批、监管评价等挂钩。三是建立多角度、全方位的绿色信贷执行评估机制。通过对政策与管理目标耦合度的分析,督促、引导银行落实环保信贷政策,并为今后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打下基础。
(四)推进金融创新机制,拓展绿色信贷服务领域。银行要不断创新和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满足绿色经济特色需求。如针对企业环保技改项目对长期贷款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方式,为企业提供长期信贷支持;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创新联保协议担保、生产许可证和无形资产质押等担保方式,发展商品融资、发票融资、租赁融资等产品,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通过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金融租赁、排污权交易、保险介入等手段进行融资尝试;对节能环保的重点产业和大型企业、项目,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转贷款等合作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陈柳钦.国内外绿色信贷发展动态分析[J].决策咨询通讯,2010,(6):1~2.
[2]何德旭,张雪兰.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若干问题的思考 [J].上海金融,2007,(12):4~9
[3] 雷利钧,高红用.绿色金融文献综述:理论研究、实践的现状及趋势[J].投资研究,2009,(3):5-8.
[4]李路阳.IFC 支持银行实施绿色信贷 [J].国际融资,2009,(1):8~11
[5]时红秀.节能减排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J ] . 银行家, 2007,(9) :48 - 51.
[6]王强,2008.关于“两型社会”的理论思考[N/OL].http://www.zzlx.gov.cn/echo/design/system/front/html/2008-9-11/200891185314.htm
[7]茜坤,夏少敏.试论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与完善 [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12):126~127
关键词:绿色信贷;两型社会;机制
一、株洲银行业绿色信贷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践
(一)逐步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十一五”期间,株洲银行业积极支持“两型”社会建设,不断增加绿色信贷投入,至2010年末,银行业绿色信贷余额75.32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57.9亿元(见表),增幅332%,累计支持179家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同时,株洲银行业采取清收退出、转化替代等方式,累计压缩和退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67家,压缩和退出贷款16.17亿元。2010年末,株洲银行业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仅为0.85%,比2005年末下降2.3个百分点,比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低5.74个百分点。
(二)有效调整绿色信贷投放领域。株洲银行业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一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确定“红线”标准,实施严格的信贷准入与退出管理;另一方面把握国家政策鼓励节能环保、产业结构优化机遇,明确节能减排、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十一五”期间,株洲银行业共否决未取得环保达标批准文件的企业贷款申请25笔、金额2.53亿元。对于株洲市公布的30家重点治污企业,未新增1家企业贷款。同时,积极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技改转型,如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贷款5450万元支持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线升级改造,促使其从污染大户转型为环保节能型优质企业。
(三)不断创新绿色信贷服务方式。株洲银行业推出“融易达”、“展业通”等配套金融产品20余种,解决了47家节能环保型企业的融资难题。推出参股式融资、工业厂房按揭贷款、中小企业联保等担保方式,创新土地使用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模式。加强与环保部门、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沟通,确定重点扶持客户。如近年来各行推动开展节能减排项目推介会、银企洽谈会13次,促成融资17.5亿元。
通过银行信贷杠杆调控和政府、环保等部门联合制裁,株洲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明显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综合效益逐步显现。近年来,株洲不惜减少20亿GDP和2亿税收,关停和搬迁了210多家污染企业、落后生产线和“十五小企业”,对90家无碱回收装置的化学制浆企业和年产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全部停业整顿。至2010年末,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了21.5%,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在“十一五”期间累计下降了48.85%,提前两年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86.2%,比2007年提高12.21%;全市农用地集约经营率达到33%,居全省第一。
二、国外银行业绿色信贷的良好做法
(一)有广泛认同的行为准则。在联合国环境发展署、非政府组织及有全球影响力的银行等共同推动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金融机构逐渐形成了绿色信贷的国际惯例,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赤道原则”。据统计,至2009年末,包括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和德意志银行等主要银行在内,全球有69家金融机构采纳“赤道原则”,业务遍及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90%以上。为进一步明确银行对信贷资金使用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美国进一步制定了多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增强了对信贷行为的约束力。同时,部分国际大银行制订的信贷指引,进一步细化了绿色信贷的要求,实现了国际惯例的“落地”。
(二)多方优惠政策支持推动。部分国家从财政、税收、利率等方面对绿色信贷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支持。如对环保、节能项目,德国、波兰政府予以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较低的贷款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等。对于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德国政府给予持续l0年、贷款利率不到1%的优惠信贷政策,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以贴息补贴。美国亚利桑那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回收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销售税10%。
(三)环境风险评价机制较为完善。一是建立环境风险评级标准。英国巴克莱银行制定了涵盖所有融资条款和50多个行业,集社会和环境于一体的信贷指引,划分了环境风险等级,为银行评估和审核贷款提供了很好的支持。二是改造风险评估流程。日本瑞穗银行2006年建立了可持续发展部门,对项目融资审批流程实施改造。对社会和环境具有重大潜在不良影响的项目,可持续发展部门根据其“行业环境清单”开展彻底的环境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提交给信贷部门以供筛选。三是加强与专业部门合作或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德国要求申请节能环保贴息贷款的项目,必须先得到当地或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英国巴克莱银行通过吸引和留住年轻的专业人才,引进外部咨询公司或行业环保专家,建立了银行内部的环境风险评估人才储备库。
(四)绿色信贷服务领域纵深发展。美洲银行的服务领域不仅包括为致力于绿色服务的公司提供贷款,还包括支持能源消耗、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帮助消费者为环保组织提供捐赠,为节能家庭降低贷款利率等。波兰环保银行支持的领域包括:对水资源的保护,有效地使用燃料、能源,治理空气污染、垃圾处理,保护环境及自然资源设备的生产,为波兰绿色环保项目提供投资咨询业务等。目前,国际银行业典型绿色信贷产品主要有七大类。
三、构建绿色信贷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环境责任机制,提高绿色信贷约束力。建议由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国家环保部门制定绿色信贷指引,明确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污染等级认定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明确银行信贷资金参与环境治理所应承担的环境责任,由原来的软约束变为具有可操作性的硬约束,逐步增强信贷服务绿色经济的导向性。按照金融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引入“赤道原则”,引导金融支持构建节能产业体系,优化用能结构,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根据“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在信贷投向上,将行业分为积极增长型、选择性增长型、维持份额型和压缩类,严格实行“环保否决制”,严格执行对企业的环境评估审查和项目准入,把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作为市场准入的强制性门槛和约束条件。
(二)完善激励扶持机制,提供金融支持政策环境。一是建立节能减排担保基金。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专门的担保基金,为节能减排企业融资提供政策性财政基金担保。二是实行财税政策倾斜。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贴息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入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对节能减排贡献成效显著和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的金融机构实行低税、免税、财政贴息等政策;对于节能减排的大型公益性项目,建立中央、地方两级财政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价格、税收、财政补贴等的调节作用。三是建立金融债权保全机制。对于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企业,建议政府部门组织研究金融债权清偿实施方案,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四是建议地方政府出台包括财税、土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建立协同防控机制,形成绿色经济支持合力。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探索建立由政府部门牵头,发改委、环保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银行等多方参与的信息沟通制度,定期通报环保政策法规、企业执行环保政策、企业节能降耗、环境执法查处、银行支持等情况,及时发布当地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导目录。建议逐步将企业节能环保审批、认证、排放和环境违法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时更新日常环保执法和年度环保审核报告等信息。二是建立环境风险管控体系。银行要建立贷前环境风险审查、贷中风险跟踪测评和贷后风险评价管控制度,动态监测、识别和控制贷款企业环境风险,及时调整信贷策略。银监部门要加强风险提示,并将银行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情况与机构管理、业务审批、监管评价等挂钩。三是建立多角度、全方位的绿色信贷执行评估机制。通过对政策与管理目标耦合度的分析,督促、引导银行落实环保信贷政策,并为今后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打下基础。
(四)推进金融创新机制,拓展绿色信贷服务领域。银行要不断创新和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满足绿色经济特色需求。如针对企业环保技改项目对长期贷款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方式,为企业提供长期信贷支持;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创新联保协议担保、生产许可证和无形资产质押等担保方式,发展商品融资、发票融资、租赁融资等产品,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通过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金融租赁、排污权交易、保险介入等手段进行融资尝试;对节能环保的重点产业和大型企业、项目,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转贷款等合作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陈柳钦.国内外绿色信贷发展动态分析[J].决策咨询通讯,2010,(6):1~2.
[2]何德旭,张雪兰.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若干问题的思考 [J].上海金融,2007,(12):4~9
[3] 雷利钧,高红用.绿色金融文献综述:理论研究、实践的现状及趋势[J].投资研究,2009,(3):5-8.
[4]李路阳.IFC 支持银行实施绿色信贷 [J].国际融资,2009,(1):8~11
[5]时红秀.节能减排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J ] . 银行家, 2007,(9) :48 - 51.
[6]王强,2008.关于“两型社会”的理论思考[N/OL].http://www.zzlx.gov.cn/echo/design/system/front/html/2008-9-11/200891185314.htm
[7]茜坤,夏少敏.试论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与完善 [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12):126~127